气候

基础四国让德班气候会谈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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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意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2020年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这种姿态使得当前陷入僵局的气候变化谈判又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本周二,中国与其三个伙伴国家——巴西、南非和印度——在德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年度首脑峰会上做出了这一项重要的推动举措。
 
中国提出了“五个条件”:一、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后,世界上的富裕国家必须同意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二、富裕国家需要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的短期和长期的各项承诺;三、作为气候谈判的一部分内容,194个成员国家应设置统一机构来落实资金、技术转让、阻止毁林,共同面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且要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度;四、所有国家应该在2013-2015年启动面向气候变化的多国数据平台,并在此期间完成评估报告;五、任何2020年以后的框架必须基于大气中现有的温室气体主要是当前富裕国家排放的事实,所以在框架中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任务不能一刀切,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公平、基于各自能力的原则,以确保环境的完整性。
 
周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大会上,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席解振华指出,“五个条件”都不是新东西。他说:“中国代表团在巴厘岛会议(2007年),哥本哈根会议(2009年)及坎昆会议(2010年)上都已经提出过(以上条件),这里只是汇总到一起”。解振华还进一步指出:“这是兑现承诺的时候了。如果2020年后,全球遏制气候变化的努力考虑“共同但有区别的的责任”,并达成共识,使每个国家都承担其责任的份额,那么中国将参与其中。”
 
与印度、南非的环境部长以及巴西的首席谈判代表一起面对媒体发言时,解振华表示,“这些观点对于各个国家之间没有什么差异,我们愿与所有其他国家一起努力。”
 
同所有发展中国家一样,解振华指出“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是必须的,而许多富裕国家却反对这些内容。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已经宣布它们将不会签署第二承诺期协议,加拿大甚至威胁要完全退出“议定书”。
 
印度环境部长贾彦西•纳塔拉简表达了对解振华主席的支持,她说:“如果此次会谈要向前迈进,那么必须通过一份明确的和获得一致同意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协定。”针对美国要求中国和印度必须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减少排放量,她补充道:“发展中国家不能每次都指望发达国家的资金如期到位,我们已经迈出了很大一步。”
 
后来,在回答问题时,纳塔拉简说,印度将进一步考虑在2015年完成评估报告后作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这将改变印度长期持有的立场,即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应该是自愿的。但是在此之前,她补充到,印度会考虑法律效力的“必要性”——“我们应该知道这是否只是为了缓解气候变暖?对附件一的国家(富裕国家)和附件二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否相同?发达国家是否履行协议中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这样做是否公平(碳权平等)?是否有单边贸易措施?以及如何考虑知识产权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知道条约是否被批准?今天,我们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但却空手而归。无论做什么,我们都不会忘记“发展”才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也不能忘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或“真实考虑历史排放量”的原则。“基础四国”的碳足迹很有限。他们有权利发展。
 
巴西首席谈判代表L•A•费盖瑞多说,“我们正在完成我们的那部分任务。希望每个国家都尽其所能。”他补充说,“我们只接受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但不是任何条约。我们应该达成有一份有意义的条约。巴西将乐意参与其中。”
 
南非环境司长埃德纳•莫莱瓦赞同他们三人的观点,她说,“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是德班会议的心脏“。
 
 
翻译:刘耕源   校对:张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