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修订通过了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WPL),该法将于2017年起正式生效。许多活动家都非常担心,新的法律可能进一步助长虎制品交易。为了保护全球已经寥寥无几的野生老虎,中国必须行动起来,遏制对老虎制品的需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经过长达三年的讨论之后近日终于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该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一直以来,关于野生动物(尤其是老虎这样的珍稀物种)是否能够被养殖,以及其器官是否能用于买卖都极具争议。
中国政府本可以借此机会支持老虎保护,禁止国内任何涉及老虎的商业育种和贸易。但相反地,新修订的法律却正朝着一个危险的方向倒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将权力下放至省级部门,老虎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商业育种,以及因“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和利用这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都需要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在此之前,对人工繁育虎皮贸易发放许可证等审批工作一直由中央主管部门负责。而此前环境调查署(EIA)曾针对该审批程序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该许可制度事实上为非法老虎器官合法化提供了一个机制。中央主管部门也已经承认自己没有资源来监控国内贸易,而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后,这一许可制度和国内动物贸易只会变得更加不透明。
环境调查署调查还发现,一些省级主管部门公然违背国务院明令禁止使用虎骨的政策,为一些企业以圈养虎器官为原料制作虎骨酒大开绿灯。
针对人工繁殖的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出售和利用,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制定了一个快速审批通道。鉴于快速审批通道涉及物种的名单尚未公布,现在还无法确定老虎是否榜上有名。但如果确实如此,根据第28条,人工圈养的老虎将不会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其活体标本、身体器官以及制品都会被贴上“特殊许可标签”,只要不超出年度限额就能随意买卖。中国国内的象牙贸易也有类似的制度,该制度亦是臭名昭著,不过是非法象牙贸易的障眼法。
2007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各缔约方决定“不应以贸易为目对老虎进行人工繁育”。此次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期间,中国一些反对利用人工圈养老虎的资深立法者就支持这一决定。中国民间社会成员(律师、生物学家、活动家以及许多普通公民)也都明确表示,对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贸易置于保护之上的做法表示担忧。
然而,支持人工圈养虎虎骨利用的也大有人在:“养老虎来吃我们是坚决反对的,但是对死了以后的(或是人工圈养虎的)虎骨能不能入药,这个问题社会还是应该讨论。”全国人大一位官员在宣布通过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鉴于消费者态度调查已经显示,人们更加偏爱野生虎骨,此举带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野生虎将毫无安全可言。
截至目前,老虎是1989年中国野生动物法规定的受到最高级别保护的物种之一,1993年中国国务院更是下令禁止使用虎骨入药。然而2005以来,圈养老虎数量已经超出了5000只,并且还在不断增长。因而,一些政府官员、商业老虎繁育者、以及少数中药行业代表一直积极提倡圈养老虎的贸易。
2007年以后,国家林业局一直负责执行1989年中国野生动物法确立的集中许可制度,对标本制作师发放许可证,让他们能够出售圈养虎虎皮以及加工所得的豪华地毯。支持老虎养殖的游说团体认为,圈养虎器官贸易的合法化将缓解对野生虎的需求压力,但虎皮贸易方面的实验已经证实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虎皮贸易非但没有减少消费者对老虎器官的需求,反而让人们对老虎器官的渴求度和接受度居高不下,进而刺激了相关需求。贸易合法化对犯罪网络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无论其动机是迎合消费者对野生虎器官的偏爱,还是为了降低成本,犯罪分子依旧在偷猎野生老虎(事实上,他们也会猎杀豹子和雪豹作为替代品),销往同一个市场。
剩余的野生虎数量已不足4000只,这一数字在过去100年内下降了96%。要想这一物种在中国和亚洲范围内再次兴旺,中国政府就必须借鉴那些有望看到老虎复兴的国家的最佳实践经验。印度和尼泊尔国内没有老虎养殖场,而且其国内保护老虎、禁止贸易的呼声很高,有迹象显示,这两个国家的老虎数量正在趋于稳定。
但只要偷猎不断,我们就没有时间自满。就在其他野生虎分布国努力实现零偷猎的同时,中国等允许“养殖”老虎的国家必须采取行动,朝着零需求的方向前进。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明确地、毫不含糊地告诉消费者、老虎养殖行业以及老虎器官的加工者,一切都结束了,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一律不准交易老虎器官。
新修订的法律将老虎置于危险之地。此时此刻,中国政府不应背弃自己在国际上许下的承诺,不应不顾其他老虎分布国的努力;是时候扛起领袖的大旗了。环境调查署敦促中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禁止国内外所有野生及圈养虎器官和相关制品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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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