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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监管不力导致鲨鱼减少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厄瓜多尔的鲨鱼捕捞和鱼翅出口业正在增长,这与该国宣称的保护鲨鱼相矛盾。
<p>厄瓜多尔圣埃伦娜省的海岸边,大眼长尾鲨(bigeye thresher shark)被拖拽上岸。图片来源:Pete Oxford / Alamy</p>

厄瓜多尔圣埃伦娜省的海岸边,大眼长尾鲨(bigeye thresher shark)被拖拽上岸。图片来源:Pete Oxford / Alamy

俗话说,“诚实的敌人胜过虚伪的朋友”。不幸的是,对东太平洋的鲨鱼来说,厄瓜多尔可能就是后者。尽管这个拉美国家数十年来立法保护鲨鱼,但它也允许其半工业化渔民大量捕捞鲨鱼。 

人类捕捞海洋物种的历史至少有两万年了。然而,在过去短短50年里,鲨鱼的数量就骤减了71%,这主要是由于商业捕捞和兼捕(即非目标物种的意外捕获)的急剧增加。在鲨鱼和其他软骨鱼类支系大约4亿年的进化史面前,这只是眨眼之间的事。 

国际社会已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设立机构帮助保护和可持续管理受渔业影响的生物多样性。这些被称为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的机构格外重视保护鲨鱼等在沿海国家海域和公海活动的物种。 

最早设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海域是东太平洋,那里拥有世界上生物产量最高的一些海洋生态系统。1949年,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简称“IATTC”)成立,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和其后的《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United Nations Fish Stocks Agreement)分别早了30年和40年。但是,尽管IATTC首开先河,但与随后的其他十几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一样,它在很大程度上未能保护鲨鱼和其他软骨鱼类。 

部分原因在于一些国家阻碍收集充分的数据,或利用自己的否决权妨碍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建立鲨鱼物种可持续死亡率限制(即确保出生率高于死亡率)的尝试。另一方面,却有一些国家为保护这些物种做出了显著的努力,包括已禁止捕捞鲨鱼的帕劳。业界也采取了一些进步行动。例如,韩国跨国公司东远集团(Dongwon)做出无保留政策承诺,这意味着他们会释放所有捕获的鲨鱼。同时,“海产业守护海洋倡议”(Seafood Business for Ocean Stewardship,简称“SeaBOS”,其成员包括世界十大海产公司)等组织在2021年底通过了一项战略,以降低濒危软骨鱼类的风险。 

伪善的盟友

乍一看,厄瓜多尔似乎是东太平洋鲨鱼的“盟友”。几十年来,这个沿海国家一直在通过立法行动对鲨鱼保护做出坚定的承诺。厄瓜多尔在20世纪90年代就禁止国内渔业主动捕捞鲨鱼,并在1993年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割翅弃肉的行为。2006年,它成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鲨鱼养护和管理国际行动计划》(International Plan of Action for Sharks)的早期签署国之一。几个月前,厄瓜多尔宣布扩大加拉帕戈斯海洋保护区(Galapagos Marine Reserve),为保护鲨鱼又迈出了大胆的一步。该国近年来谴责国际船只(如“福远渔冷999”号)对其鲨鱼种群健康构成的威胁,它似乎在展示保护其海洋自然遗产的领导力。 

然而,厄瓜多尔重创鲨鱼的其他行动却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2007年,前总统拉斐尔·科雷亚(Rafael Correa)签发了一项法令,实际上推翻了对鱼翅销售和出口的禁令。基多圣弗朗西斯科大学(Universidad San Francisco de Quito)的亚历克斯·赫恩教授(Alex Hearn)告诉中外对话,该法令虽不允许有针对性地捕捞鲨鱼,但实际上允许兼捕,并且没有给出兼捕鲨鱼的定义,因此“它几乎等于打开了闸门”。 

的确,远洋捕捞船队在东太平洋不加控制地捕获鲨鱼确实是一种严重威胁,因为不存在配额、兼捕或死亡率限制。但是,在谴责这一点的同时,厄瓜多尔却一直没有仔细地审视自己的半工业捕鲨作业。理论上,厄瓜多尔不允许有针对性地捕捞鲨鱼,但上报给粮农组织的官方渔获数据显示,该国是东南太平洋最大的鲨鱼捕捞国,占这一地区1990-2016年鲨鱼总渔获量的40%。该地区的海洋政策专家马克西米利亚诺·贝洛(Maximiliano Bello)表示,显而易见,这是“用‘兼捕’一词掩盖了有针对性的捕捞”。他告诉中外对话,高达90%的鲨鱼渔获被贴上了“兼捕”的标签。 

这些统计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厄瓜多尔渔船捕捞大型中上层鱼类——栖息在上层海域中的物种。201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这种半工业化渔业每年捕获并保留约26万条鲨鱼——是“福远渔冷999”的50倍。伴随着这些数据,有证据表明,2013至2021年间,厄瓜多尔的鱼翅出口增长了635%,前三大出口企业赚取了从380万美元到650万美元不等的利润。于是就出现一个问题:既然鲨鱼在离厄瓜多尔海岸几海里的地方就会遭到捕捞,国际社会为什么还要通过债务互换鼓励这个国家扩大海洋保护区去“保护”它呢? 

如何改善?

捕捞时间、地点和方式会影响捕获的物种。如果厄瓜多尔想表明其保护鲨鱼的立场,可以从国内做起,改善渔业管理,努力减少兼捕,并执行无保留政策,即任何意外捕获的鲨鱼都必须在最佳条件下释放。厄瓜多尔可以领导和激励其他行动者在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区域内制定可持续的鲨鱼管理计划,这是其根据1995年《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需承担的责任之一。 

保护东太平洋或任何其他地区高度流动的鲨鱼品种,并不取决于任何一个沿海、岛屿或远洋捕捞国的行动。 

赫恩教授表示:“国际压力同样能够起作用”,尤其是来自欧盟等市场的压力。虽然厄瓜多尔船队半年的目标都是鲯鳅(mahi mahi),但另外半年则从事“APT渔业”。这个西班牙语缩写词代表金枪鱼、长嘴鱼和鲨鱼。赫恩指出了其中的讽刺:“他们不认可鲨鱼渔业,但却称之为鲨鱼渔业!” 

赫恩说,禁止这些动物“上岸”是不够的,因为几十种鲨鱼最终仍会被兼捕。因此,重要的是实施减少兼捕的方法,例如避开东太平洋的某些区域。赫恩说:“但我们没有完备的关于厄瓜多尔渔获量的空间数据:系统不透明,而这是改善该地区渔业管理的关键。” 

由于扭转许多鲨鱼种群数量下降趋势的机会可能只剩最后几年时间,渔获量和死亡率的透明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在这方面,诚实的敌人可能比虚伪的朋友更能帮助鲨鱼。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