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源源流入发展中国家
据英国天空电视台日前报道,世界最大巨轮爱玛·马士基号载着17万吨垃圾驶进中国广东南海联滘村。这个长年以废物回收作为地方经济支撑产业的地方,如今是烟囱冒黑烟、河涌流黑水、垃圾堆成小山,被污染的土地和水100年都难以恢复。此话题在中国和英国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
其实,洋垃圾的危害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上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就开始将未经处理的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并引发了巨大的灾害性后果。2006年8月,一艘荷兰公司的租轮将数百吨有毒垃圾运抵科特迪瓦,导致7名当地居民死亡,24人住院,近4万人不同程度受伤。
对于类似现象,网上评论一边倒地认为这是西方国家在环保问题上执行双重标准。但事实上,倾倒洋垃圾不是国家行为,而是企业行为:
对垃圾出口企业来说,这样做既可以赚取政府的垃圾处理费,又减少了垃圾处理成本,避开政府监管,还能从国外进口商那里获得出口收入;对发展中国家企业来说,则可补充其生产原料不足,如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塑料制品国,作为原料的合成树脂市场价格为1.1万元/吨,而进口废塑料却只有4000元/吨左右;此外,对于垃圾分拣工人来说,这种肮脏的工作也比在地里干活要挣得多。在电视台对本次“洋垃圾”事件的采访中,一位陈姓村民说,种地每年的收入在2000元左右,而处理垃圾则可月入800元。只要有这样的价格落差,就会有人不顾他人的死活而去做垃圾生意,也会有人不顾自己的健康而去承担这样的工作。这是人们违反不了的经济规律。
制度落差导致垃圾顺流而下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又不纯粹是一个经济问题。可想而知,在英国,如果没有严厉的环保制度,处理垃圾也同样可以赚钱的话,就没有企业会把垃圾倾倒到中国。正是因为发达国家在环保事业上法制完备、社会监督完善、政府行政到位,垃圾处理和排污需交纳高额费用,这些洋垃圾在其本国才无处容身。
可在中国,垃圾处理成本之低、利润之高令人吃惊,废旧品回收成为一个暴利行业!同时政府监管又极为宽松,大多只是罚款了事,而且这些罚款直接进入财政,那些受污染危害的公民却不能从这些罚款中得到合理补偿,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人也不会受到致命打击。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虽然同享经济全球化,但政治和社会发展却极不平衡,后者的环保立法、行政环境远不如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才有可能凭借其制度优势,将污染危机转嫁到制度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去。所以,经济落差、环保落差的实质是制度落差。
落差导致流动。经济全球化加大制度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制度落差也由此更为凸显。在制度落差下,那些不守规矩、寻求冒险的海外投资会滚滚而来,洋垃圾同样也会滚滚而来。
完善制度是“垃圾全球化”的解决之道
目前垃圾跨国流动问题已经相当严重,政府、企业、国际社会应做出持续性努力以遏制这一现象的继续和蔓延。
首先要完善国际公约,引进第三方力量。对这种跨国问题,联合国或者由世界环保团体制定的国际制度应介入,调节这一由于制度落差而造成的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势能。对于发展中国家,应有第三方能协助和分担其环境保护成本。
其次要控制洋垃圾产生及泛滥的上下游环节。在本次洋垃圾事件中,从严格遵循国际公约的角度来看,英国政府必须承担监管不严的责任,把垃圾运回去;并与中国地方政府协商更有效的垃圾跨国流动管理机制。同时,中国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垃圾制造和垃圾入口的成本,缩小制度落差,才有可能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不但洋垃圾问题难以解决,其他“洋灾难”也会“顺流而下”。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法律空白所造成的危害,《固体废物法》正在紧急立法进程中。应该说,类似法律和行政举措的出台将会减少中国目前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降低“洋垃圾”对环境的威胁。但令人担心的是,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的前景不容乐观,垃圾处理企业可能不会消失而是大规模转场。因为这些举措牵扯到的是垃圾回收产业、塑料制造业等这些在中国仍存在暴利的行业。
还有一个最重要、最根本的举措就是重建制度发展的社会动力。在西方国家,突破利益集团阻碍、改变政府的不作为、制定严厉的环保政策,是在公民与社会的强力介入下发生的。西方各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多起公害事件,并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由此才建立和完善了环保制度和公民社会监督环保的传统。
绿色和平组织等公民团体、媒体监督、严厉的环保法规、负责任的地方政府,这些应是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如果有媒体、环保NGO的监督和地方政府的负责任,像南海这样受“洋垃圾”污染达十几年之久的地方,就不至于为制度落差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更不必付出得如此之久。
唐昊,广州学者,擅长时政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