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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欧能源与气候安全合作

一英国智囊团在一报告中指出说, 作为世界最大的单一市场的欧盟和经济发展最快的中国可在气候变化和能源方面通力合作。胡鞍钢谈及了他对此观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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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政府在应对这个问题上已经做出了相当多的努力,并逐步承担起作为一个大国所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然而,除了这些之外,中国要实现能源与气候安全,实现能源与气候政策良治还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中欧合作作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多边合作中的重要方面,无疑是一个需要深入细致探讨的问题。双方合作的领域、方式和手段实际上都有比较大改进和深化的余地,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成败。

政府意志:非常时期的有力保障

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已经进入非常时期,非常时期需用非常之法。所谓非常时期,就是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威胁到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意志无疑是推动问题得以解决的最有力的保障。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希望碳排放的自动减少和实现低碳经济几乎是不可能的。要实现低碳经济,节能降耗必须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消除市场在外部性问题上的失灵现象。所谓非常之法,就是中国在保障能源与气候安全方面要实现一步跨越,直接从高碳经济跨越到低碳经济。例如,通过政府的推动,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城市采用世界最高的节能标准并产生示范效应,实现由点到面再到全局的跨越。政府加强对碳密集型投资的管理和引导,加大对低碳能源的研发等等。

实际上,中国党和政府有强烈的政治意愿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与气候安全本身就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意。正如英国查塔姆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中所指出的,“在 2007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会议上所阐明的中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实现创新型经济的战略抱负,与低碳经济转型的理念是一致的。注重发展和采用先进的气候技术,与中国致力于在全球价值链中提升其地位的目标也是一致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重大决策表明,只要党和政府有强烈的政治意愿推动,政策措施得当,一些重大的挑战往往成为国内改革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催化剂。我也非常有信心,中国完全可以在保障能源与气候安全的过程中实现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避免碳密集型投资锁定。

中国:责任与能力的双重展现

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正在逐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并展示出自己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的能力与行动。

首先,中国是负有大国责任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在应对全人类共同的挑战面前中国责无旁贷。可以说,中国不是消极而是积极,不是被动而是主动,不是对抗而是合作,不是推卸而是承担对全球公共事务、公共产品、公共空间的责任和义务。中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基本态度应当是:以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发展模式转变,以参与国际减排规则促进国内减排规则,以实施全球治理推动国家实现良治(节能减排)。

其次,世界对中国充满期待。正如查塔姆研究所的报告指出的那样,“中国所做的选择举足轻重。中国当前就其基础设施需求和消费模式而做出的决定,将对全球范围内稳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成果,并对将可行的减排速度保持在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中国不能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到全球减排的行列中来,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中国完全可以变挑战为机遇,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契机打造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最大的环保技术市场、最大的低碳经济体系、最大的低碳制成品出口国。

再次,中国有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投资。IPCC报告指出,各国只要拿出平均GDP的0.12%就可以从2015年起遏制全球变暖趋势。UNDP的报告估计,为了防止碳排放量升至危险水平,到2030年前,全球每年需要支出约GDP的1.6%。发达国家目前有足够的财力投资减排技术,它们应立即实施减排,而发展中国家目前可不承担减排义务。而根据我们的设想,到2020年中国的单位能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下降10到20%。2030年之后中国能源消费量绝对数是有可能出现下降趋势的。单位产出能耗减少一半;全国总用水量基本不增加,进一步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占GDP比重由1.3%提高到2.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24%。

因此,中国有能力减缓和遏制全球变暖趋势,可以实现2050年之前削减20%排放量的目标,并用高于这个比例的资金投入到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行动之中。我们总体的判断认为,中国可以成为推动气候政策良治的领导者,促进和谐世界的建立。

中国与欧洲:能源与气候安全方面的合作势在必行

毫无疑问,加强国际合作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和气候政策良治的重要战略。我在2007年7月份的国情报告——《中国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中已经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应对全球性的发展问题,仅靠一个国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来共同解决世界性难题,这包括政治协商、科学研究合作、技术合作、市场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从这个角度讲,中国愿意也主动参加到应对气候变暖的全球治理之中”。中国与欧盟的合作是中国对外合作的重要方面。查塔姆研究所的报告已经指出,“中国和欧盟在经济上休戚相关、紧密联系。中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而欧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科技、外国直接投资 (FDI) 和服务产业的提供方。”双方紧密的经济联系为中欧在能源与气候安全领域开展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欧双方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 一是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无论是在安理会,还是在国际论坛上,双方应加强沟通,了解彼此立场,推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能源消费结构。

    • 二是加强协商,制定国际气候规则和环境、能耗标准,在国际贸易领域改善能源与气候安全状况,推动双方绿色产业的发展。

    • 三是分享环保和节能技术,并为关键的能源技术投资。欧盟应加大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帮助中国进一步节能减排。

    • 四是建立中国的低碳经济特区。中国目前正在构建主体功能区,优化产业结构。我认为首要的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低碳经济特区不能仅仅局限于吸引研究及高端制造领域的投资,还应该表现在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和能耗的降低上。低碳经济特区可以选择现有的主体功能区,实现严格的环保标准,通过强大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国的节能减排。

全球能源与气候安全所面临的紧迫形势对中国和欧盟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同时也给双方提供了合作的机遇。欧盟在节能环保和保障能源与气候安全方面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但中国同样也是一个潜在的市场。中国也同样有着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与气候安全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可以说,中欧双方合作的前景非常广阔。既然常规做法已经不再可行,那么双方的政治领导人和企业家们更需要一种未雨绸缪的智慧和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通过紧密的合作使得中欧双方走在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的前列。

 

胡鞍钢现任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早年研习工学, 在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获博士学位。 1991年至1992年在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进行博士后研究。他还曾是美国哈佛大学和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的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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