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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的谬论

在使知识产权成为经济支柱方面,中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尽管问题仍然存在,但西方公司的抱怨常常表现出无知和准备不足,伊恩•哈维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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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仿冒产品横行,掩盖了国家在使知识产权成为经济支柱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问题依然存在,政府正在大力解决其中的大部分问题。有些问题需要数十年的时间才会发生真正的改变,不过温家宝总理曾在许多场合表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对于任何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我们要从法律、权利和执行等方面来看。                                                                                       

法律

中国在1980年代推行属于民法范畴的知识产权法律,加入了国际伯尔尼巴黎知识产权公约。按全球标准来衡量,此后的现行法律意味着如今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质量很高。美国公司表达的一些批评适用于任何的民法制度,而不是中国仅有。

权利

在中国,外国人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通常质量好、费用合理而且及时。中国专利局对外授予的专利往往经过了最好的专利审查员的认真“审查”。

一项保护期为20年的中国专利费用(2-5万美元)大约是八国集团国家专利总费用的10%。然而,由于缺少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利审查员,授予中国发明者的专利可能不会始终受到严格的审查,这可能引发偏袒国内的指责。

在中国,授予一项专利的速度比在欧盟快得多,时间大约和日本差不多,比美国稍长。

执行

尽管问题依然存在,但执行方面获得了相当大的改善,而且还在持续改善中。通过中国的法院、行政部门或者海关系统,一项专利或商标的执行是完全有可能的。

费用不高,为6-12万美元,而德国大约为10万美元,英国和美国分别为50万和500万美元。

按照国际标准,包括上诉和执行,案件处理时间很快,通常可以短至一年,相比之下,英国为两至三年,德国为两至四年,美国为五至七年。由于知识产权法归属于民法,在审判开始之前,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如果选择行政途径(主要由中国政府拨款),执行能在数周后进行,费用不到1万美元。

问题

去年,中国成为第一个专利申请达到70万份的国家,而专利审查员人数只有美国的三分之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支持下,启动了一个大型的招聘培训项目。毫不奇怪,大多数审查员仍然经验不足。鉴于缺乏经验和审查量大,一些低劣的专利就会获得审批——情况正如1990年代专利申请猛增时期的美国。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在法庭质量以及对知识产权法的尊重上,各地差别很大——就像欧洲的希腊和德国之间的差别一样大。中国东部沿海(人口4亿)多数地区的基层法院质量上乘,在一些贫困的内陆省份就谈不上好了。五年前,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有60%未接受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如今,在欧盟的支持下,政府启动了一个提供这种正式培训的项目。

对于法庭需要在外国和中国诉讼人之间保持不偏不倚,省级官员并非总是接受这一点。这在某些方面和美国很相似,陪审团倾向于偏袒美国国内。例如,在德克萨斯东部辖区与美国公司打知识产权官司,从来没有一个外国诉讼人获得胜诉。中国政府积极鼓励外国公司利用“中央”最高(上诉)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其判决精益求精,质量非常高。

腐败是一个公认的问题,尤其是在最不发达的省份。应对这个问题的结构性变革需假以时日才能显出效果。

在2004年,中国的专利诉讼案件比包括美国在内的任何国家都要多。这些案件98%以上只涉及中国的诉讼各方,如今中国公司的行动似乎表明他们的知识产权很重要,值得保卫,而且其司法系统值得利用。

在占2%的外国人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件中,我们估计90%以上的法院判决是外国专利持有人胜诉——而美国约为35%,这与外国专利在中国不能得到执行的普遍论调恰恰相反。

谬论

尽管问题依然存在,很多西方公司的问题却是自己造成的伤害。很多谬论是不懂知识产权的外国高管制造的,要么问题就出在他们自己公司犯错上。最常见的失误有:

在中国不注册专利:除非他们把商标、设计或专利注册,否则将无“权”可执行——正如在美国或欧洲一样。

对市场了解不足:很多公司在没有进行适当分析的情况下急着跑到中国。鉴于中国之大及其多样性,这种疏忽令人不可思议。

当地知识产权知识有限或者缺失:很多(甚至大型)公司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知识有限,因此不了解也无法应对正在发生的情况。相比之下,飞利浦在中国的50位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代理人有95%是中国人。

没有授权以及反应太慢:中国具有快速的立法和执法制度,公司必须反应迅速。由于很多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代理级别低,必须报总部审批,时间自然就没了。

“我们绝不要提起诉讼——这会得罪政府”:远非如此——政府和司法部门明确表示,制度就是用于解决问题。他们所不能接受的是,那些没有利用已有法律和司法途径的公司抱怨“知识产权执行差”。

外国公司在中国取得成功的例子有很多。大型电子公司飞利浦在中国有35家公司、15个研究中心和2万名员工,赚钱销售达70亿英镑。如今,其全球发明大约有15%来自中国。该公司已有四个知识产权中心,并在三所大学设立“知识产权教席项目”。

比飞利浦规模小得多的双立人亨克斯公司是一家高端刀具生产商,全球销售额为2.5亿英镑,是德国最古老的商标。1990年代初,该公司遇到了源自中国的假冒产品这一大问题,如今,侵权问题解决了,阳江市的2,000家刀具厂停止了侵权活动,亨克斯还在该市拥有自己的工厂,并在全中国销售赚钱。该公司的知识产权主管如今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有很多迹象显示,北京决意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日本和韩国花了30-40年才达到中国用20年时间达到的水平。与普遍的看法相反,中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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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恩·哈维:英国知识产权协会(www.ip-institute.org.uk)主席。

伊恩·哈维版权所有,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