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美国参议院承认准备放弃在年内通过联邦气候法案的同时,中国最高官员们正在讨论如何在下一个五年规划(即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行碳交易机制。
作为中国的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指导,五年规划一直以来都是这个新兴经济巨人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一旦被列入这个规划,碳交易将被视为中国的一个国家目标,具有国内法律约束效力。最近的一个相关计划就是2010年的能源强度目标,即要在2005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20%,并且已经转化为各省和各地的目标,地方官员也有实现目标的责任。
简而言之,中国似乎要开足马力奔向低碳经济。
中国的决策者们考虑国内排放交易机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2009年8月,国家发改委(NDRC)副主任解振华宣布中国将在选定的地区和(或)部门实施碳交易试点项目,基本上就是现在五年规划中所讨论的内容。一方面,这一重申表明中国政府正在认真考虑这样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减缓机制;另一方面,整整一年后计划仍在讨论中的这一事实也说明在中国落实限额与交易并不那么容易。
下面就是一些问题: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排放上限,无论是在整体经济还是在个别部门中,非自愿的排放交易体系都是无法运行的。但是,中国目前并不太可能建立一个绝对性的排放目标,因为这与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长期地位相悖,中国一向坚持发达国家负有历史性责任,必须在制定减排目标上带头。大多数中国气候官员和专家都同意中国将在2030年到2035年之间达到排放峰值的观点,但中间还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况且,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目前的减排承诺不满,除非美国率先改变立场,中国是不会改变的。换句话说,除非美国那边进行巨大的减排努力(即承诺制定一个更加严厉的减排目标),中国将在国际承诺方面坚持2009年11月宣布的排放强度目标。
此外,运行良好的排放交易体系还需要完备的监测、报告和核实(MRV)机制。中国政府正在MRV的能力建设方面取得进展,但至于做了哪些工作和怎样做,仍然缺乏透明度。
就拿政府经常报告的能源强度数据为例。不仅年度减排数字一变再变(2006年的数字已经“更正”过三次了),而且报告的程序也使得很难对基础的计算进行追踪和核实。比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年度能源强度降低报告只给出了强度数字,却没有显示用来计算2005年基础GDP的平减指数,这样就不可能用公布的能源消耗和GDP
数据计算出减排的速度。简而言之,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了政府数据,但没有说明它们是如何计算得来的。
最后,可行的限额与交易设计必须考虑到许多细节,比如哪些部门要制定上限,排放配额如何分配,是否要有价格走廊等等。这些内容将深深触动强大的经济利益,在中国,除非所有方面的利益得到微妙的平衡,否则是无法看到这样一个机制的设计出台的。
在选定地区和(或)部门实施试点性的交易项目将有助于机制的成熟,同时可以将负面影响最小化,比如效益差的工厂的工人失业等。已经有好几个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建立自愿交易机制。
迄今,中国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把目光集中在环境技术和常规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权益。随着二氧化硫(SO2)排放配额成为主要的可交易排放权益,拥有新的污染控制技术的企业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现在,许多市场都在准备引进二氧化碳(CO2)和其它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比如,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望在2010年底前建立起碳交易机制,武汉已经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申请,准备建立第一个“全国试点碳交易中心”。
尽管这些行动的具体细节还不得而知,但它们显示了中国从中央到省级和地方政府的大力举措,力争让交易机制成为现实。
即使这些努力能够成功,国际社会必须牢记一点:中国推行碳交易机制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即减少地方空气污染,提高能源安全,并在未来的能源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在清洁能源相关部长会议等场合(点击这里查看美国相关部门的发言),美国新的能源企业家已经提到了同样利己性的动机。
现在出现了一个多年难见的更强烈的市场信号,由于缺乏全面的国家气候和能源立法,在全球绿色技术和服务竞争的新时代,美国很有可能落在中国后面。
中国的试点性碳交易计划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发展成为一个覆盖经济全领域的排放上限,而是可能先发展成一个部门性的全国交易计划,再变成一个全经济领域的上限。与此同时,中国还在认真考虑其它好几个市场为基础的减缓措施。在2009年的一份报告中,商务部金融科技研究中心 (RCFS)建议在未来五年中征收碳税。
尽管中国似乎不愿很快承诺建立一个单独的强制性全国减缓机制,但有趣的是,我们将目睹经济和政治利益在未来的年月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亚历山大·奥克斯,世界观察研究所气候与能源项目主管。马海兵,世界观察研究所的中国项目经理。请点击[email protected]查看相关信息。
本文最初发表于世界观察研究所的博客ReVolt。
首页图片为天津排放交易所将在今年年底推出碳交易计划,但根据《京都议定书》,航运和航空的排放量未涵盖在内。图片来自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