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寄不出去的信
一封连寄数次的信,为何始终被“拒收”?
2011年4月底,于晓刚将新出炉的《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0 NGO报告)以快递形式送往各大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内14家上市银行。
两日后,于晓刚收到回复,送往深圳发展银行的快递“无人签收”。于晓刚是民间组织云南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 (以下简称绿色流域)负责人。
这封“被拒收”的信,来自绿色流域同国内9家非政府组织撰写的中国银行绿色信贷报告,报告对上述14家上市银行进行了排名。于晓刚是报告主要作者之一,今年也是其第二次发布银行业的绿色信贷报告。绿色信贷,简言之即银行控制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贷款和支持有利于环保的项目贷款。
在这份中国第一个银行业绿色信贷的排行榜上,深圳发展银行排名倒数第一。在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专责部门设置、“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贷款情况以及加入国家环保准则等几个评选标准上,深圳发展银行远远落后于其他银行。
显然,这份烫手的排行榜让深圳发展银行颇为尴尬。“‘拒收’一说没有根据,可能是地址或者收件人名写错了。”深圳发展银行公关经理白云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说。事实上,此后一个多月来,于晓刚接连更换了三次收信人姓名——从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到董事局秘书,再到行长办公室,信件均寄往深圳发展银行总部办公室,结果均遭“拒收”。
这种“拒绝”从一年前就开始了。在过去一年多的银行环境政策调查和信息收集过程中,绿色流域一直试图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公开的联系方式与对方进行沟通,包括发放调查问卷、发送报告草稿,但一直未得到反馈。
此前,为了解中资银行环境政策、“两高”贷款以及环保贷款,民间组织曾向上述14家银行发放了调查问卷,最终只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反馈了问卷,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反馈了部分资料,其余银行均没有回应。“银行对草根的非政府组织不予理睬,也是意料之中事。”来自商道纵横的郭沛源说。商道纵横是一家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机构。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发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披露与风险有关的信息,环保部也在2008年鼓励上市公司公开其环境信息,但正如深圳发展银行对记者所言:“环境信息并不是法定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
深圳发展银行的环境信息在其2009年报中并未公开披露,而仅仅以“专题”形式向上级监管部门作了绿色信贷方面的汇报。
在没有从调查问卷获得完整数据的前提下,于晓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主要信息来源只有各银行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及相关报告。
退不出的“两高”贷款
目前,中国银行业对绿色信贷的实践,最直观地表现在“一个进入,一个退出”——银行对于“两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的退出,以及进入“节能环保”产业。从本次NGO搜集的数据来看,14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在节能环保项目的贷款上显著增加,并表现更多披露信息的意愿。
相比较而言,从 2008到2009年,中资银行在退出“两高”行业上无明显增加:以建设银行为例,其2008年从“两高”行业退出贷款644.59亿元,而2009年这一数字为767.24亿元。11家银行仅有5家银行提供了贷款相关数据,更多的银行则不仅未披露具有环境风险的贷款项目,也未提供贷款总额。
不仅如此,让参与调研的民间组织担忧的是,“两高”贷款还在增加。于晓刚从银监会那里证实了这一点。但因大部分银行未披露此类贷款具体情况,无从获得具体数据。
对此,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坦言:“罪魁祸首正是4万亿投资。”2008年底,为刺激经济投放的巨量资金,让很多银行对“两高”项目开了绿灯。
相比2008年,“尽管排名有了调整,各个银行的具体表现有了一些变化,但从绿色信贷的基本发展来看,过去两年,绿色信贷无大进展。”郭沛源说。
其实,早在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就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被看作绿色信贷政策的开始。此后几年,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还屡次颁发指导文件,将节能减排行业的信贷表现作为银行机构评级的重要内容。然而,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说,“这些环境经济政策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其中,自愿性的特点给绿色信贷的具体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多漏洞。以“两高”行业的统计数据披露为例,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室的苏婷婷告诉记者,在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上,目前国家对于“两高”行业的统计标准尚不明确,且不统一,影响了银行数据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家在信息披露要求上并没有对银行业披露“两高”行业贷款数据提出统一的要求和规范。“目前,环保部门与各级金融部门分享企业的环境信息,这种沟通机制只是单向的沟通,即环保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但反过来,没有要求银行业向环保部门提供企业的贷款信息。”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这直接导致的结果是,一旦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都不知道企业背后的融资机构是谁,这个连带责任的板子应该打在谁身上。”郭沛源说。
看不见的“黑手”
“当人们抨击一家污染河流的矿业企业时,并不会想到潜藏在造纸厂身后的债权人或者股票持有人,但恰恰是这些投资者为采矿企业的违法行为提供了资金的支持。”郭沛源说,“这种隐蔽在污染事件背后的投资环境伦理问题会给社会、经济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
以发生在2010年7月的紫金矿业公司污染事件为例,虽2011年5月紫金矿业被罚3000万元,包括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在内的5名公司管理人员被刑拘。然至今鲜有人关注该事件背后的银行大佬。包括招商银行在内的紫金矿业背后的融资机构,在这场风波中几乎没有受到任何连带的影响,甚至是来自公众的道义谴责。3000万的罚款几乎无法对紫金矿业以及其背后的银行产生震慑作用。
“要不是那么多的鱼死了,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紫金矿业)超标了。”曾参与紫金矿业融资的一家银行主管这样说,“国家不会让紫金矿业倒掉,罚款也罚不死。”
“目前银行认为投入绿色产业就是绿色信贷,按照赤道原则,或者按照国际绿色投资的概念,绿色信贷考核的是银行在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应对能力。”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王小江说。
这种制度的松弛、对绿色信贷理解的浅薄,导致中资银行在海外也因环境影响深陷争议。
2010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参与融资4.2亿美元的埃塞俄比亚吉贝3级水坝,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据于晓刚介绍,在其他银行因为环境风险撤出该项目时,国际NGO“国际河流网络”曾致公开信给中国工商银行,但并未得到后者的回复。
“海外投资总会在当地遭遇更为严格的审查,包括环境和社会影响,这是国际资本流动的必然结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秘书长保罗·克莱门茨亨特说道。伴随着中资银行海外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其在国际项目中遇到的环境风险和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投资公司在加拿大的油砂开采项目中融资近450亿美元,而加拿大的油砂项目不仅遭受到国际环保组织的压力,加拿大政府同时也对富有争议的油砂项目进行整改或者叫停。
“如果保证对自然资源的享用权是中国政府要优先考虑的事情,那么保证其国际商誉也将极其重要。”来自美国地球之友的绿色投资项目经理米歇尔·陈·菲谢尔这样说,“虽然中国银行机构可能对国际社会的呼吁不屑一顾,但它们最终仍会认识到,采取世界级的有关自然和社会环境保护的借贷政策将符合其自身的最大利益。”
袁瑛,南方周末记者,中外对话、卫报和新浪网“ 中国最佳环境报道奖”获得者
原文刊于南方周末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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