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领军 电油气价改纷纷跟进
7月开始,“多用电多交钱”的阶梯电价,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市区全面铺开;在此之前,长沙、武汉、广州、海口等地的水价调整和阶梯水价,早已紧锣密鼓推进。
这个夏天,山东居民在家中开空调时都要考虑一下,享受清凉的同时会不会超量用电。
如果一户家庭每月用电500度的话,相比阶梯电价实施前,每户每月的电费要多支出39.5元,一年下来就是474元。这就是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初衷——“劫富济贫”。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调研测算,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通过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可以根据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实现用电成本的公平负担。
按照这一原则,居民阶梯水价调整今年已先行一步。2月1日,长沙率先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并将水费由每吨1.88元上调至每吨2.58元;随后,广州、海南、重庆、武汉、桂林等20多个城市纷纷跟进酝酿阶梯水价听证方案。目前在中国36个大中城市,已有17个城市实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和水电价格改革的雷厉风行相比,多年来久拖未决的油气定价体系改革,也在今年有了“破冰闯关”的迹象:自2009年国家发改委确定成品油价格“22+4”的定价体系以来,这一定价机制调价周期过长、透明度不够等弊端逐渐显露。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曾表示,今年要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而且将在国际原油价格稳定回落的情况下推出。随着近期国际油价一路走低,且短期内仍将处于下降通道,有分析人士认为,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有望在3季度出台。
7月3日,天然气现货在上海石油交易所正式上市。这是中国首次采用市场化方式解决天然气动态调峰需求,也被市场人士认为是对中国天然气市场化价格改革的积极探索。国家能源局局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表示:今年以水、电阶梯价格改革先行先试,为煤炭、石油等能源“大改革”探路的资源类商品价格全面改革又向前了一步。
资源商品价改箭在弦上
由于水电油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扰动物价总水平进而影响百姓衣食住行。
今年,国际原油价格受世界经济低迷影响一路走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有望在“三连跌”后回到“6元”时代;同样,煤炭价格也在“黄金十年”后完成轮回,开始暴跌;再加上肉菜价格回落,月度CPI同比增幅有望回落至3%以下,这一系列的价格下行,都为中国以较小代价推动资源商品价改,提供了绝佳机会。
除了今年推动资源商品价改的“时间窗口”打开,节能减排的压力以及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发展战略,都将资源商品价改推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关键时刻。
虽然中国已走过近30年的渐进市场化历程,但水电油气等重要资源类商品价格,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廉价水”、“计划电”状态。市场化生产与计划时代价格之间的严重背离,使得频频发生的“电荒”、“气荒”和“油荒”,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始终挥之不去的阴影。
以“电荒”为例,2010年元旦,多年不遇的极端严寒天气,使山东省的用电负荷显著增大,但电煤库存量仅能艰难维持9天的水平,无煤可烧,不得不断电的尴尬如影随形。“这就是‘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山东省电力集团人士介绍,由于煤炭价格早已随市场行情自由浮动,发电价格却因为国家控制而无法调整,每当煤价过快上涨,发电企业只有亏损的份儿。为了止损,发电企业不得不减少发电量,从而在用电高峰时造成“电荒”窘境。
更为重要的是,除了定价体系滞后引发的“能源荒”,自2009年开始,中国原油消耗总量的50%以上都要依赖进口;天然气与煤炭进口量,也在逐年增加;再加上中国本就短缺的人均水资源;资源的日益稀缺匮乏与能源消耗中的廉价、粗放,使得资源价格成为日渐勒紧中国经济改革脖颈的一根绳索。
是“改价”还是“涨价”?
虽然此前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曾明确指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可事实上,密集的水价、电价听证会已经确立了一个基本事实——价格“逢听必涨”。
在阶梯电价设计中,虽然众多省市大幅提高了首档不加价的基本用电量,但最终结果还是“多用多花钱,少用并不少花钱”;同样,今年以来中国20多个城市在实行阶梯水价方案之外,还迎来了平均幅度超过30%的价格上涨;而油气价格的新定价机制,也难避涨价。
“以往我国资源类公共产品价格比较低,为理顺价格关系,改革的方向可能表现为‘加法’多一些,‘减法’少一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但在做加法时,如何实现公平合理的定价,则是价格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按照中国国家发改委对资源类商品价格改革的整体设计,水油气的价格最终将走向市场定价,这一过程将通过稳步提高价格来实现资源价值,辅以资源税改革和资源补偿费改革同步实现。
全程参与山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的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教授表示,“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既是市场商品,同时也是公共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以调整价格时首先应确保中低收入群体不能受到太大影响,在设计改革方案时必须细化,考虑到特殊群体的民生保障,不能挑战老百姓刚性需求的极限。”
这必然是个两难,需要高超的政策权衡。
陈华认为,“密集调价不利于经济稳定,一步到位也不现实。但无论如何调价,都应该秉承公开透明的态度,在导致资源价格成本上涨的因素里,哪些该由市民分担,哪些不是,上涨多少才合理?只有清楚明白,价改才能被公众接受和认同。”
崔滨,《齐鲁晚报》记者
此文由能源基金会与中外对话合作的“绿色发展”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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