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正当中国投资非洲国家这一话题备受关注时,国际环境与发展协会新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另一场剧目正在拉丁美洲拉开帷幕。
报告称中国将赶超欧盟,成为拉美国家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合作伙伴。
从中外对话以往对这一问题的报道不难看出,此问题备受关注并非毫无缘由。特别是在秘鲁,中国企业因未以适当的方式与当地团体进行沟通商议,从而导致了双方一系列的矛盾,比如首钢矿业开发集团与当地矿工的冲突事件。
然而,国际环境与发展协会通过在智利、巴西及秘鲁的调查,发现有迹象表明中国企业“正在从以往对外投资的失误中吸取教训”。
报告指出,在中国与拉美国家的贸易合作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例如2012年中国在巴西投资总额的93%都来自国有企业。
然而,目前例如“赤道原则”等一些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国际准则,却未得到中国政府及各大银行的关注。
在对中国许多现有指引方针提出批评的同时,报告也肯定了中国还有其他“既符合当前国际准则,又适宜于中国国情”的方针。中国现有的指引方针,例如由商务部制订的一些准则,并未在“被投资国的环境法律之外”提供其他解决可持续发展相关问题的指导。
报告所肯定的方针之一就是《绿色信贷指引》。这一指引是由在拉美国家的重点投资商——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制订的。报告的第一作者艾玛·布莱克默称这些指引条例将用于判断某项投资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是否具有可行性,而且这些条例可能在“构建中国境内外投资的本质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国际环境与发展协会发布的报告同样指出,被投资国的立法及执法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企业在该国的行为准则。
巴西和智利虽从未吹嘘过本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是如何与中国企业进行完美合作的,但报告却显示了两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和执法要优于秘鲁。
特别是在巴西,中国投资商因不得不与当地企业合作而必须遵守当地企业制订出的相对严格完备的可持续发展规定。根据报告,秘鲁在接受投资时对其类型规定较为宽松,因而作者认为,这也纵容了中国企业在秘鲁运作时忽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报告中还提到,秘鲁政府对于中国投资商的关注焦点更多地在于“鼓励投资而非管控、了解中国企业,或敦促本土企业为新矿业公司的入驻做准备”。
此外,报告作者们还质疑:像在秘鲁这样的国家,立法机关承担着立法和吸引中方投资的双重职责,究竟应该先考虑哪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