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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谈判将决定未来碳价

2015年若能达成新的国际碳减排协定,无疑会对碳价格产生重大影响,重振苦苦挣扎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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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长期致力于减排交易制度的研究,他就国际碳价与气候谈判进程的相互影响,接受了中外对话的专访。
中外对话:目前国际碳市场的低迷,在多大程度上是源于气候谈判进程的僵局?
曹明德: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在设计时有一些缺陷,包括无偿发放的配额太多,导致很多企业不需要减排就可以达标。另一个因素是2008年以来经济不景气,很多企业自然也就减少了排放,这是市场原因。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碳市场前景不明朗。新的碳减排协议没有达成,京都议定书如何接续,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投资者没有动力。

中外对话:您认为2015年达成一个统一碳减排协议的前景如何?中国会不会承诺强制性的减排义务?

曹明德:未来的国际减排协定,将会是一个包括美国、中国以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内的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协定。

中美是两个排放大国,两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占2013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47%。尤其是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温室气体的历史累积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都非常高,如果美国不参加,发展中国家没有理由去承诺任何强制性减排义务或目标。

但如果中国和其他排放大国不参加的话,美国也不会加入。从谈判策略上来分析,美国必然要求把金砖五国拉进来。无论哪一个国家,如果不参加,都会面临政治和外交上的压力。

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会被要求承诺明确排放峰值的时间,比如2025年甚至最早2020年,并承诺于某个时间点开始承担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这个目标应当跟发达国家有所区别,根据发展中国家的自身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历史累积排放量、人均排放量、人均历史累积排放量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我认为,新兴经济体国家是否承担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或义务,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发达国家会提出金砖五国应当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义务。而新兴经济体国家则会提出一些附加条件,如需要更长时间来明确其温室气体的排放峰值,并要求附加期限,从未来的某一时间点开始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任务,例如,从2025年甚至最早从2020年开始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义务,而且这一减排目标应当与发展中国家的能力相适应。

以往,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认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中国最为有利。其实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这样,国际社会也是一个社区。美国、加拿大就是反面教材,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遭到国际社会乃至国内环境主义者的严厉批评,而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同样对该国国家形象造成损害。这些都是不符合其国家利益的。因此,中国应当汲取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的教训,避免成为舆论批评的靶子,树立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国家形象,但又不至于当冤大头,承诺与国家能力和义务不相称的责任,这要求谈判团队既要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高超的谈判艺术,更需要具有外交策略和国家战略的视野。

中外对话:如何预期这一进程对碳市场的影响?

曹明德:如果2015年能达成新的国际碳减排协定,无疑会对碳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京都议定书宣告终结,没有新的接续者;加上全球经济不景气,多种原因造成国际碳价的低迷,但并不是碳不值得投资。现在的情况是:碳的熊市已经触底,投资者对碳市场丧失信心甚至绝望,任何利好的消息也不相信,这恰恰是触底的一个重要特征。

从本质上来说,碳价格就像股票证券期货一样,均反映市场的预期,是经济的晴雨表。碳的市场预期决定着碳的价格,而不是相反——由碳价格来决定市场。投资者无法承诺一个股价,然后去造就和维系一个市场。市场有没有前景、是否值得投资,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共识程度和减排意愿,以及具有可执行性减排协议的达成,是由国际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决定的。如果这些因素都趋向有利,碳市场自然会重现活力。

中外对话:目前来看,如何评估中国碳市场的未来方向?

曹明德:中国碳市场目前只是试验阶段,将来的准确定位还不清晰。

一个基本问题是:中国是自成一套交易体系,还是瞄准未来某个时刻跟国际接轨?现在中国并不承担强制性的国际减排义务。不过,中国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国内的碳减排,不排除于不远的将来出台气候变化应对法,明确碳排放交易制度,这样的话,碳市场在国内就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对投资者来说就会有利可图了。

建立国内统一的碳市场,并为未来的国际接轨做好准备,要走的路还很长,包括交易平台、交易程序、交易的监管等等。碳市场包括的三套主要制度——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许可、碳排放交易制度,是彼此相关的,也有赖于一个统一的全国市场。现在在各个试点省市内部来做,希望逐渐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碳市场体系。

中外对话:碳市场和碳税这两种促进减排的经济手段,哪一个在中国更可行?对中国参与气候谈判又有何影响?

曹明德:碳市场和碳税是国际通行的两种主要的市场工具,都会为中国增加国际谈判中的筹码。如果我们开征碳税,或者实施碳排放交易,说明企业已经把温室气体排放所产生的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了。从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温室气体减排来说,这是一种公平性的体现。

在中国,这二者都有进展,碳市场试点的进展更明显一些,推进力度比以前更乐观。

碳市场和碳税可以并行不悖地推进,但如何协调是需要考虑的。从国外经验来看,有的国家既征收碳税,也进行碳排放交易。

作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经济手段,这二者各有利弊。碳税的优点是减排的价格确定,但环境效益不确定,我们并不知道企业的减排意愿,排放者可能宁愿支付碳税而继续排放温室气体。例如,对价格不敏感的人,不会因为汽油价格上涨而改变开车的习惯。碳市场的特点是环境效益确定,但碳减排的社会成本不确定。碳减排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而市场是变动不居的。比如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碳价格从一开始的十几欧元,跌到现在的3欧元多,价格变化很大,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既有市场的因素,也有制度设计上的原因,还有国际气候谈判前景不明朗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