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一个主要的采矿团体颁布了一份新的负责任商业行为指引,这为一些极具争议的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指明了改进的方向。
2014年10月,中国政府下属的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公布了一项新的框架文件。文件对海外采矿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为中国企业改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指导原则。
这份《中国对外矿业投资行业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顺应了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的大趋势。
2005年的人大会议正式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决议;2006年,这一内容被写入公司法。而最新的《指引》则从各个方面鼓励在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积极应对劳工、环境保护、供应链尽职调查和人权等问题。
2013年,中国海外直接投资达到90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了采矿业。采矿项目由于可能造成公共供水污染或供水减少,导致人口迁移或加剧阶层固化等问题,因此成为最敏感的投资领域之一。并且他们与工会的关系也往往处于紧张状态。如果矿藏位于或者靠近具有高保护价值的区域,企业的经营就会遭到各种批评。比如,“保护国际”就已经盯上了中国在利比里亚、南非和马达加斯加的一系列采矿项目。
中国采矿企业经常活跃在受冲突影响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这都是准入门槛较低的地区。因此,它们常常面临着环境、社会、治理、及人权等方面的问题。直到最近,这些企业中的大多数也无法很好地了解这些非稳定经营环境地区的额外风险。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2009年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仅有18%的受调查中国企业采取了应对政治风险的措施,而这一数字是全世界最低的。
在脆弱的环境下,形势就会格外的复杂,企业必须加强尽职调查以确保置身于冲突融资和侵犯人权之外。前联合国商业与人权保护特别代表约翰·鲁杰提到,企业参与侵犯人权与身处冲突地区之间存在一种“消极的共生关系”。
因此,新《指引》的出台非常关键,它为海外中国采矿企业创建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包括那些在特别困难的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这是一个极为艰巨的任务,因为“中国企业”是一个太过笼统的标签,根本无法反映严重分化的产业现状。在分化一个极端上是国有企业,它们的经营状况相对较好,而且其风险管理体系中本来就包含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内容。但另一个极端上的小型采矿企业则只不过是由中国国民所有和经营罢了。目前,只有大型国企才有足够的资本、能力和技术来推进企业责任日程。
从2012年开始,国际和平信息服务研究中心(IPIS Research)对活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受冲突影响省份的许多中国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大多数企业在其采购和贸易活动中缺乏正确应对环境、社会、治理、以及人权风险的知识和技能。
2012年5月,刚果政府对两家中国锡贸易企业——华英贸易公司和刚果矿产品及金属公司(音)进行了处罚,罪名是未能执行应有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并指控这两家公司通过其矿产品采购间接为叛乱集团提供支持。
新《指引》的有效落实不仅要盯准大型企业,同样也要敦促中小企业,并且要确保那些在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经营的企业能够有效地对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进行管控,保住合法的经营(和社会)执照。只有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的考量,中国才能真正地使可持续性成为对外采矿投资的主流。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