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部分的森林损失源自六种大宗商品造成的土地清理,分别是:木材、牛肉、棕榈油、大豆、可可和咖啡。
为此,2021年11月欧盟发布了一项法律草案,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欧洲的“毁林风险”产品消费。
尽管环保法律倡导组织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ClientEarth)称此举“是全球环境治理的一大飞跃”,但生产国政府表示该草案是把确保商品没有毁林风险的负担从发达国家消费者转嫁到热带地区的农民身上。
印尼度西亚和马来西亚称该草案是抹黑棕榈油运动的一部分。这两个国家每年生产全球85%的棕榈油。草案发布前几个月,两国领导人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他们打算“继续与棕榈油歧视作斗争”。
两国已向世贸组织提起了贸易争端诉讼,称欧盟试图保护自己的植物油生产商免于国际竞争。他们还引用了欧盟2018年的决定,即在2030年之前欧洲将逐步停止使用棕榈油作为运输燃料。
据报道,两国还试图聘请一家公关公司发起一场改变欧洲对棕榈油看法的运动。
“针对输欧供应链采取行动不一定能减少全球森林砍伐,”致力于调查森林砍伐的印尼非政府组织Kaoem Telapak负责人马尔迪·米纳格萨里(Mardi Minangsari)说。最近的研究表明,禁止进口有毁林风险的商品对阻止森林面积减少的影响可能比预期小很多。
尽管如此,米纳萨格里称从需求方入手很重要,但必须以改善生产国政策的方式进行。她认为欧盟的草案并没有区分法律较薄弱和法规较健全的生产国及行业之间的差异,例如获得了欧盟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许可证(Forest Law Enforcement, Governance and Trade,简称“FLEGT”)的印尼木材。米纳萨格里说,区分这些差异将激励各国遵守法规,否则出口将转向监管较宽松的国家。
替代市场
“对印尼棕榈油的需求并不会减少,并且印尼一直寻求扩大包括中国在内的毛棕榈油市场,”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协调部副部长蒙蒂·吉里安娜(Montty Girianna)说。中国商务部2019年宣布将取消棕榈油进口关税的一项声明也给了吉里安娜乐观的理由。
事实上,4月22日印度尼西亚宣布将禁止所有棕榈油出口,何时恢复另行通知,这让国际市场大为震惊。印尼政府此举是为了解决国内当前食用油短缺和价格上涨的问题。
根据贸易地图集(Trade Atlas)的数据,2019年至2021年,印尼向中国出口了140万吨棕榈油,是2016年至2018年的两倍。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
“印尼对欧盟草案的反应令人担忧。我们已经看到没有NDPE承诺的棕榈油公司可以向中国出售产品,”米纳格萨里说。
NDPE是英文“不毁林、不开发泥炭地、不剥削”的缩写,是棕榈油生产商为实现可持续生产而做出的一系列承诺。
可持续性分析机构“连锁反应研究”(Chain Reaction Research)的一份报告称,截至2021年1月,排在前十位的印尼棕榈油对华出口供应商中只有七家制定了NDPE政策。报告发现,没有NDPE政策,或有该政策却尚未实施的精炼厂占印尼对华棕榈油供应的至少12%。
中国进口商正面临来自消费者、品牌和投资方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以更可持续的方式采购棕榈油这一高风险产品,而进口商也正在努力这么做。
2018年,中国可持续棕榈油联盟(CSPOA)成立,成员包括玛氏箭牌(Mars Wrigley)、欧莱雅(L’Oréal)、中粮集团、益海嘉里(Yihai Karry)、SGS中国等棕榈油供应链上的关键企业。这些企业共同承诺提高可持续棕榈油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最初的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可持续认证棕榈油占棕榈油进口的10%,但这一目标未能实现。
“目前全球趋势更倾向于可持续棕榈油,”米纳格萨里说。“印尼应该顺势而为,强化自己的可持续棕榈油标准(ISPO),防止不可持续棕榈油的危害。”
ISPO与土著人民
2009年,印尼制定了自己国家的认证计划——印度尼西亚可持续棕榈油(Indonesian Sustainable Palm Oil,简称ISPO)标准,旨在鼓励油棕种植园提高种植过程的可持续性。
与该行业最早的监管机制——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the Roundtable on Sustainable Palm Oil,简称RSPO)的自愿认证不同,ISPO认证是面向在印尼经营的棕榈油公司的强制认证。
然而,ISPO在人权和环境保护方面似乎还不及RSPO的标准,并因忽视受油棕种植园影响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意见而饱受诟病。
英国环保组织“环境调查署”(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gency,简称EIA)和印度尼西亚的环保团体Kaoem Telapak经过分析发现,ISPO标准只要求象征性地征求土著人民的同意,棕榈油公司只需要勾选一个方框,说明已经征求同意即可,无需任何后续验证。此外,(砍伐后重新生长的)次生林作为需要保护的自然景观依然遭到忽视。
米纳萨格里表示,“如果印尼想在棕榈油市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就必须将知情同意机制和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ILO Convention 169)纳入ISPO标准。
印尼尚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民族的第169号公约。该公约承认土著人民在民族国家内的自决权,同时为国家政府订立了包括土地权在内的其他各项权利的标准。
印度尼西亚土著人民倡导组织——群岛土著人民联盟(Indigenous Peoples Alliance of the Archipelago,简称AMAN)政策、法律和人权主管穆罕默德·阿尔曼(Muhammad Arman)也持类似观点。
“如果不解决土著人民祖传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我们将看到更多的油棕种植园未经同意便在土著领土上扩张,这不符合草案中棕榈油负责任采购的精神,”阿尔曼说。
2013年以来,AMAN一直在为一项土著权利法案进行宣传,要求承认印尼各地土著社区的习惯法和土地权利,但印尼议会却迟迟没有动作。
“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土著权利问题,”阿尔曼说。“土著权利法案将把它们都结合起来。”
2020年,尽管受到来自印尼和国际民间社会的强烈批评,《创造就业综合法》(Job Creation Bill)依然获得通过。自那以后,土著人民受到的暴力和土地掠夺威胁日益增加。因此,通过土著权利法案迫在眉睫。
印度尼西亚政府需要加大力度,大胆行事。泰马尔·马努龙,Auriga基金会执行董事
缺乏土著人民相关的条款削弱了ISPO认证的可信度。森林人项目(Forest Peoples Program)2017年的一份报告对生物燃料和食用油认证计划进行了排名,其中ISPO被排在了末位。
2020年根据总统令修订的新ISPO标准或许能增强外界的信心,特别是由第三方对种植园进行独立监督现在成了一条强制性规定。然而,Kaoem Telapak组织认为,由于没有给出详细的申诉处理流程,这些监督措施可能只是象征性的。
ISPO认证本身的推广一直很缓慢,米纳格萨里说:“现在获得认证的(印尼油棕种植面积)大约只占38%”,这意味着ISPO仍未实现其设定的在2014年前对所有棕榈油公司进行认证的目标。
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认为,ISPO之所以很难树立威信实际上是因为印尼五分之一的油棕种植园位于受保护的森林中。此外,追踪上、下游产业的供应链、把种植园和拥有加工或精炼设施的公司联系起来的难度都很大。Trase、Auriga基金会和圣巴巴拉大学(Santa Barbara University)的联合研究发现,印尼一半以上的油棕种植园的所有权并不清楚。
“印度尼西亚政府需要加大力度,大胆行事,”Auriga基金会执行董事泰马尔·马努龙(Timer Manurung)说:“我们依然很难看到当局能够勇敢采取举措,撤销非法油棕种植园的许可证,而且这些措施还可能遭到这些公司的报复。”
他认为,对棕榈油公司实施行政制裁,包括因错误或违规行为吊销其许可证,不仅会加大印尼打击森林砍伐和抗击气候危机的力度,还有助于该国棕榈油在全球市场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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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