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变化中的安全气候(第二部分)

全球变暖造成了海平面升高,地球的自然地图将需要重新绘制。随着海岸线的蚀退和岛屿的消失,海洋疆界也许也会改变。在这一话题的系列文章的第二篇中,克里奥•帕斯卡尔探讨了这些变化将带来的法律层面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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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将会导致地球自然地图的重新绘制。正如在过去数不清的气候变化时期中所发生的那样,一些地方将爆发洪水,而另一些地方将从覆盖的冰层下浮出,以往冰冻的海上航线变成潮湿的公路。

这次的不同是,我们处于一个国际法的时代,政治疆界密切而严格地依赖于地理边界。由于在法律上海洋疆界通常由海岸线确定,情况尤其如此。气候变化引发了海平面上升,造成了海岸线的蚀退,——甚至在极端情况下,低洼岛屿完全消失——那么,海洋疆界也会改变吗?

1994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试图建立确定海洋疆界的规范。令人遗憾的是,公约没有考虑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地理变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草率地在特定点冻结了海岸线和疆界——除非它们被质疑或修正。当洪水和其他自然现象使地理边界显著变化时,这种做法就留下了许多灰色区域。

气候变化对海洋疆界具有潜在影响,为了加深这一理解,三种假设值得关注。虽然特殊情况都是假想的,但是每个例子都能证明,气候变化导致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将造成日益增长的外交政策问题和安全问题。

邻国之间变化的边界

世界上许多沿海国家——包括中国、美国和其他国家——都将发现海平面的上升会导致海岸线向内陆显著的蚀退。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海洋疆界是由其海岸线确定的,海岸线的蚀退将威胁到国家领土。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对其海岸外200英里(322公里)的专属经济区(EEZ)享有主权。如果该国经济区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区重叠,他们通常会采取折中的办法。例如,如果两个国家被100公里的海洋所分割,他们通常会达成共识,在距离各自岸边50公里的地方建立其海洋疆界。

以古巴—美国边界的情况为例,问题是这样的,美国海岸线由佛罗里达群岛开始测量,该群岛是一个非常低洼的地区,而古巴相对多山,不可能由于海平面的上升而丧失领土。

因此,姑且不考虑巴哈马群岛,如果佛罗里达群岛被洪水淹没,其海岸线向州中部蚀退,但是同时古巴则几乎毫无改变,二者的边界应该向新的中点移动吗?那将使墨西哥湾的入口进入古巴水域,而且虽然南佛罗里达被淹没,它仍将是航道的障碍,这意味着海上交通不得不通过古巴水域绕行。

假设,每两年双方确定一次边界,在国际法下将会出现一种情况,即古巴或美国寻求重新谈判以确定由海平面上升导致的领土变化。但是,这可能是国际政治与安全所关心的,而不是国际法,后者只确定边界是否变化。

该法则同样适用于世界其他地方。政治紧张已经出现在南中国海了,那里一点点海平面上升就能淹没海面上一两个临界岛屿,成为将来领土争端的借口。

显著消蚀的专属经济区

如果海平面的上升导致一个国家的海岸线向内陆蚀退,其专属经济区也应该蚀退相应的量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达卡大学世界银行和其他机构公布的一张地图表明,海平面上升1.5米能将孟加拉的海岸线向内陆推进数百公里,这真令人吃惊。果真如此的话,那将把该国的很多重要资源至于其邻国印度和缅甸(Myanmar)的领海、甚至公海中。

孟加拉有一个保护其海洋权利不受气候变化影响的方法。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下,一个国家可以要求其海岸线外200海里的水域作为其专属经济区。如果暗礁位于大陆架上,不管其本身是否被淹没,都能用以获得一份永久权利,而不受蚀退的海岸线所制约。如果孟加拉提交这样一个权利要求而且被接受了,该国海面上资源的使用权将得到保证。

对主权的威胁

远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上低洼的小岛国完全沉没之前,由于盐水渗入地下水杀死了植物,让没有脱盐作用的植物失去淡水来源,居民将不得不撤离。

非常可能的是,将来至少有一个国家——最常提到的是图瓦卢——将不得不彻底移民。但是一个国家能没地理疆界而存在吗?如果图瓦卢沉入水底或者被放弃,它会失去在联合国的席位吗?它的专属经济区会归还给公海吗?它会失去给它带来滚滚财源的“.tv”互联网域名后缀吗?

蒙特维多国家权利和义务公约第一章规定,一个国家实体的存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固定的人口;

• 既定的疆界;

• 政府;

• 与其他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

该定义本身提出了一大堆问题。就算是背井离乡,如果其他国家继续承认该流亡政府,后面两个条件也相对容易保证。前面两个条件——既定的疆界和固定的人口——是目前正在让其他国家头疼的问题。例如,在南中国海,中国在部分沉没的环礁上驻有军事前哨,利用那些“永久基地”对周围确定的、尽管有争议的地区行使主权。

同样地,如果图瓦卢被海水淹没,它能够把一艘船固定在以前的一个岛屿上(或者在一个从前的岛屿上倾倒足够的东西以形成一个新岛屿),让一些人住在上面,进而通过位于其他国家的流亡政府来管理这片领土以及它的专属经济区吗?

国际法规定,国家不能基于人造岛屿来行使权力;但是在用海堤、人造海滩和其他建筑物来阻挡上升的海平面的时代,什么是“人造的”?对受海洋影响的人来说,通过行使资源权(包括捕鱼、水下采矿,以及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国际论坛的发言权以及在海平面下降后的回归权,这种解决办法能够提供急需的资金。

一致同意的解决办法(如果被接受的话)所带来的先例将会直接影响诸如英国和美国这些国家的国家安全,它们坚持放弃了开采一些地缘政治基地的权利。例如,位于印度洋的迪戈加西亚岛的低洼英国领土——被美国用于基地——正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威胁。如果位于查戈斯群岛的环礁沉入水底,英国也会失去对那块至关重要的广阔海域的独占权利吗?并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一个向美国讨价还价的重要筹码吗?

面对变化的地理现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能不够灵活。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大多数争论更服从于国际政治,而不是国际法。不久以前,欧洲确定海洋疆界的规范还是“大炮射程”说,即一个国家的领海位于设在其海岸上的大炮射程内。(这是三海里宽度原则的起源。)这其中的含意显而易见,只有你能够防卫自己,你才能拥有该海域。除非人们马上注意到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否则在由于地理变化而造成的混乱的未来,“大炮射程”说会再次变得日益正确。


克里奥•帕斯卡尔是伦敦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查塔汉姆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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