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全球的领导人和公民能够而且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并着手予以解决,他们有三个不同的行动期限。
第一个时间段最长,跨度为未来的50-100年,是我们子辈和孙辈的时间期限。如果温室气体排放在这一时期持续不减,那么全球温度将上升好几度,给全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包括严重的海平面上升和更加致命的热浪、旱灾、洪灾及强度更大的飓风。
我们可以限制这些影响,但前提是我们现在就行动。我们需要减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浓度,继而使其退回到安全的水平。这需要减少资源浪费、避免森林砍伐、提高能效,以及更多地使用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如果我们要避免灾难发生,那么美国和中国这两个最大的排放国及其他主要的排放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必须现在就采取行动。
第二个时间段是未来的20年,属于这一代的时间期限。在这一时期,全球温度已不可避免地至少上升1摄氏度。即使全球所有的排放明天奇迹般停止,大气中已积累了足够的温室气体,这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气候变化是无法避免的。
最脆弱的国家包括50个最不发达国家、小的发展中岛国和非洲的多数国家。这三个类别包含了近100个国家(有些国家可分属不同的类别),总人口近10亿。这些国家总共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及全球总量的3%,但它们 无疑将遭受气候变化带来的最为不利的影响。
当然,它们不会是唯一的受害者,在中国和印度等更为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甚至在最富裕的国家还有为数众多的脆弱群体,2006年8月经历了卡特里娜飓风的新奥尔良贫困社区就是明证。
脆弱的国家和社区必须通过适应来为气候变化的影响做准备,而且需要获得帮助。富裕一些的国家必须为其导致的问题承担责任,它们可以帮助更脆弱的国家,主要是通过资助,但也通过分享技术和专业知识等其它手段提供帮助。
对富裕公民(无论是在富国还是穷国)的挑战,就是将他们自己从不假思索的消费者转变为有觉悟的全球公民。他们必须认识到他们的责任,而后努力减少自己的个人碳足迹。而且,他们必须敦促他们的领导人制定必要的长期政策并补偿气候变化的受害者。
最后,全球领导人的时间期限是未来的18个月。这段时间正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2个缔约方在哥本哈根开会以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的协议之前所剩的时间。
从现在到2009年12月会议召开,总统们、总理们和政府部长们必须就一个公正和公平的全球协议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这一协议将在上述两个期限内处理气候变化问题。这意味着一方面通过迅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减缓气候变化,一方面适应未来气候变化的影响。
为取得成功,我们的领导人必须抛开他们当前的思想倾向,即力争达成对他们自己的国家和公民最有利的协议。他们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的国家,而且代表整个的人类,他们是在为留给其子孙后代什么样的世界而进行协商。
解决办法掌握在所有国家的领导人手中,特别是那些排放了大多数温室气体并导致问题的主要经济体领导人。但是,公民也有责任采取个人和政治行动,尤其是那些更富裕国家的公民和更贫困国家的富裕公民。
我们的领导人必须接受挑战,所有有觉悟的公民必须敦促他们迎难而上。
萨里木尔·胡克是国际环境与发展学会气候变化小组组长,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近报告的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