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北方迫使南方走北方的老路

穷国正走向一条通往气候灾难的发展道路。这其中的原因是富裕国家向穷国输出碳排放和向海外转移气候变化责任,高风指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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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本网站和美国鲁特格斯大学的气候变化和社会政策行动合作刊发]

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和生活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而这种生产和生活方式又是由人类迄今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的。大机器生产、国际贸易和殖民地曾经是这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经典诠释。从那时起,后进国家就永远失去了田园牧歌式的传统生活,一起参与到对物质和资源的占有和消费,和对利润和商品的积累和追逐当中。一百多年后,冷战的结束宣告了在资本主义以外寻求发展道路的大规模社会运动的失败,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着胜利者的光环,宣告历史已经“终结”。 

但是同时宣告胜利的还有这种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种种内在困境和弊端。我还记得多年前同一位德国高官(现在已退休)的一次对话。我说,本来中国人是骑自行车的。为了对付气候变化,我们可以不开汽车,你们的汽车厂可以离开中国了。他一听急了,说那可不行。你们还得买我们的车,但是可以向我学习,一周只开一次。你瞧,不跟着西方走他还不干。假如十三亿中国人都开上车,哪怕一周只开一回,那要多少汽油才够呢?可正是他们在道貌岸然地谴责中国掠夺石油资源。网上流行的那首诗说得好:当我们闭关锁国的时候,你们送来炮舰和鸦片;当我们拥抱自由贸易,投入消费的时候,你们说我们掠夺资源、环境污染…… 

按《另一个难以忽视的真相》(《中外对话》,2008年6月18日)一文的说法,发展中国家(文中称“南方”)正沿袭着发达国家(北方)的老路,即资源/能源扩张的发展道路,它们大致将在2025到2030年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累计排放方面全面超过北方,并且由于南方的人口(40年后世界人口可能增长到100亿)和经济规模,来自南方的排放将使世界更快地逼近温室气体的危险浓度水平。对此,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并且认为要明了这一点,本不需要那些复杂的模型。因为这一发展道路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历程和内在法则,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是北方开创并设定好的。 

近几十年,西方国家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了很多高污染、高耗能的低端产业,自己则占据了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高端。北方从中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但却把资源/能源压力和温室气体排放转嫁给了南方。从全球的角度来看,资源/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不仅仅只是换了个地方,而是大幅增长。 

英国是个有趣的例子。这些年英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有较大下降,为其他欧盟成员分担了不少减排负担。英国的气候变化政策有其独到之处,不过一个重要方面是英国大量转移了自己的高耗能产业,更多地依靠科研、金融、中介、设计、教育等服务业维持经济增长。这当然可以是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榜样。北京市就是这么走的,它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高耗能产业,前不久又将首钢的炼钢部分转移到河北省,在北京保留了总部和电子产业部分。在全国各省区、直辖市中,北京市是唯一完成国家能源强度指标(年降4%)的。可是如果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向英国看齐就麻烦了,谁来生产那些高耗能产品呢?北方可以向南方转移高耗能产业,南方又向哪里转移呢? 

再者,北方一向掌握着科学技术的优势地位,并将此作为他们保持对南方竞争优势的最后一张王牌,甚至对一些关键技术实行严密封锁,以至联合国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工作40多年来毫无进展。据吴昌华观察,一向高举环保大旗的欧洲在技术转让和国际贸易上也日趋保守和具有防卫性(《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下的欧盟与中国》,《中外对话》,2008年7月9日)。如果南方手里都是些从北方搬来的技术,他们不跟在北方的后面走老路又能走什么路呢? 

可以说,正是北方在迫使南方走北方的老路。这同样是“另一个难以忽视的真相”。 

今天,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所有人的共识是,发展中国家不能再重走北方的老路,要开创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可这条“新路”是什么呢?走通这条新路的前提条件又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条新发展道路只能理解为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将节能减排纳入自己的经济发展规划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落后技术的锁定效应。中共十七大已经提出了这一新道路的理念和政策框架,中国的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一部分也明确了能源强度指标(2006年至2010年降低20%)和具体政策措施。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已经或即将制定类似的国家方案。 

但是,走通这条新路是有条件的。我以为条件至少有二:一是发达国家作出表率,成功减排,创出经验;二是北方真诚地帮助南方,在技术研发和转让以及为此进行投资方面发挥领导作用。这些都已经反映在“巴厘行动计划”(1/COP·13号决定)之中。所以,哥本哈根协议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全球共同努力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内在矛盾和困境。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哥本哈根必须开辟道路,指明方向。 

至于全球化过程中低端产业向南方转移,从世界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具有必然性,对全球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其负面影响,北方理应积极帮助南方解决高耗能产业生产中的节能减排的问题,而不是倒打一耙,得了便宜卖乖。此外,也有必要考虑在国际贸易中建立产品内涵能源补偿机制,使从事高耗能生产的国家能够承担高额减排成本,不至于牺牲过大。虽然“巴厘路线图”中没有这一内容,但在哥本哈根协议达成之后,这一问题有可能被提上国际谈判日程。 

西方的气候变化政策越来越强调迫使南方采取减排行动,并要求南方向北方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标准看齐,进一步开放市场,核心是增加南方的发展成本,从而压制南方的经济增长,使自己不至于丧失经济竞争力(见以上吴昌华文)。美国和欧洲早就在酝酿对南方的出口产品征收碳排放税,至于要求南方向北方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标准看齐,我感觉那基本是在“作秀”,或者拿当下的说法,那是在忽悠选民。南方要是能达到欧洲的标准,就不是南方了。如果南方死活达不到标准,欧洲无非还是征税。欧洲人只好多花钱买同样的东西,谁让他们乐意呢?看看欧盟成员,像葡萄牙、西班牙、芬兰、希腊、爱尔兰,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比1990年分别增长了21%至40%不等。上文提到英国也同样难以为南方整体所效仿。所以,即使南方达到欧洲的标准,难道气候变化问题就烟消云散了吗?还是集中精力研究如何与南方合作走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为上策。

  

 高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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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本网站和美国鲁特格斯大学的气候变化和社会政策行动合作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