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加纳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参见:《在阿克拉,迷雾渐渐消散》,作者詹妮弗·摩根)是通往实现“巴厘路线图”、加强全球变暖国际合作道路上的关键步骤之一。三个月前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上一轮谈判结束之际,几乎所有的谈判小组都公开地表示了失望。在过去差不多半年的时间里,谈判没有取得明显的进展。很少有人预见阿克拉谈判会出现巨大的突破,但有一种更强烈的紧迫感,而且谈判各方更渴望进入实质性的谈判。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的协助下,两个特设工作组的主席也显示了卓越的领导能力。
在《巴厘行动计划》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谈判中,各方重点集中在行业方法和与林业有关的问题上。他们还设立了减缓和适应方面的两个谈判小组(“问题”小组)以及技术和资金小组(“解决”小组)。这些小组的讨论比以往的会议更加具体,而且在适应和(在某种程度上)资金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适应谈判小组的所有各方都对建立或加强区域中心的需要予以支持,以支持各国的适应活动。一些国家当即表达了主办适应区域中心的愿望。
在讨论中,出乎很多人的预料,工作组邀请了工作组主席路易斯·马查多(巴西),汇集各方在2008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的文本将在下一次波兰波兹南会议上提交,并将得以修订而有望成为推进明年讨论的谈判文本初稿。意识到在哥本哈根完成其工作的最后期限的快速临近,工作组表示将“在2009年转入完全的谈判模式并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在当前《京都议定书》之下的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的谈判方面,各方集中讨论了工业化国家实现减排方面可供获得的手段,设立了三个谈判小组,分别涉及土地使用、土地使用变更和林业、排放贸易和灵活机制以及其他问题(包括新的温室气体和行业、行业方法、相关的方法学问题和“溢出效应”)。三个小组都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前两个谈判小组的总结附件中列出了需要深入考虑的具体问题。
有关“溢出效应”——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所带来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后果——的讨论达成了应首先关注贫困国家的共识,同时还讨论了生物燃料战略、粮食危机、某些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以及结构变革的社会影响。工作组主席哈罗德·德乌兰德(挪威)敦促各方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实,他汇编的文本材料有望成为2009年的谈判文本初稿。
加纳的热点问题
行业方法
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研讨会关于行业方法的讨论集中在对《公约》中第4条第1款C项的解释。(在所有有关部门,包括能源、运输、工业、农业、林业和废物管理部门,促进和合作发展、应用和传播(包括转让)各种用来控制、减少或防止《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的技术、做法和过程。)有些发达国家强调了行业方法在评估减缓潜力中的有用性以及发展中国家的技术需求。有一个发达国家在讨论中要求研讨会讨论所有各方在主要排放行业中的减缓潜力,以及用于潜力评估的方法。其他发展中国家强调了行业方法的重要性,例如减排额度和行业无损失目标。对于发展中国家,行业方法将严格限制在第4条第1款C项规定的提升技术合作之内,而不用于目标设定。讨论中存在意见分歧,但工作组主席设法确定了几个存在共识和共同利益的领域(这些都在会议室4号文件中逐一列出)。
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列出了清洁发展机制排放贸易系统的行业方法,以及在无损失目标之下的行业减排额度,作为改进《京都议定书》灵活机制的备选项。
区别对待发展中国家
在减缓谈判小组的讨论中,发达国家建议应该有一个区别对待发展中国家的方法,并建议人均GDP高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公约》附件一工业化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不采取强制性行动。
然而,77国集团和中国表示,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授权仅仅是加强《公约》的执行,而不是对其作出修订来对发展中国家加以区分。他们指出,应当区别对待发达国家的义务和发展中国家的行动,而后者应该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他们还强调,要承认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上所作的努力。讨论中提出了如何定义“发达”和“发展中”的问题,建议使用人均GDP、人均能源使用和人类发展指数等指标。
认识到这些讨论终究是各说各话而且于事无补,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主席表示,把时间浪费在讨论这类问题上不会有结果,并敦促各方本着合作精神行事。
减少来自森林采伐和森林退化的排放
森林采伐和森林退化研讨会的讨论是公开的并具有建设性的,而且似乎已产生共识。各国越来越认识到发达国家应当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林业活动,包括减少来自森林采伐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提高森林碳储存的行动。发展中国家看来做好了使这些行动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准备。
在政策途径和正面激励方面提出了几个具体的建议,包括市场和非市场机制。但是,这些措施是否应该和碳市场联系起来,采取弥补发达国家目标的行动,对此,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依然存在着深刻的分歧。
为减缓和适应筹措资金
技术和资金谈判小组同意,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急风险,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必须加以简化和提高,使用创新的方法来动员和引导公共和私有资源。讨论中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例如在欧洲排放贸易系统拍卖50%的配额,发达国家保证一定比例的GDP,或者在全球范围内征收碳税。
是否在《公约》框架之外获取资金和支持是当中的一项重要讨论。77国集团和中国提出了一项将在《公约》之下建立一个新融资机制的建议,不计入其它的来自《公约》之下援助国承诺的资助。这遭到了很多援助国的质疑,他们强调正在进行的重要双边活动以及与其他提供资金的机构和机制的已有联系。显然,各国政府对现有的财务架构很不满意,不仅对全球环境基金不满意,对其执行机构也不满意。77国集团和中国还表示,自1970年以来,对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还没有实现达到国民生产总值0.7%的目标,即使官方发展援助增加到0.7%,其增加量都不可能用于减缓或者适应,必须得超过这个数。
改进排放贸易和灵活机制
排放贸易是附件一缔约方的问题之一,目的是为了实现其减排目标并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2012年之后继续这些机制的总体支持以及对其进行改进的呼声。很多人要求扩大清洁发展机制的活动范围并简化规则,其他人则强调需要为确保机制的环境完整性而采取严格的规则。
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汇编并综合了所有的建议和有待澄清的问题。一些使用特定技术的项目,例如核能以及碳捕集和埋存,作为潜在的合格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被列入附件一,交由缔约方作出决定。附件二列出了一些问题,例如改变执行理事会成员的组成,将秘书处支持执行理事会的职责转到另一个机构,将对主办国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的项目类型需求比例进行调配。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所剩下的几个月里,要理清所有这些问题似乎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的授权问题
关于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是否有权越过《京都议定书》附件B所列工业化国家目标修正案并对该议定书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排放贸易和灵活机制谈判小组意见不一。有些国家认为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无权这样做。其他一些国家认为澄清这一问题需要进行法律分析。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主席的结论记录了这一分歧以及各方的具体意见。就工作组工作中引发的法律问题,已邀请各方于2009年2月15日之前提交他们的意见。
有何成果?
谈判结束时的总体感觉是取得了重要和有价值的进展,这一结论包含两个方面:
首先,在议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上进行了有价值的讨论,澄清了各方不同的立场,并在具体的选择上允许加以改进。在某些方面,立场的趋同似乎是在朝着2009年达成协议的方向前进。换言之,各方最终走向讨论的核心问题。
其次,会议进程有所加快。两个特设工作组要求他们的负责人汇集各方在2008年提出的意见以及提出或提议的基本原则,以形成2008年波兰波兹南谈判文本的第一稿。
很难说阿卡拉会议是否应该被描述为一次政治上的突破,但绝对可以说,在推进谈判进程和为波兹南及2009年会议作准备方面,这次会议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阿克拉设立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属的三个谈判小组将在波兹南继续开展工作,并将新增一个谈判小组处理“共同愿景”问题。有人预计,波兹南会议将是为2009年在哥本哈根达成协议而进行实质性谈判做准备的最后一步。
时间紧迫,但步伐已经加快。为了使谈判更加深入,国际社会必须做好准备,形成更强、更广的政治推动力。
作者简介:高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