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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买得时间但约束力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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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激烈、极富戏剧性的不眠之夜之后,哥本哈根时间12月19日早上10点半,大会重新召集开会并宣布做出“草案决议(draft decision)”,各方同意“注意(take note of)2009年12月18日产生的《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

对于不熟悉联合国法律表述的人来说,这个决议结果是令人困惑的。是通过还是没有通过?协议达成了还是没有达成?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国政策计划助理秘书长(Assistant Secretary of Policy Planning UN)罗伯特.奥(Robert Orr)解释,“注意”在联合国的法律术语语境中等同于接受(accept), 但对此文件持有保留意见的国家和地区不必签署。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德波尔在大会的最后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解释,“注意”就是大家认可这样一个协议的存在,但每个缔约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要加入这个协议。

据悉,有188个国家赞成, 5个国家反对,它们分别是:委内瑞拉、苏丹、尼加拉瓜、玻利维亚和古巴。

经过两个星期艰苦的谈判,最终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大部分环保非政府组织及观察人士均表示极度失望。但德波尔表示,他不同意把这次会议说成是一个灾难或失败。

他承认,《哥本哈根协议》有很多缺陷,既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没有规定发达国家到2020年的具体减排目标,没有明确发展中国家将做什么,也没有明确300亿的快速启动资金来自何处,但这仍是一个重要的决议。“因为所有的国家都来到一个平台上。”

部分环保非政府组织也持相同的观点。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气候中心(NDRC)就发表声明说:文件尽管还与大家的期望相距甚远,但确实是重要的第一步,为今后细化内容、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打下了政治基础,绝不是一纸空文的“政治宣言”。各国在谈判中拿出的减排目标是实实在在的,至少认可协议的国家从此将开始行动了。

备受关注的中国谈判代表团令人略有意外地没有在周六凌晨开始的大会中就是否认可《哥本哈根协议》发表任何意见。不过,笔者在周五晚上协议出来后,在会场遇到中国谈判代表团团长、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他不愿就协议发表评论,最终只说了一句:只要谈判进程在往前走,对发展中国家就是有利的。

在由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基础四四——中国、印度、巴西、南非领导人闭门磋商最终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中,中国在MRV问题上做了较大的让步,但获得了“全球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减排50%”上的让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认为,这是中国为自己买的时间(buy time)。事实上,中国政府明白,最终是要往那个方向走的。

《公约》执行秘书德波尔便在最后一场新闻发会上指出,虽然一些表述,如全球到2050年实现减排50%,发达国家到2050年实现减排80%,并没有在最终的《哥本哈根协议》文本中出现,但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会压力大家朝着将全球温度较工业革命前控制在不超过2摄氏度的方向努力。言下之意,虽然在目前的《哥本哈根协议》中没有规定,但最终会写入并成为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目标。

此次哥本哈根会议,发展中国家暂时成功保留了《京都议定书》和在《公约》框架下长期合作行动(LCA)的双轨谈判机制。这也是中国一再强调的谈判底线。

不过, 德波尔表示,他希望在明年年底《公约》墨西哥缔约方第十六次大会上看到的是,“一个在《公约》框架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那意味着,中国和美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将接受国际协议的强制性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