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法务部部长
诚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全球一致意见的希望渺茫”,但这并不意味着希望彻底破灭——远非如此。我依然坚信,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之下的全球气候体制最终将会实现,并会在全球努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发挥核心作用。唯一的问题是各国政府需要多些时间。至于协议是否强有效则是另一回事,在此无需多言。
至少,在新体制建成之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持续运作。气候变化公约作为一个中心平台,在此之上可以建立各种跨政府联盟,并能把诸如地方政府、商界和民间机构等各种潜在参与者纳入其中。把气候变化公约的此项功能搁置一旁,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要实现所说的这个联盟并使其有效运作,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有人宣称要到2012年,甚至2015年,各国政府才能在新气候体制上达成共识。而托马斯·霍尔和斯科特·摩尔所预见的“世界历史的巨大变革”或许需要数十年。且看这个联盟的运作手段,如建构“技术转移制度”、跨国贸易政策以及提高经济领域的标准等,必将花费更多时间,并且可能最终仍无法绕过跨政府协议。
安德鲁·彭德尔顿,公共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摩尔和霍尔对联合国进程下达成协议遥不可及的看法有理有据,就同时在可能范围内争取进展的建议也十分恰当。然而,气候问题的迫切性并非催化技术革命的充要条件。
美国想在全联邦范围内推动气候政治的计划近乎破产。但意识到占领先机、采用并发展新技术能带来经济收益,许多州市仍在稳步前行。同理看中国,尽管仍然不愿在国际上作出堂皇承诺,但私下却雄心勃勃地开发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在研发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电动汽车的竞争中一马当先。印度同样充满雄心壮志,尤其仗着他们每年300个晴天,在太阳能光电领域蓄势待发。
对于中、印两国,能源安全问题无疑是推动转型的一大诱因。如印度,目前拥有150亿瓦左右的发电量,但预期到2030年前后需求量将达到800亿瓦左右。通过化石燃料来追求这一目标并不容易,还会导致印度对进口的高度依赖。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诚乃务实之选,只是目前价格过于昂贵。
既然极少甚至没有国家具备为后代付出高价保护气候系统的相应实力和政治空间,那么国际合作的重点就不应仅仅着眼于缓解气候变化问题,而更应设法降低可再生能源价格。显然这么做不需要先行的法定协议(除非政策计划意在设立全球限额与贸易,但目前看来可能性甚微),而是通过技术合作来推动创新节奏、降低价格。此举将带来许多非环境利益,如保障能源供给,防备油价波动,以及刺激经济增长等。
美国环保提倡者凡·琼斯和中国教授潘家华是2008年由英国公共政策研究所建立的全球气候网的两名成员。他们最近评论道,“如果这意味着像我们这样的大经济体之间的太空竞赛,那么我们双方都乐于参赛。但如果联手可以获得收益,那么我们也都乐见其成。”
马利尼·梅赫拉, 社会市场中心创办者兼首席执行官
毋需置疑,一个有效的全球条约只需几年时间便能达成,且其最好方法就是通过联盟。联合国进程的努力未能取得成果,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认识到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对联合国的期待,只表示我们看到了一个被政治和意识形态强烈渗透的进程,在一定时间想要取得重大成果的局限性。联合国进程必须继续下去,而我们需要“第二套方案”来回应人们的挫败感和行动意愿。这意味着我们要在企业与次级地方政府上寻求新合作伙伴。后者在对于城市化中的地区尤为重要,缓解和适应变化的需求在大都市中最为强烈。
作者错误地认为,20国集团中那些合谋破坏哥本哈根会议的国家会冲在此次创新行动的前线。更有可能发生的是,那些大多数已经在沉默中行动的国家——100多个最弱小的国家——将合作强化其共同目标。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小鱼抗衡鲸鱼的作用。马尔代夫、哥斯达黎加、孟加拉、韩国、挪威、德国、英国、法国、南非、埃塞俄比亚、新加坡等国联合起来,显示出务实精神的实际意义。即不要单独行动,要多与业界和民间联手。为抵制哥本哈根会议所带来的疲乏与无奈,我们需要活力和创造力。最重要的,是无言的行动与传播。
马丁·本泽,罗格斯大学气候变化及社会政策行动小组负责人
对哥本哈根式的国际合作行动失去信心后,托马斯·霍尔和斯科特·摩尔呼吁已有准备的人直接行动——无论他们是政府、次级政府、企业甚或个人。这个想法不错,由此一来,有意行动者就不再受无意者的牵制。我完全赞成单边行动,但前提是他们的策略条件足以压倒无意者一方。否则,要想这些行动为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带来转机同样不切实际。
有意义的自愿行动只有待大玩家都各自行动起来之后才能发挥作用,这就凸显了美国气候立法的必要性。如果美国在重大立法上加入欧洲派,就可以消除对他国构成的风险,而这些国家可能在担心如果他们要单方面采取行动,则将失去竞争优势。此外,美欧对不跟从的国家征收入口关税之举可构成大棒加上胡萝卜的政策。这根“大棒”是否能在不发起贸易战争的情况下挥舞起来,尚未可预知。
CR Huang(笔名),作者为某国际机构驻北京的能源与气候经济学家
在气候谈判的前景持续暗淡的情况下,斯科特·摩尔和托马斯·霍尔提出的气候联盟让人眼前一亮。事实上,很多非国家成员,包括加利福尼亚地方政府、巴黎、上海、保定、私营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地方社区,都已经采取行动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发展低碳经济。一个有共同理念的强大联盟,配以合理的管理及广泛的支持,必将改善当前松散的架构,且有助于扩大影响,更好地合作与协调差异的行动和目标。
然而,我们不应忽视,上述的大部分投入将发生在发展中地区。而这些地方迫切盼望着技术与资金的援助,以使其所需成为现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今年在坎昆的谈判必须至少解决这些问题,尤其要确保去年在哥本哈根做出的那些承诺得到实施,如此我们才有望在2012年《京都议定》失效之前对全球减排行动达成一致。因而我们仍需在联合国进程上投入大量工作,而不能因困难就束之高阁。事实上,斯科特·摩尔和托马斯·霍尔所提议的气候联盟中的某些内容,尤其是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丝毫不比气候谈判本身更易实现。另外,除非在联合国进程内得到肯定,否则这些政策仍是纸上谈兵。
附带一提,且不论摩尔和霍尔所言,中国宣称的减排强度事实上是可供国际核查的。即便其减排量难以抵消当下阶段内中国发展的速度,但这仍应被计入考量范围。经济快速发展下的减排任务并非易事,考虑到其辽阔幅员,中国所承诺的减排强度毫无疑问功大于过。在建立气候联盟的过程中,认识到多方所做出的各种努力,这对建立彼此间的信任,为共同目标而奋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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