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气候政策应公平到户

政治家们必须将公平性作为国内(不仅是国际间的)气候战略的核心问题,大卫•纳什说道,否则最后穷人将背负着超额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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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的发展中力量、由人口众多的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组成的基础四国,其领导人将于明天第三次聚首,再续去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其时基础四国的团体刚刚成形。这个在著名的里约热内卢框架内召开的特殊会议,其主旨对于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人们来说并不陌生。

为了将温室气体减少到气候学家认可的安全程度,争取达成全球性框架协议的谈判不断,因此,“气候公平”也已经有相当长且丰富的历史了。“历史责任”、“相对能力”及“发展权力”的原则植根于《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UNFCCC),这也固化了工业化国家与相对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界线。这就说明,从道义上讲,富裕的国家应该首当其冲地减少碳排放,并为较穷的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并提升其自主能力,以保证这些国家能够交替进行碳密集型增长,达成更洁净、更持续的发展。

然而,这个负担分摊的概念一旦运用到实际中就引起各种争议(而且,《京都议定书》在执行上的黯淡前景也引发了各方疑虑)。基础四国会议的目标正是为了增强“气候公平”,此前,这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看来是哥本哈根会议原则中最突出的问题——会议东道主丹麦未经掩饰地试图开辟两条谈判渠道,以图达成一个皆大欢喜的协议,要求如中国、印度等主要的新兴经济体实行切实的减排。

然而,在坎昆及其以后的洽谈中要能达成协议,不同国家之间的平等劳动分工看来仍然是个先决条件,而在国家级别的气候变化政策制定上,公平与公正的原则相对而言并未受到重视。现在分析人士正在思考国家权益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气候变化政策对国内的各行各业会产生哪些影响。

社会中最贫困的个人、家庭或群体不仅在增高排放中扮演最无足轻重的角色,而且是气候变化带来的热浪、洪水及其他可能灾害的最直接受害者,他们还特别容易受到全球变暖的间接影响:即由政府为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制定的应对政策。在发达国家中,为达到减碳和能源再生的目标,由消费者资助运转起来的机制正在政策组合的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同时抑制需求并刺激税收的碳定价逻辑对政策制定者极具吸引力,但其往往会导致一阶回归效应。

以能源部门为例。在英国,任期将满的本届政府估计,根据低碳过渡计划制定的低碳能源政策,将会使平均家庭能源费用在2020年比之2009年累积增加125英镑(186美元)。这样,较贫困的家庭为供暖和供电的花费占收入的比重就更大,电力与燃气的费用让他们倾囊而出。例如,起旗舰作用的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已经为所有的消费者开出更高额的能源账单,因为供应者购买ETS许可而增加了成本,因此按收入分配比重而言,贫困家庭的开支增大。

各种措施间接地使能源涨价,比如要求电力公司使用可再生能源(在英国这被称为可再生能源义务)并推出智能电表,这都带来负面影响,因为这些机构将成本统一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英国新联合政府两个党派——保守党、自由民主党都已经接受了引进碳税的措施,该措施在表面看来,将会对最不富裕的群体产生类似的影响。英国的智库公共政策研究所(ippr)通过税效益计算得出的模式表明,对包括电在内的家庭能源征收每吨二氧化碳25英镑(37美元)的税,将对英国生活最困难的贫困家庭产生冲击,也就是说,该部分费用占他们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由缴纳家庭能源税之前的1.07%涨到之后的1.68%(见下表)。换句话说,按照收支比例来算,因碳税而增加的费用率,收入最低阶层是收入最高阶层的四倍。
 

不可否认的是,如果税收制度能通过削减增值税等方式为低收入者抵消这部分增长的支出,以上的措施将会更为社会接受。如果气候政策能够以更合理的方式惠及大众,扶贫运动团体也会更加积极。这也有过先例。之前政府的“暖锋计划”也已就碳排放量削减目标(CERT)的出台而使低收入家庭进行了能效改装,因为能源供应商为了控制碳排放,就不得不为最贫困的家庭安装隔热层与可再生供热系统。

另一方面,实事求是地讲,今年四月英国为实现可再生微能源而开始实行“入网回购电价”,只对那些能承担起安装太阳能光伏板的高额费用的家庭有效。电动车、高效家电及其他昂贵的绿色创新产品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它们虽节约能源,但目前只适用于高收入人群。就“回购电价”计划而言,发电的支出由电费来解决,就意味着较贫困的家庭需要超比例地支付更多,而这样的计划又让他们无法受益。结果就是:可怕的双重打击。

区域性的气候政策既要最大限度地获取向低碳经济过渡的收益,又要减少负面影响。积极主动、具有针对性的政府政策将刺激洁净能源技术市场,增加就业,并促进当地经济多样化,这对一旦脱碳便面临危机的领域而言是非常必要的,比如英国已所剩不多的位于北英格兰威尔士南部的制造业中心。

针对英国及其他许多国家的贫困人群即将面临的困境,由于公共开支正逐渐缩减,全面覆盖式的减排政策不应让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经济转型及其后英国持续恶化的区域差距状况重演。相反,政府应该支持制造业创新以帮助危机中的企业降低生产中的碳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就业。

正如公平对于全球减排的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基础四国的领导人们将在本周重聚首,保证政府将“确保公平”优先当作国家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要素。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需要发展新思路与新策略,快速而有效地减排,并保证其成本不会过多地分摊给低收入群体,无论是英国等发达国家或是在发展中国家,都需如此。然而,如果仍参照气候政策的传统执行方式,国内气候公平问题就真是个棘手的问题了。

大卫·纳什是公共政策研究所(ippr)国际气候变化研究所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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