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效应所引起的全球变暖以及随之而来的大气酸化现象都是人类活动规模日益扩大的产物。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孜孜以求的就是如何让我们的生活更舒适,出行更便捷。同时,不断增加的人口,以及让大多数人过上富庶的生活更是我们为之不懈努力的目标。人口大国中国就是最突出的例子。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依然没能发现或者找到可行的方案,让全球经济不再依赖碳能源,让工农业体系能够面目一新,不再释放数十亿吨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目前,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达到392ppm。而工业化初期,这一数字仅为280 ppm。如果将其它温室气体也考虑进去的话,有效浓度则有可能会高达425ppm,距离危险的450ppm仅一步之遥。一些科研人员认为,这一浓度好比是一道门槛,一旦跨过去,我们就有可能无法将气温上升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上的2摄氏度以内,全球环境就有可能会面临着灾难性的打击。
空气中各种温室气体的浓度不断增加的同时,各国政府也并非无所事事。事实上,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为了使气候变化不至于达到对生态和人类造成威胁的临界点,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投身到了减缓人类行为所导致的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中来。一些国家的政府——大部分是欧洲国家的政府,还有中国和巴西的政府——还郑重承诺,将消减各自的二氧化碳排放。
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所采取的行动往往会更加具有胆识。虽然美国政府拒绝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出承诺,但是加利福尼亚州的选民却已经通过了在该州消减温室气体排放的议案。一些城市还纷纷建立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鼓励无碳出行。还有一些城市则对公共交通系统的其它方面进行了升级。从个人角度而言,尽管为数不多,但是富裕国家中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停止了一些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他们希望通过一己之力作出积极的贡献。然而,贡献最大的或许是世界各地的妇女。因为,当今妇女的平均生育率只有其祖母一代的一半。家庭平均人口有所缩减,从1960年的每个妇女平均生育5个孩子减少到今天的2到3个孩子。而人口增长的放缓使我们的社会更有可能在本世纪末朝着真正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尽管这些迹象令人鼓舞,但是,环境依然在日益恶化。我们将要面对的未来会令任何关注于此的人感到不寒而栗。特别是近年来,气候变化的发展速度超出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预期。格林兰冰盖大范围消融,大多数年份里,融化后流入北大西洋的冰盖超过200立方千米。 而“百年一遇的”洪水和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如今也是五到十年就会发生。极端气候事件的频次已经超出了大多数科学家的预期。
最糟糕的是,目前我们对大气层已经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近几年,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超过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之前的评估报告中所预测最高值。即便是在全球经济低迷时期,最近几年的温室气体排放依然在逐年增长。值得警惕的是,在地球气候系统内在机制所具有的滞后性的影响下,如今我们所遭受的气候变化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人类在数十年前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造成的。
今天的排放在未来数十年里会将我们置于何地?对于这个问题,恐怕只能通过计算机模拟找到答案了,而得到的结果令人震惊。最糟的是,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无果而终之后,已经没有任何国际机制能够有可能在短期内真正减缓气候变化的进程。愿意积极采取行动稳定全球气候、将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政府更是寥寥无几。人们曾一度以为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具有环境意识,能够以更加进取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然而最近,他虽然决定推迟输油管建设项目,但是却并未宣布终止该项目。随着数十亿桶从沥青砂中提炼出来的石油从加拿大西部源源不断地输入美国,大量的碳也会释放出来。简而言之,我们是在“火上浇油”。对于大多数气候学家的警告,我们置若罔闻,依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减少”或“彻底放弃”这种火上浇油的行为。
人类所导致的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面对。而这,正是导致目前困境的主要原因。一些国家的排放并不是让他们遭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主要原因。对于这些国家而言,怎么能要求他们与其它国家一样,大幅度消减温室气体排放呢?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国际框架,或者是建立一系列递进式框架,从而将人类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水平。而且,这套框架还要能够将人类的排放永远维持在低水平上。下个世纪乃至更远的未来,我们需要的是一份所有国家签署的、涵盖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的、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性协议。
然而,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个问题上,各国目前可能达成的协议与必须达成的共识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首先,无论气候变化变得多么严重,其破坏性变得多么巨大,各国出于理性的自利,都希望将排放限制尽可能地降到最低。但迄今,这种利己思想在气候会谈上都未能得到解决。各国就好像是在一片为全镇人所共有的牧场上放牧的农民一样,虽然看着牧场日益凋零,但是都明白让自家牲口饿肚子于己毫无益处,而自己的礼让也只会让所有人都来瓜分牧场的收益。对“公地悲剧”中个人或国家的理性自利问题,经济学或其它社会学文献中都多有论述。但是,国际气候谈判不仅尚未对这一问题有所认识,还深受其影响。只有认识并很好地解决各国理性自利的问题后,全球谈判才能有可能达成大幅消减排放的共识。
第二个问题是没有考虑各国排放和人均排放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比例。而且,简单地将各国划为两类的做法也是毫无裨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排放对各国进行划分的,而是根据“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标准进行划分的。而按比例减排的方法就需要根据目前和以往可能的排放量对各国进行梯级划分。同时,最好是以人均排放、而不是以各国整体排放为依据进行划分,因为人口数量会导致整体排放有很大的不同。这样,相应的排放,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点,正如最近的这份声明中所述的那样,我们应该认识到,对排放比例进行评估,决定谁最应该对减排负责,对排放限额进行分配的公平合理的基础应该是人均排放,而不是全国排放。毕竟,国家实际上不过是历史偶然的产物。人为划定的疆界里,有的国家的人口还不足十万,而有的国家,比如印度和中国,人口却超过了十亿。此外,国家是人造的、无意识的实体,不像人那样具有自我意识。并且很显然,每个人都是所有人类经验的活的载体。仅仅是因为政治和近代的历史让我们习惯于从国家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再没有政府能够凌驾于国家之上,我们才会固执得以国为本处理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而从逻辑的角度而言,这些问题更多地是全球性问题,并且根植于每个人的行为和经验之中。
最后,气候谈判至今还未制定任何有关人类权利问题的框架协议,从未提出过人类是否有权发展经济、是否能够在全球共有资源上倾倒废料这样的问题。如果不先讨论排放权,我们如何能够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即便是从字面上讲,工业温室气体排放,以及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富足程度的提高,人类日常行为达到足以对地球造成影响的程度时所产生的排放是否能够被称为“污染”, 我们还无法给出定论。而棘手的是,我们或许可以在一个一直以来备受漠视的基础上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气候协议,那就是要认识到,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这种所有人有权做的事情正是我们必须遏止的事情。要想最终达成一份气候协议,最有希望获得成功的战略就是将大气这种全球共有资源的权利赋予全人类。这跟《海洋法》中处理世界海洋资源问题的方法有些类似。《海洋法》中就用了“全人类的共同遗产”这样的句子,并且不允许任何国家将自己的权益凌驾于全人类的权益之上。
正如大气是全人类的共有资源,而全球气候框架中最应受到关注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其始作俑者也并不是国家,而是我们每个人。如果要建立一个能够持久以恒的气候框架,就需要在人均排放的基础上达成气候协议。毕竟,如果某国的人均排放水平永远被限定在其它国家排放水平之下的话,会有政府同意这样的规定吗?
罗伯特·恩格尔曼,世界观察研究所主席。该研究所位于华盛顿特区,专注于全球环境研究。
翻译:东峻
主页图片来源:LANCE/EOSDIS MODIS Rapid Response Team at NASA G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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