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中的气候变化:激进民主与共识错觉》
作者:阿曼达·梅钦
出版社:Zed Books出版社(伦敦及纽约)
长久以来,气候变化讨论的一个主要议题就是共识问题。政客们无法达成一致,科学家们各执己见,末世论者和《贩卖怀疑的商人》也都表达了这种分歧。对此,许多科学界和公共政策界人士似乎把时间都花在如何以更详尽的方式来渲染团结氛围上。然而,他们努力的最好结果也不过是慢慢“爬”向一个共识,最坏的结果则是不同意见者受挫之后产生更强的怀疑主义和更大的异议。抑或各个群体会达成毫无意义,有时甚至是错误的“一致”。
但是,在新出版的《谈判中的气候变化》一书中,作者阿曼达·梅钦提出了呼唤“分歧”的新鲜观点,她直截了当地阐明了自己的理念:气候变化是一个进程,这个进程自有其简单的“合理”结果。我们应该为分歧叫好,并且让其在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行动(注意这不是单一的行动)中发挥作用。原因就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巨大的全球性问题,甚至应该为人类(在其中表现出)的异质性感到骄傲,然后将其变为我们的优势。
在书的开头,梅钦探讨了其所说的“技术经济方法”,并且罗列了若干相关方式,在其中“技术经济方法”既是有限的,也会成为限制因素。梅钦强调,科学在公共政策中应该更多地发挥开放选择的作用,而非只是提供屈指可数的行动计划。她还提出了另一个观点——技术只是提供简单易行的解决方案,同时表达了对气候政策中经济转向的讥讽,自从2006年《斯特恩报告》发表以来,这方面就表现得十分活跃。
在我对本书内容的全部理解中,我不赞同的是所谓上述三个部分必须重合的说法。诚然,作为TINA“别无他途”论调的一部分,科学形式和技术决定论常常与非常有限的经济政策一致,但绝不应该如此“霸道”。技术决定论可以被用于各种意识形态目的。同理,我同意梅钦后来的观点,即(气候变化)紧迫性的理念可以被用作一个限制性的论述,比如所谓的“我们必须马上行动”的观念被用来将我们的思维限制在特定的路径上。但是,对此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同意。我在读这本书时,曾经有好几次怀疑梅钦的话是不是说给误入歧途的环境论者听的。
在另外一章里,梅钦剖析了道德伦理是气候变化行动基础的理念。她假设我们对什么是“道德的”具有共识,认为此类方法可以压制分歧,同时这样做还可以压制被边缘化的观点,最终服务于现状并限制我们追寻新的理念。
梅钦进一步指出,在实践中,无论道德还是技术经济框架似乎希望我们都按照个人主义的方式做事,而非采取集体行动。她还指出,以社区为基础的行动方式被认为具有公益感染力量,其实它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人们常常用“社区”这个冠冕堂皇的说法来绕开国家行为,最终将造成我们的分化。
对于梅钦的这一观点,一方面我倾向于赞同,但同时又感到她忽略了某些东西,而且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在书中, “10:10”运动遭到的批判尤为猛烈。这一运动始于2009年,主要内容是鼓励发挥个人的力量,承诺将个人碳排放减少10%。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表明个人行动造成了人群的分化。梅钦引用安德鲁·多布森的话说,该运动是“用替换灯泡代替了改造社会”,以此强调其实际上是多么的鸡毛蒜皮和鼠目寸光。
我赞同梅钦的这一评估。但是,仍然是在一定程度上。最近 “10:10”集中力量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行动该如何解释?她还应该探讨一下页岩气行业正在贯彻的“社区收益”理念(与“社区所有”相对)。另外,转型城镇又该如何评价呢?(包括他们如何改变现状)
首要的是,我本来希望这本书能够用更多地笔墨来探讨如何消除环境运动内部的种族和阶层差异,比如当一位(环境)活动家被告知“我们并不准备让人们意识到他们在‘权力转移’运动上是种族主义者”。书中也应该更多地探讨发展中国家。设在英国的发展研究所的《通向可持续的社会、技术和环境路径(STEPS)宣言》尤其强调技术的社会环境,更多致力于多重“路径”,而非更加“大路”的对未来的大理念、大设想。这一宣言如果得到践行的话,本来应该大大改善对科技决定论的讨论,而且适合多元化的主线。
总之,尽管我推荐这本书,而且非常欣赏其中的思想,但该书还是存在闭门造车的问题。如果社会学家们想要受到重视,就必须拿出更多证据,说明他们在自己探讨的社会领域花时间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当梅钦提出“我们不能依靠一个哲学王来振兴绿色标准”的时候,我真想起立为她鼓掌。但这也正是我为什么希望这本书中不要充斥着一堆哲学家名字的原因。
梅钦呼吁在气候变化讨论中有更多的意见分歧,对此我表示赞同。但我们并不需要引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表达这一点。如果你真心想为气候变化讨论参与者的多样性喝彩,那就多写一点他们的故事吧,千万不要只是满篇“象牙塔”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