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中国有动力积极推进2015年新协议谈判

作为IPCC的中国评估专家,王春峰分析了中国积极推进2015年新协议谈判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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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到了一个非转型不可的历史阶段。图片来源:<a href="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zh/multimedia/images/climate-energy/2013/war-of-water/" target="_blank">邱波/绿色和平</a></p>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到了一个非转型不可的历史阶段。图片来源:邱波/绿色和平

中国已成为全球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大国,国际社会必然关注中国在新协议谈判中的立场,和2020年后将采取何种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自2008年以来,中国已持续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但国际社会对中国推进2015年新协议谈判的决心似乎仍有疑问。然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确实是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内生需求,这将促使中国更加积极地推进2015年新协议谈判。

从以下几个方面,不难看出中国内生动力的真实性。

第一,中国深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近百年来,中国年均气温上升幅度高于同期全球升温均值。气候变化导致降水和水资源时空分布更加不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害加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年均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多亿元,死亡2000多人。气候变化在持续影响许多地区的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条件。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预计,未来温升趋势更加明显,不利影响将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中国的危害将更为严重。从趋利避害的角度看,减少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第二,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和应对气候变化不矛盾。

经济快速发展是中国过去30年最突出的成就,但大多行业处在产业链低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关键技术缺失,低端产能过剩,国际收支失衡。中国已确立了创新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路径,这条路径决定了中国必须通过降低能源利用总量、改变能源结构来促进调整经济结构。

第三,治理雾霾坚定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雾霾与温室气体排放实际是同根同源。政府目前下定决心治霾,实施限制和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限制煤炭总消耗量,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限制机动车出行,这也直接促进了温室气体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形成了协同增效。

第四,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一致。

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中国摆脱资源约束、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困扰的必然选择,具有高度的社会共识。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中,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环境、人居安全环境,必需对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制度设计等进行改革创新,这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完全一致。

当前,气候公约缔约国正在围绕2015年底达成的新协议进行谈判。随着达成新协议最后期限的日益临近,谈判已进入了关键阶段。各国正在围绕新协议的原则、结构、要素、时限、法律性质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从目前各方表述的观点看,新协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的路径已呈现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上下结合”三种模式。从谈判和实施的角度审视,这三种模式都存在各自优势和不足,最终取舍则必须着眼全球、着手各国,以各方最能接受的模式尽早达成新协议,才是解决气候变暖问题的关键。

近年来,中国每年都向国际社会公布已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和行动。为兑现已承诺的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中国做出了很大努力。华沙会议决定要求各国应在2015年第一季度提出各自“国家决定的贡献”,中国正在就此加紧完成自己的“功课”,并会按时提出更加有力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也在积极推进新协议对技术和制度创新的催化作用。同时会以新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总量控制、低碳试点、排放权交易等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创新,激励全社会参与。无论是减缓还是适应根本措施,都要依靠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和制度创新。

总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到了一个非转型不可的历史阶段,由此产生的内生需求必然持续推进中国以更积极的措施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这是一个不可逆过程,也将决定着中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