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欧洲内部政策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政治和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我们欧洲人自己总是充满怀疑,或者说“过于谦虚”。对于欧洲内部的协议是否会对其他地区产生影响,以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也总是糊里糊涂。
欧盟2030年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就是一个例子。欧盟各国领导人达成的政策框架中包括至少要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较1990年水平降低40%的目标。但各种模型所做出的独立分析结果表明,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到2030年减排40%并不是实现2050年减排80%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更不用说欧洲理事会达成的95%的目标了。
欧盟一直致力于推动各国承担起责任,以便在2015年巴黎气候会谈上达成全球性的协议,从而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然而这一政策框架几乎难以达成这一目标。
欧盟在制定承诺时使用了“至少”一词,这表明40%并非最终的数字。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可以看到协议的某些基本框架已经开始动摇。
2030年要求的“至少27%”的可再生能源目标可能会导致未来十年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欧盟各成员国中占主导地位。电力联网要求的15%的目标将造成整个大陆电网互联局面的出现,并确保能源领域的合作和安全性。最后这点也很重要,能效方面要求的目标为“至少27%”,考虑到法国、德国和英国严格的国内法规以及欧盟对能效领域增加的投资,这一切意味着欧盟的行动将很可能远远超过它在谈判中要求的40%这一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然而,制定目标并不会让世界停下发展的脚步。政策框架的背后,是欧盟内部围绕如何刺激停滞的地区经济这一问题不断加剧的分歧,以及人们对于与俄罗斯关系日趋紧张带来的能源安全的担忧,还有人们对高能耗行业带来的巨大影响的忧虑。领导人将政治资本投入这个领域几乎得不到任何“政治”激励,但是他们依然集中精力应对气候变化。
德国总理安吉拉·默克尔、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和瑞典首相斯特凡·勒文都在艰难的气候谈判中展示了他们的决心,并密切关注着其他国家的态度。他们以达成全球协议为优先利益,为实现全球升温不超过2℃的目标而努力。
巴黎气候谈判之路
2015年,各国将共同达成一项国际气候协议。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国商定将于2015年初提交各自的初步减排目标。欧洲很可能会率先公布其目标,并被默认为基准,为其他国家制定各自的减排目标提供参考。下个月,中美两国将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论坛上会面,讨论各自的气候议程,并对国内的减排承诺进行交流。
如果说9月份召开的纽约气候峰会给我们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各国领导人正在为制定全球性的协议而努力。不仅美国政府承诺将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也在通过积极治理空气污染解决碳排放问题。尽管我们还需要制定更加远大的目标,但是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需要的是第三方的力量,来保证这两个超级大国不要争相降低目标。欧洲正是这样一个理想的第三方。
但是,尽管取得了这些令人瞩目的进展,联合国大会气候变化会谈却似乎没有受到任何积极的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批评者常常指责这一程序阻碍了政治成效。但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整体而言,正是政治降低了减排目标。
尽管在全球范围内存在政治红利,但这并不能自动地让谈判各方改变初衷。技术官僚们深陷于琐碎的气候外交政治中,欧洲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尚不足以使他们对彼此产生善意、做出让步。
如何将政治红利转化为各国的减排意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等其他国家能够以行动支持欧洲如上周那样展现出其核心领导力,是确保欧洲制定更远大目标的关键。同时中国等其他国家要继续向欧盟施压,促使其在2015年气候会谈中迎接挑战。如果核心国家之间无法展开有效的气候外交,那么过去6个月中所取得的进展不仅会在这一转化过程中丢失,而且会永远消失。
翻译:郭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