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1的第一周即将结束,技术团队一直在起草的巴黎协议将被移交给大会主席。这是数以万计在巴黎的记者和大会观察员所不能看见的。
现场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障碍众说纷云。盛传的谣言当中,大多数涉及金融资助这个难题,以及富裕国家是否已经兑现自己的承诺,以支持较贫穷和受影响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答案几乎肯定是否定的,“否定”的内容取决于各方的立场:富裕国家坚持认为他们处在正确的轨道上,到2020年必能满足之前在哥本哈根许下的承诺,给予贫穷国家每年1000亿美金的资助; 然而, 许多贫穷国家却抱怨说,富裕国家只是简单地重新划分现有的发展援助项目,而不是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 更激进的公民社会组织想拟定一个协议,要求发达国家承诺无限的“赔偿”贫穷国家,以弥补发达国家已经造成的损害。
使用“赔款”这个术语带有些挑衅意味:它通常用来形容一个战败的侵略国有义务赔偿战争中的损失。”赔偿”置于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意味着18世纪后期工业发达国家是在明知道高碳发展危害的前提下,仍选择了这样的发展路线。
事实上,直到20世纪后期,气候变化的科学才逐渐清晰。因此律师可以争论说,在后期工业化的国家 – 如中国 – 比起早起工业化的国家 – 例如英国或德国 – 应当承受更大的责任。因为这些国家是在充分意识到碳排放会造成的损害下,还坚持不顾一切的往高碳路径发展。
在现阶段,这似乎不是对进程特别有益的讨论, 但很多律师却乐见这样的讨论。那些更关注于得到公正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未来投资方向是往低碳发展的律师们可能更愿意将“赔偿”二字完全省略掉。
翻译: Adeline Choy (蔡佩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