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中美合作新风标:绿化海外投资

贷款和发展援助可能会破坏全球实现巴黎气候目标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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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提及气候问题,中美两国总是会因为在促成去年12月签订的《巴黎协定》这一标志性气候协议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而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

目前,为了实现各自的国家目标,兑现他们对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承诺,两国都制定了许多新政策,但是两国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不仅需要在国内调动足够多的投资以确保达成国内能源、气候、环保目标,还需要引导海外投资和援助,支持其他国家的可持续项目,帮助而非阻拦他们实现自己的气候目标。

但不幸的是,由于缺少政策干预,人们有理由担心海外投资会倾向于“棕色资产”(化石燃料密集型能源基础设施),而非“绿色资产”(与未来低碳污染发展相关的领域)。这类投资可能会使全球为实现《巴黎气候协定》目标所付出的努力大打折扣。

实际上,美国在绿色信贷与发展援助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过去六年里(2010-2015),美国的国际气候援助规模不断扩大,公共拨款已经达到156亿美元,其中包括:双边援助;美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公共财政支持(这些资金反过来又调动了大量民间绿色融资);通过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提供的援助。美国承诺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的30亿美元也在其中,第一笔5亿美元资金已于今年年初到位。

气候目标被化石能源投资所遗留的问题拖累

美国在限制海外高污染技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不利于各国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项目的公共支持力度上,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奥巴马总统曾宣布,除了 “及其罕见”的情况之外,他所领导的政府将不再为境外新建煤矿提供公共支持。这项政策现在已经被世界银行和许多其他国家所采纳。奥巴马政府发布的这一声明还促成经合组织(OECD)所有出口信贷机构在2015年签署了一项协议:2015年之前,终止向新建的非超超临界燃煤电厂(极个别情况除外)提供融资。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情形更为复杂,而且就气候问题而言,如果所需的政策纲领出台不及时,中国还有可能身处险境。一方面,中国第一次表示出公开直接参与国际气候援助工作的意愿,并承诺向新成立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注资200亿元人民币(折合32亿美元)。另一方面,中国还通过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发展银行支持绿色融资计划

不像美国或者其他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国政府似乎并未针对低效或高排放燃煤电厂等海外污染项目的公共融资,出台专项纲领性文件或者政策。

一些观察员推测,中国可能是刻意做出这样矛盾的投资规划。中国煤炭、钢铁、水泥以及其他高污染重工业行业产能过剩。当产能严重过剩时,投资海外重工业项目通常被认为是化解多余产能的有效之举。中国最大产煤省份山西省的官员表示,他们正在大力推动煤炭企业“走出去”,支持他们在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以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厂,化解山西过剩的煤炭产能。

波士顿大学全球经济治理研究项目整理了一组关于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情况的最新数据。从这组数据来看,从2001年到2016年,中国政府在海外投资了超过50个燃煤发电厂建设项目

其中,绝大多数(58%)燃煤电厂采用的都是能效最低、碳强度最高的次临界技术。剩下的基本上是超临界发电厂,比次临界发电厂高效12%左右。

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国际能源投资国之一,其主要投资渠道为中国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目前,中国正在建立和出台一系列新的金融机构和举措: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新开发银行 (NDB)(又称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

澄清双边发展援助指导原则

鉴于中美两国的海外投资规模都很庞大,发表双边发展援助和海外投资的纲领性申明文件对促进两国合作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一方面,对政治申明进行澄清会有效引导投资并有可能协调两国之间不同的标准体系;另一方面,两国还有可能再次携手发挥领导作用。中美两国可以在制定积极的气候友好型投资战略(包括具体项目)上达成合作,并就这些投资项目签订信息共享协议。此外,两国还可以参与更多的投资项目,相互借鉴,共享成功之道。

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到访华盛顿特区期间,两国发表了最新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双边解决气候问题创造了良好开端。访美期间,习近平主席承诺“将强化绿色低碳政策规定,以严控公共投资流向国内外高污染、高排放项目。”

借此契机,中美两国可以在最大限度地增加发展中国家经济收益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环境、社会、气候风险,使绿色金融成为中美气候关系的又一有力支柱。

美国进步中心《绿色金融:中美气候合作的新领域》一文对此做了深度分析

英文原文刊载于brinknews网站

翻译: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