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中国努力满足这个需求,同时加大力度减轻对煤炭和进口石油的依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中国要通过提高GDP的份额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尤其重要。 此外,中国要实现向低碳经济转化的长远目标,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也是必要的组成部分。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非常丰富,但还远远没有开发利用。
欧盟是中国产品最大的进口者,同时也希望在关键的气候变化事务上获得领导地位。 这种明显的两利性,将推动双方进行可再生能源合作。
中国在风能利用上有着巨大的潜力。 中国气象研究所指出,中国可开发用于风力发电的风能资源估计共有约10亿千瓦,其中岸上风能2.53亿千瓦,离岸风能7.50亿千瓦。 只要利用其中的60%就能满足中国全部电力需求。 预计到2030年,风力发电会成为仅次于煤炭和水力发电的第三大能源。
现状
从中国最初的商业风能利用到现在,已经20年了。 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建起65座风力发电场,分布在15个省区,特别是在广东、内蒙古、新疆和福建等地。 大部分风力发电机的装机容量在600千瓦到1,500千瓦之间,2006年中国的并网风力总发电能力达到260.4万千瓦,比2005年的126万千瓦增加了一倍还要多。
除了大型的并网发电,中国还有超过20万座单独的小型风力发电机,它们为农村地区的家庭供电。 总的来说,中国现在采取了切实的措施促进风能商业利用的发展,并且鼓励大型风力发电厂的建设。 根据中国最高经济计划机构——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年,中国的风力发电能力将达到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
尽管中国风力发电增长迅速,但其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下列几个障碍:
• 技术差距: 目前,中国国内有20多个风力发电机制造商, 以眼下的技术能力而言,它们生产的发电机的容量最大只能达到750千瓦,1,000千瓦级别的发电机正在发展过程中。 2005年以来,中国建起了好几座示范性的风力发电厂,其中的发电机容量是1,200千瓦和1,500千瓦的。 但是,和其它国家更先进的技术相比,中国大型风力发电机的设计和制造还存在着实质的差距, 丹麦、荷兰、德国、比利时、西班牙和美国等国的大型风力发电机厂商仍然控制中国市场。
• 管理差距: 中国已经树立起风力电厂经营和管理能力。 中国不缺少合格的风力发电设计和建设人才,但在风力电厂管理技巧和能力的积累上却步履蹒跚,无法满足未来风力发电的预期需求。
• 风力发电发展的高成本: 和燃煤发电比起来,可再生能源的高成本仍然是最明显的障碍。 尤其在风力发电上,前期投入巨大、规模小、发电能力有限成为最主要的阻碍因素。 燃煤发电的平均单价是每度3角到6角(4到8美分),而风力发电的价格则是每度7角到9角5分(9到13美分)。
政策落实
在风力发电上,欧洲具有强大的优势。 在全世界10大风力发电国中,有7个都是欧盟成员国。 目前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最普遍的机制包括:固定电价制度(用户或供应商必须按定价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付费)、配额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在总电力中达到固定比例)和税收刺激(比如税收减免)。 在大多数情况下,固定电价制度比配额制度和税收刺激的效果更好一些。
中国还没有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财政激励制度,但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政府就对风力发电大力支持。 如今中国采取的主要财政激励手段,是一个通过投标和税收支持实现的特许机制。 比如,风力电厂可以享受大约50%的增值税和收入税减免。 尽管中国也有一个和欧盟类似的固定电价制度,但只是一纸空文。 因此,如果中国把快速发展风力发电作为一个主要目标,就必须实行一个更严格的电价制度,有可能的话,还应该引进可再生能源购买证书制度。
欧盟投资不断增长
尽管中国政府做出了积极的承诺要发展可再生能源,中国企业的热情却很有限。 如今清洁发展机制(CDM)为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动力。 一方面,清洁发展机制使欧盟成员国和私有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京都议定书和欧盟排放交易计划的目标; 另一方面,来自欧盟的投资也能在减轻可再生能源单位成本方面起到双倍的效果,既能和常规的燃煤发电进行竞争,同时又避免了温室气体排放。 比如,辉腾锡勒风力电厂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2001年底开始招标,2005年成为第一个登录在案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也是全世界第一个登录的清洁发展机制风能项目。
辉腾锡勒风力电厂的装机容量为2.58万千瓦,根据合同规定,它将向荷兰政府的CER单位采购招标机构(CERUPT) 出售514,296个 核证减排量(CER),价格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5.4欧元。 通过出售CER,该项目总共可以收入178万欧元,相当于总投资的13%。 这个收入可以使每度电的成本降低5分钱。 从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角度来说,来自欧盟的清洁发展机制投资对本来在经济上缺乏吸引力的项目帮助颇大。
截至2007年7月18日,中国和欧盟签订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到2020年其总发电能力将达到325.1万千瓦。因此,欧盟的清洁发展机制投资对帮助中国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有着显著的效果。
新的机会
为了实现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中国政府将实施一系列财政和税收政策来刺激可再生能源发展。这些政策包括:建立特别基金、固定电价制度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指出,到2020年,为了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中国需要2万亿元投资(大约1,850亿欧元或2,670亿美元)。 因此,中国的风能发展在商业上给欧盟带来了巨大的新机会。 这些领域包括: 风力发电机技术转让、管理及相关服务培训和对中国风力发电项目的直接投资。
舒晓,毕业于伦敦帝国理工学院,获得环境管理学士和环境技术硕士学位。 他专注于气候变化的研究,尤其是清洁发展机制等基于市场机制的利用方面。 他还十分熟悉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现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主导下的可再生能源促进项目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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