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的能源消费快速增长,2007年能源消费量达到26.5亿吨标煤,给能源供应、交通和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使得能源安全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能源的这种发展已经开始影响经济发展,必须要提出更为明确的能源发展战略,以进一步采用各种降低能源需求的政策。
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能源发展的管理体制的变革相对缓慢,但经济发展的大形势已经为在能源发展中进一步采取财政和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环境。目前国际上已经在能源发展中采取了多种财政和经济政策,并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征收能源税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已经势在必行,而且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中国的经济更健康的发展。
分析研究表明,征收能源税对中国未来能源需求的抑制作用非常明显。当税率为50元/吨标煤时,能源需求量将下降6.3%,约节能1.26亿吨标煤,税率为120元/吨标煤时,能源需求量将下降16.2%,约节能4亿吨标煤。征收能源税也会对GDP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相当有限。假设2010年开始征收能源税,税率为50元/吨标煤,与不征税相比,GDP损失为0.4%。这主要是由于能源价格的上升导致了对有关经济部门的抑制作用和能源产业产值下降。但这些数据没有充分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替代效应。如果考虑这些效果,GDP的损失将非常有限,或为正面影响。同时从GDP增长率来看,基本没有变化。另外需要关注的是损失的GDP是未扣除污染成本的GDP,如果考虑绿色GDP的话,则这些损失会大大减小。
如果同时考虑到中国能源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本,主要包括能源安全成本、扩大国际市场所引发的成本、环境成本等,征收能源税的效果将更为明显。特别是最近中国对拟征收机动车燃料税的讨论,为征收能源税带来了很好的契机。中国应该从现在就开始比较认真的考虑征收能源税。相对于目前所考虑的费改税,直接征收能源税将简单得多。
征收机动车燃料税会对抑制机动车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起到明显作用。到2010年征收机动车燃料税情景与基准情景相比,税率为2.4元/升汽油时,机动车能源需求量将下降10.3%,约节能1620万吨油,到2030年税率为4.6元/升汽油时,机动车能源需求量将下降20%,约节能9000万吨油。机动车燃料税已经是国际上较为广泛采用的能源税制,已经具有比较好的经验。在目前中国石油需求和交通用能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采用机动车燃料税有积极的作用。适当的政策可以引导大众的交通消费行为,促进先进交通技术的发展,机动车燃料税就是这样一种较为恰当的财政政策,而且有比较好的效果。
从长期来看,采用碳税,或者与能源税相结合的碳税是一种可行的选择。采用碳税会实现较好的CO2减排效果,同时对经济影响有限。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征收碳税会促进新兴的行业如包括脱碳、储碳技术的清洁煤技术,可再生能源,核电,节能技术等行业的发展。这些新兴行业在未来几十年里将促进中国的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技术升级,进而促进经济发展转向可持续的方式。同时到2020年以后,中国的经济竞争力已经较强,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有可能在全球环境问题上扮演更为主动角色,这些也是未来采用碳税的良好基础和驱动因素。
这些能源相关的税收政策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一些难题。这些难题在这些政策的初期会出现,但随着认识的深入,以及相应对策的实施,可以得到逐步解决。有一些问题,如机动车燃油税中如何收税,又如何进行返还或补贴,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同样存在。在充分研究之后,可以选择一些方案进行实施,虽然还有缺陷,但这些问题在未来也仍然存在,考虑到其积极作用,引进越早越好。另外油价不断上升,其实是尽早引入燃油税的一个好的基础。为了避免大量资金外流,需要强化节能。同时在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这些明确的政策信号应尽早出台,对社会发展选择产生影响,如城市布局、公共交通发展、基础建设等。这些社会选择的寿命期非常长,具有“锁定”效应,应尽早对这些选择产生影响。能源相关的税率可以采用逐渐提高的方法,以避免对大众生活和经济产生大的冲击。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从中国总体财政收入来讲,未来的能源相关税收所占份额较小。按照研究中所考虑能源税率,到2030年税收总额约为5000亿元,估计为当时全部税收的5%左右。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能源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利用能源税收收入,作为引导性资金,为更为合理利用能源提供基础,如一部分税收可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能源产业和能源利用技术将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恰当利用这些资金,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加强竞争能力,为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和发展提供基础。
作者简介:
姜克隽,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该研究所的研究员胡秀莲,朱松丽和刘强也参与了此稿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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