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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大幅调整核能政策(一)

何祚庥认为中国的核电计划过于冒险。他概述了福岛事件中值得吸取的三个教训,引发了关于在中国未来发展中应把核能放在什么位置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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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6月23日,伯尔基金会与科学媒体中心在北京举办“核电解决方案和挑战”研讨会。在会上,中科院院士、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何祚庥强烈批评中国在核能发展上的“大跃进”,并向会议提交了几篇文章。经何祚庥先生授权,中外对话在经过编辑后首次发表其文章。

福岛事件给予我们的重大教训之一:必须立即停止推进仅由少数人关门制定的核电站“大跃进”式的规划。

请各位看一看中国现在制定的核电站“大跃进”规划:正在运行的核电反应堆有11座,发电功率为900万千瓦,目前正在建造的有26座核电反应堆,总功率约28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和工程院正在研究的目标是:2020年核电发展到7000万千瓦,2030年达2亿千瓦,2050年达4~5亿千瓦。核电将逐步发展为中国主要能源之一。

全世界正在运行的核电站约400多座,总功率一共4亿千瓦。但中国要在未来10~40年内,至少达到4亿千瓦,甚至更多。

美国是历史上迅速发展核电站的国家之一。(虽然自1979年“三里岛事故”以后,已大幅度减缓了核能发展的速度。)如今,美国拥有核电站的总功率约为1亿千瓦,仍居世界第一。中国规划要在40年间,从1千万千瓦跃进到4~5亿千瓦,约是美国核电站总功率的4-5倍。我不禁质疑,中国为这一核电站的“大跃进”,是否做了足够的准备?!

这样一个中、长期规划,虽然还未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但已在报刊上大量宣传。其实这一规划的始作俑者,是中国工程院编写的《中国能源中长期(2030~2050)发展战略研究》的“核能卷”

我将此卷通读了一遍。在长达38页的核能卷中,仅有一小节说“核能是安全可靠的能源”,理由是“2001年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作了定量的研究,确定了核电站达到足够安全的概率目标值,认为世界目前运行核电站,绝大多数是‘足够安全’的”。除了这句话,整个核能卷未对核安全问题做出任何评估或具体分析,连切尔诺贝利爆炸事故的名词都未出现。

其实,世界上自400多座核电站运行以来,世界先后共发生过3次重大核安全事故,概率约为1%。现在这一4亿千瓦到5亿千瓦核电站的建造,其重大事故的发生率是多少?这是一个亟待科学分析、科学论证的问题。但是,这一长达38页不对核安全问题进行细致讨论的核能规划,竟然在能源界、环保界一路绿灯,安然通过;其无视核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令人吃惊。

福岛事故给予我们的重大教训之二:必须立即停止每省、每个直辖市至少建一个大型核电站的政策。

提出这一政策的理由之一是要确保每一个省、直辖市都有高科技项目,理由之二则是变污染城市为清洁城市。但实际上,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极大差别,其能源需求、气候、地理等条件也有极大差异,必须做具体分析。

核电站要大量用冷却水,比火力发电站还要多出许多。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将核电站建设在近海岛屿或沿海区域,目的之一就是便于大量取得冷却的海水。

中国是严重缺水的国家,凡是没有充足水量的地区,根本不宜建设核电站。没错,在长江流域附近,要取得足够的冷却水也许并非难事,在长江里也有可能找到小岛或半岛来修建大型核电站。我过去就支持过重庆、湖北、江西、安徽等地发展核电站。但自福岛事故发生以来,这一想法有了根本改变。如果在黄河或长江发生重大核事故,污染了黄河、长江之水,那可要贻祸子孙万代了。

所以现在我支持一切核电站均只能建在海边的政策,而且要立即停止所有在建的内地的核电站项目。因为万一发生重大核污染事故,还可以向福岛事故一样,把几万吨的高放射污水排到大海里面。因此,必须把防止大地震大海啸列为保证“绝对”安全的重大措施之一,当然也就增加了安全成本。

福岛事故给予我们的重大教训之三:一切建在沿海地区的核电站,必须将防止意想不到的大海啸,列入“确保安全”的重大措施。

有人说,中国从未遭遇海啸袭击。第一,这一重大结论必须请地理学家、海洋学家深入研究过再说话,这里也许还应让历史地理学专家也参加到研究者行列。第二,从理论上讲,地震波在海洋里的传播和在陆地上的传播大有不同。在陆地,地震波在经过地层时会受到强烈地缓冲;而由于海水只有极小的粘性系数,海啸却可能传播几千公里。

2011日本大海啸之所以未波及到中国,是因为有日本岛,还有朝鲜半岛的阻挡。但是,太平洋有的是板块冲突地区。如果在海中出现9级地震,其应激发的海啸,就完全可能袭击中国的东海、南海。过去,我们在学习“固子波”理论时,人们就讨论过在大海里可能发生“固子波”。一旦出现类似于“固子波”的大海啸,就完全可以传播几千公里。这样的场景虽然出现的可能性不大,但必须被列入制定核政策的考虑因素。

福岛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教训:核电站的设计和运转,必须大幅度提高其安全标准,也就是需要把那种“千年一遇”的偶然事故也考虑在内,否则就不能确保福岛事 故不再发生。而且这种“确保”,必须“绝对”确保(包括已建和在建项目),而不是“相对”确保。如果做不到,或不愿意大幅度提高发电成本,就只能停止发展。

大幅度提高安全成本的后果,可能会导致中核集团和广核集团的利润大幅度减少,甚而出现了亏损。但是,这一大幅度提高安全标准同时可能延长核电站持续运转的寿命,从现有设计的30年,确保延长到60年,这样仍然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润。

下篇:中国应大幅调整核能政策(二)

何祚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曾参与中国原子弹、氢弹的研究

本文图片来源:I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