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中欧光伏争议问题在年内如何发展,(至少)存在三种情形。第一种是欧盟和中国未能达成谈判协议,47.6%的反倾销关税将于8月如期启动,接下来欧盟将于12月决定未来五年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第二种是谈判持续很久,中欧及欧盟成员国之间都争论不决,结果欧盟成员国继续持反对态度,五年的反倾销措施无法实施。这样中国厂商将能够“一切照旧”,并以很便宜的价格将太阳能板出售给欧盟。
这样一来,许多欧洲光伏厂商就可能破产,中国光伏产业生产过剩的根本性问题也得不到解决。这两种情形,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我们期望的,因为它们都将对中欧关系以及朝低碳经济转型的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但在第三种情形下,中欧将提出并接受“价格承诺”,即双方同意中国产光伏板将以特定的最低价格在欧盟市场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收取反倾销关税,这笔钱也不会落入欧盟的口袋。这样一个协议的好处就是中国产光伏板仍然能以较低的价格在欧盟市场销售,但又不会和欧盟光伏板的价格差得那么离谱。
这样一个协议将有助于解决市场整合问题,并减少中国的光伏生产过剩,后者已经困扰中国太阳能产业相当长时间。由于产能过剩,即使没有这次的反倾销关税,中国光伏产业势必也要进行一次重新洗牌。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应该停止对太阳能产业的支持,转而支持针对出口市场的生产。但是,如果中国能促进国内市场的开发,尤其是鼓励分散式太阳能光伏设备的安装,将会更有意义。
为了解决气候危机,现在各方必须相互鼓励、相互支持,以保持国内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的增长,保持市场的活力,而非通过贸易争端拖这个进程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