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2050年,中国能促使世界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80%吗

近日,各国能源部领导齐聚首尔讨论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发展问题,中外对话借此机会就中国对未来可再生能源市场采访了几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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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最新发布的报告中重申,到2050年,全球80%的电力供应应来自中低碳能源。而根据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今年的报告,中国可在该领域作为世界各国的典范,于2050年实现这一目标。

近日,各国政府官员齐聚首尔讨论未来清洁能源发展问题。中外对话也借此机会就中国对未来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正确看待中国现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问题采访了几位专家。

林伯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这个目标(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在发电中占80%)基本是不可能的。

中国目前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比例还不到20%。水电已经到头了(装机约2.5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比例现在才4%左右,要靠这两个涨到80%,从哪里去长?

中国这几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疯涨,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并非针对太阳能发展。一个是太阳能遭遇欧美的“双反”调查,这才为国内太阳能市场发展创造了契机。没有双反,就不会有国内这么大幅度的增长。第二个,近期的增长率高是由于基数小,到后期就不会这么高。第三,是中国的空气污染严重,需要减少煤炭使用。这一时期有很多特殊政策,这些是不可持续的,例如对太阳能的补助不可能一直有。

同时,投向可再生能源,我们也要考虑现实的成本问题。

首先,放弃原有的火电要损失多少社会成本。现在火电有8.6亿千瓦的装机容量,这个是锁定的,至少30年内不可能改变。

第二,使用新能源需要投入多少新的成本。我们现在谈可再生能源投入,只讲了发电成本,可是管理成本也在上升。例如电网需要有储能,有备份,风能和太阳能存在不稳定性,这么大的占比,出现特殊情况应对的成本也要高很多。

美国综合实力远大于中国,都没有实现这个目标,说明可再生能能源的发展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市场是最好的检验方式,否则石油价格就该大跌了。

总之,我很难想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怎么能增长到80%,他们(WWF)做模型预估的假设条件是很难达到的。我相信,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都会以煤为主。两个原因,一个我们有煤,没有别的优势;第二个,煤便宜,其他都很贵。在雾霾程度可以接受的情况下,我们会选择煤炭。

艾拉·MingX公司能源部主任,该公司为中美低碳技术双边投资提供咨询服务

要在2050年前达到80%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中国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就不能满足于制造者和消费者的角色,而要成为创新者。中国在太阳能发电和风电领域巨大的生产能力受到世界瞩目,也成为贸易的主角。自2008年起,中国一直是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国。2012年,中国生产的多晶硅占世界总量27%,晶片占80%,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占66%,晶体硅太阳能组件占69%。2011年,中国成为最大的风塔制造国,风轮机转子叶片产量占世界总量的25%。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显示,中国是可再生能源最大的市场,也是增长最快的市场,仅2013年一年,风电新增发电能力16.1GW,太阳能发电12GW,风力总发电能力达到91.4GW,太阳能发电20.3GW。

但最需要关注的是,中国能否进入价值链上游,成为能源创新大国。在一定程度上,这正在成为现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称,中国每年可再生能源专利的登记数量超过欧洲专利局,增长速度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快。中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技术领域专利累计数量也超过其他国家。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已经成为能源领域的创新者,但中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增长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中国放宽可再生能源融资限制、提倡“绿色信贷”、简化行政程序、改革政府官员评价机制从而把环境问题摆在优先位置,种种措施都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持续增长。从长期来看,这比国家拨款资助研究更有助于推动创新。

各国专利占世界总数的比例

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米利亚姆·迈斯纳,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助理研究员

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经济吸引力,中国能够也必将在2050年前推动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幅增长。中国是个大国,可再生资源丰富,生产成本相对降低,企业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规模效应不仅会降低可再生能源价格,还会提高其效率。这将降低可再生能源技术价格,使全球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中国要想在世界可再生能源市场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在较长时期内不断提高国内的可再生能源比例。

但是,中国国内市场依然存在诸多障碍,长期来看可能会削弱中国对世界市场的积极影响:中国电网扩建以及智能电网、能源储存技术的引入未能跟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中国能源定价机制改革、电网扩建及相关技术投资以及电力行业向私人投资者和国际公司的开放程度尚不足以帮助中国突破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瓶颈。中国电网发展亟需国家进一步支持和国际合作。缺少这一环,中国对世界可持续能源发展的影响力必将受到限制。

鉴于过去几年中国对改革依然顾虑重重,目前最重要的是呼吁中国领导人重新思考。同时我们也向欧洲等发达国家发出同样的呼吁。中国有能力为提高世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做出贡献。欧洲与中国合作消除双方能源改革中都面临的障碍,这对欧洲本身也是有益的。

李硕,绿色和平

中国一直是可再生能源生产与应用领域的主要推动力。中国风电装机总量已达到世界第一,2013年太阳能新增装机量创下历史新高。但是,可再生能源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大的障碍。中国在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过程中遇到了“弃风”等问题,整个电力系统依然停留在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几十年来电力行业改革停滞不前,现在的电力系统还十分落后,不能满足21世纪清洁能源的要求。

如果不进行大胆有效的改革,未来几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可能会碰壁。弃电现象可能更加严重,投资可能中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不能真正实现成本效益。这些对中国的环保事业和气候变化应对来说都不是好消息。中国一直严重依赖于煤炭,近期中国公布了逐步减少煤炭使用的路线图,受到极大关注,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重重障碍和电力体制改革僵局依然需要努力破解。

西尔维娅∙布鲁格,欧盟伯尔基金会气候能源项目主管

目前,中国低碳技术的发展速度超过了欧盟国家。 “低碳产业外溢”现象表明,欧洲可再生能源市场并未向绿色产业发出足够清晰的信号,而中国的快速发展则会促使欧洲领导人更大的绿色决心。

能源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若要保护气候,就必须推动以可再生能源为支柱的能源系统转型,并且还要大幅提高能效。此外,可再生能源还能够降低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和各项能源成本,提高能源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增加就业。在欧盟经济危机和美国页岩气热潮的背景之下,势力庞大的利益集团成功地将能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可再生能源,使本来“在气候领域一马当先”的欧洲陷于被动。

然而,欧盟委员会并未就大幅提高其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作出明确承诺,相反,只是概括性地提出了203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其提出的2030年27%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也只是比如常经营模式下的比例稍微提高了一些而已,根本称不上雄心勃勃。另外,对于成员国来说,这一目标也不具有约束力。

传统能源会越来越贵,而可再生能源的价格则会降低。因此,正如《可再生能源:2030年实现安全、平价、气候友好型能源体系的唯一道路》中所说的那样,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回报将在中长期内显现。稳定的监管条件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技术成本。欧盟应当做的是将中国的发展现状纳入考量,全面发掘全球创新型生态产品市场的巨大潜力,而不是将可再生能源业务拒之门外。

邓梁春, 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气候变化与能源项目高级项目官员

WWF欢迎IPCC报告就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达80%的评估结论,认为这一结论也是全球实现《公约》目标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2050年在全球的电力消耗和碳排放都举足轻重的大国,中国若能实现80%以上的电力都来自可再生能源,无疑是对于实现全球目标的一大重要的基础。WWF关于中国电力体系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对于各种发电技术的资源保证、经济效益和环境约束做出的选择,我们认为中国到2050年实现8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是可行的。如果中国能够认清这一发展趋势和前景,主动谋划自身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能源转型,并今儿引导全球的能源转型革命,那么也会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中国政府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相关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产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并且显著地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价格,其成功经验为众多国家所学习和借鉴。然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大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化石能源行业的大发展,相应的改革确实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滞后,一定程度上也迟滞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更大规模和更为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作为中国重要的替代能源和有潜力实现重大能源转型革命的地位,尚且没有在决策层和能源领域形成共识。对于化石能源的种种负面效应,始终没有很正确地加以对待,而是采取小修小补甚至是挖肉补疮的做法,更加上化石能源行业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对公私资本引导的作用力,更加使得可再生能源的优势没有办法加以体现。

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创新能力确实有待加强,根据WWF于2012年发布的全球清洁技术创新指数,中国在受评的38个国家中排位13。创新最重要的力量来源于市场,而对于公共部门及其所能掌控的资金而言,其最重要的作用是向市场发出正确的激励机制并完善市场的缺陷且促进市场有效运转,而不是取代市场进行创新。在可再生能源对于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以及相关的技术创新和进步当中,政府部门应当调整好其恰当的竞争关系,不仅考虑各种技术当前的经济成本,还应当考虑各种技术对于环境和社会的正负效应,尽可能使得各种技术都能够真正地公平竞争,并且避免既得利益行业对于新兴产业的政治打压、以及对于好的政策的游说阻碍。

译者:郭筝,东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