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煤电产能过剩局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
煤电建设踩下急刹车
其中,最引起业内关注的举措,即取消、缓核、缓建一大批煤电项目。被暂缓核准项目的电力盈余省份包括全国13个省(区),暂缓开工建设的省份涉及15省(区)。此外,对于违规建设的行为,明确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主管部门不予办理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予并网;金融机构停发贷款。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在两会结束后召开的“2016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表示,“十三五”能源规划首要政策取向是化解产能过剩,对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的传统能源行业,前3年不得上新项目。
为配合“煤电刹车令”的出台,发改委、能源局针对不同地区采取有区别的严控政策:对电力盈余的省份,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项目;即便是确有电力缺口的省份,也要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尽量减少对新增煤电项目的需求。
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火电机组将会被逐步淘汰。其中一个硬性的要求是,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strait condensing unit)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supercritical extraction-condensing unit) 热电机组,必须尽快淘汰。
煤火电站建设严重过剩
根据能源局1月公布的数据,2015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仅为432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率下降到69年来的最低水平。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是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按照电力行业的一般规则,如果某一地区的全年设备利用小时数高于5500小时,表明该地区用电紧张,可继续增加电源投资。如果低于4500小时,则表明该地区电力富余,一般不能再新增发电装机。以5500小时的火电盈亏平衡点测算,过剩程度已经超过20%。
按照能源局的测算,“十三五”期间煤电的增长空间不超过1.9亿千瓦,但目前在建与核准的装机容量是3亿千瓦,远远超过用电需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大地表示,即便有电力需求增长,也没有必要一定要上煤电。他指出如果预估电力增速为5%-7%,以当前电力装机过剩的程度,在不开工建设新项目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支撑两到三年。
煤电建设热度仍不减
2016年新年伊始,燃煤电价继上月再次下调。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最新报告,价格的连续下调将导致全国煤电行业利润减少超过1100亿元,利润减少额超过2015年煤电行业利润总额的一半。
尽管煤电产能严重过剩、利润大幅下滑,但是煤电建设的热度并没有降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电力工业运行简况显示,1-2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2228万千瓦,其中火电1395万千瓦,占比超过六成。火电在发电量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新增装机投产规模同比大幅上升,可谓逆势“大跃进”。
整体而言,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和能源消耗的增速明显下降。2000至2014年的14年间,全国发电量年均增加近 3000亿千瓦时。2015年,发电量仅增加277亿千瓦时,不及以往年均增量的十分之一。
电力系统的风险预警机制
远远超过用电需求的煤电装机容量得以核准,火电产能出现严重过剩的局面,反映出单一的价格杠杆不足以调节电力市场的供需不平衡,也凸显出电力行业产能预警的缺失。
借助此次“煤电刹车令”的契机,能源主管部门也开始着手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这一机制要求政府部门根据电力供需的变化趋势第一时间、有针对性地调整政策。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发展中国家气候政策主管宋然平告诉中外对话:“长期而言,最好的方法是在有苗头的时候就采取措施加以预防,避免问题出现后再刹车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预警机制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制度化的方法避免日后再出现同样的问题。”
碳排放达峰的需求
2015年,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火电二氧化碳排放在全国排放总量中占比超过四成,是全面达峰的重中之重。
特急文件的出台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对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也会起到一定程度的警示作用。截至目前,已有四川、甘肃、山东、重庆、贵州、内蒙古、山西、安徽等八省份公布了相应的煤炭去产能目标;神华、同煤、平煤等大型煤企都已经出台了关停煤矿减产的具体措施。神华集团董事长张玉卓3月29日表示,涉及八成的电厂将放缓建设步伐。
宋然平表示,“这个文件说明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煤电产能过剩问题的严重性,需要采取果断的措施纠正。即使有了文件,政府还需要严格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措施成效进行快速评估,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进一步收紧对煤电建设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