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镉污染
距广西思的村2000余公里的湖南株洲市新马村,2006年1月发生震动全国的镉污染事件,有2人死亡,150名村民经过体检被判定为慢性轻度镉中毒。当年9月11日,湖南省政府公布调查结果,认为该村饮用水和地下水未受镉污染,但耕地土壤受到镉污染,稻谷中重金属严重超标。
2011年1月,本刊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镇的这个村子。该村及相邻两村共计千余亩土地已被当地宣布弃耕。村民至今认为,原先村中开办的摩托车配件厂向地下排放含镉废水是村民镉中毒的最直接原因,不过,稻米镉污染也被村民认为是重要原因。
当地政府至今没有正式公布该村稻米中的镉含量。南京农大农研所潘根兴教授一行,曾于2008年4月间向该村村民索要过两份原产米作实验室化验,结果显示,其镉含量分别为0.52毫克/千克和0.53毫克/千克,是国家标准的2.5倍。
株洲新马村耕地中的镉污染,主要来自1公里外的湘江。湘江是中国受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新马村上游数公里的霞湾工业区即是湘江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在株洲市数个工业区周边,数十平方公里的农田被重金属成片污染。位于霞湾工业区边缘的新桥村村民向本刊记者证实,新桥、霞湾和建设等村数千亩土地早在上世纪80年代前就被霞湾工业区排放的重金属废水污染。当地政府每年向每亩稻田发放800斤稻米的补贴,补贴已有20多年。
而在湘江株洲、湘潭段,两岸有数量庞大的土地直接用湘江水灌溉。在理论上,它们受污染的可能性极大,但这方面的研究和数字较为缺乏。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曾出资检测湘潭县易俗河镇烟塘村的土壤和稻米污染情况,结果土壤含镉量和稻米含镉量均严重超标。
2008年新马村那次取样前后,潘根兴一行还专赴其余数个被媒体广为报道的镉污染地区进行稻米取样。这些地方有广东大宝山地区、湖南郴州白露塘地区、江西大余漂塘地区等。经实验,这些地方的稻米均被严重污染,镉含量至少0.4毫克/千克,高的可达1.0毫克/千克,总体是国家限值的2倍至5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太原环境医学研究所刘占旗等研究人员,曾在2000年前后调查国内某铅锌矿污染区260名有20年以上镉接触者。其中84名接触者骨质密度低于正常,他们多数诉称身体有莫名疼痛,而最严重的22名接触者中有19名出现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和软化。
更有学者的初步研究表明,中国南方某些铅锌矿区域中,人群癌症高发率与死亡率与土壤镉含量及镉超标大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除了镉,其他重金属也在侵蚀着中国的稻田和大米。例如,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所冯新斌团队以贵州多个汞污染地区为例,在2010年9月美国《环境健康展望》杂志发表论文说,中国内陆居民摄入水俣病元凶甲基汞的主要渠道是稻米,而非鱼类;浙江大学张俊会在2009年的博士论文中分析,浙江台州9个有电子废物拆解历史的自然村中,其中7个的稻田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镉、铜、锌复合污染;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李永华团队2008年的研究则表明,湖南湘西铅锌矿区稻米铅、砷污染严重。
体制放大镜
面对被重金属污染的大米,人们往往束手无策。本刊记者在株洲新马村附近的新桥村采访时发现,村民均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对此表示无奈,她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有命扛。”
潘根兴认为,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农地主要由农场主和大公司种植,一旦部分土地被重金属污染,出于维护整体利益考虑,农场主或大公司很快会选择弃耕或调整作物。而中国的农民出现污染后个人无力应对,只能选择被动承受。
学者表示,西方国家比中国更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环境负外部性,一般要求企业向政府缴纳环境维保基金,这笔资金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应对包括土壤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而中国政府缺少这样的制度安排,客观上鼓励了环境负外部性的产生。
此外,政府对土壤污染信息的习惯性封锁,导致官民之间严重地信息不对称,更多的自耕农在茫然不知或知之甚少的情况下食用了重金属超标大米。
独特的饮食习惯也导致大米重金属污染在中国更为突出。稻米并非多数西方国家绝对主食,但65%的中国人以稻米为绝对主食。有学者计算,即便稻米达到国家限定的镉含量0.2毫克/千克,中国南方人每日摄入镉的总量也大大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限定额。镉米不设防在几乎没有监管或者没有有效监管的现实下,重金属超标大米享受着让人感到恐怖的“自由”。
除在少数地方因为极端污染事件被叫停,大多数被污染土壤的主人即自耕农,均可以自由选择种植作物种类,包括稻米。广西思的村和湖南新桥村的农民,就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政府方面的种植禁令。
实际上,重金属超标大米在现实中是完全可以自由流通的。思的村和新马村的大米并未被政府方面禁止对外销售,因此,虽然多数稻米被村民自食,但仍有相当数量污染米自由流向市场。
近几年,由于国家在食品安全制度方面加大了力度,重金属超标大米大概很难出现在大中城市的大型超市中。但在各县市以及乡镇的农贸市场中,污染大米仍然令人防不胜防。
2008年2月,四川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邛崃市瑞泰米业有限公司和四川文君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镉超标,要求两企业整改。按照中国现行的食品质量管理法规,两家企业因生产销售镉超标大米是违法的,接受处罚天经地义。
但两家企业表达了委屈:第一,企业在购进大米时,本着就近原则收购,由于中间商的收购渠道复杂,无法判断哪个区域含镉,无法从进货原材料上控制;第二,镉超标与企业生产工艺没有关系,应与土壤含镉有关。
学者更普遍的看法是:政府一方面未在源头上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即允许在污染土壤上种植稻米,另一方面又在流通中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这是自相矛盾的,在现实中也是难以执行的。
一般认为,流通到城市的重金属超标大米毕竟只是少数,由于不断更换所消费大米品种等原因,市民即使吃到重金属超标大米,危害也较小。
但陈同斌及其同事多年观察发现,随着土壤污染区农村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他们更趋向于将重金属超标大米卖到城市,再换回干净大米,所以城市居民遭受重金属毒害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加。
2006年,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在靠近株洲的湘潭城区采集了500名喝湘江水的市民尿样,与其合作的长沙某医疗机构据此检测出一个吓人的结果:30%的人尿液镉超标,10%的人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需要专业治疗。由于种种限制,王没能开展更多的检测。有研究人员认为,那些镉超标的湘潭市民除了饮湘江水的原因,很难说没有镉超标稻米的影响,因为在湘潭市场上也购到过镉米。
不管官员与民众愿意与否,多位学者认为,有一个趋势值得注意,即未来中国农产品安全问题中,重金属污染将取代农药,成为事故多发地带。
宫靖,《新世纪》周刊记者。原文刊于2月14日《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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