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底,在第19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缔约国大会上,中国海关缉私局获得了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界的最高奖项——克拉克•巴文(Clark R. Bavin)野生物种执法奖,表彰其积极追捕多名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的国际犯罪分子,并参与了打击濒危野生动物走私的全球联合行动。
这其中就包括打击穿山甲鳞片非法走私的行动。 2020年,广西南宁市缉私局联合警方查获穿山甲鳞片125.3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 2021年,广东珠海警方查获走私穿山甲鳞片近8吨。然而非法走私穿山甲依然屡禁不止。
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 简称UNODC)的报告,穿山甲是世界上被贩运最多的哺乳动物。 2014年至2018年间,查获的穿山甲鳞片数量增长了10倍,相当于每年 141,000 只穿山甲。缉获的穿山甲鳞片多数将用于传统医药用途,主要目的地是中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
致力于监测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最近发表报告,发现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简称“野保标识”)在网络贸易平台上没有得到有效执行,90%含有穿山甲鳞片的药品没有在网上显示野保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含有穿山甲鳞片的药品时无法做出知情决定。
如何在法律上保护穿山甲?
穿山甲在国际上已经获得了最高级别的保护。2016年,CITES将八种穿山甲物种全部纳入附录 I,标志着所有穿山甲及其制品(包括药物)的国际商业性贸易全部被禁止。
近年来,中国也加大了对穿山甲物种的保护力度。 2020年,中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印度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与大熊猫同级,盗猎和贩运穿山甲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根据新华网的报道,随着打击非法贸易执法力度的加强、以及公众宣传教育效果的逐步显现,公众对食用和装饰用等对穿山甲的非法需求已有所降低,但是合法需求量依然巨大,尤其是药用。
《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出售、购买和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中药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使用穿山甲鳞片生产药品。
保护法同时规定生产出来的药品还要“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自2008年3月1日起,所有含穿山甲鳞片的成药和产品被要求在其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野保标识,否则不能合法流通。
野保标识有四大主要功能:告知顾客该药物含有源自保护动物的成分、告知顾客涉及哪种物种、告知该成分来自合法采购,以及告知采购途径。然而,全球倡议的报告发现,仅有9%的在线广告向消费者展示了野保标识。
电商平台成为漏洞
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全球倡议对京东、淘宝、康爱多等一百余家电商平台上的投放的含有穿山甲成分的商品(如药物和药酒)进行了数据抓取。研究发现,在抓取到的884条相关商品广告里,只有9%显示了野保标识。
在这些广告中,代理商网站发布的广告数量超过了一半。所谓代理商是指提供医疗咨询等一系列广泛健康服务的在线平台,如快速问医生等。这些代理商并不直接售卖药物,但会根据用户提供的疾病信息推荐药物,并附上药品链接。
总体看来,网购平台展示野保标识的情况好于代理网站,其相关商品广告中野保标识出现的次数是代理商网站上的两倍。但在京东上检测到了17条广告都没有展示野保标识,而阿里巴巴旗下的1688提供国际配送服务,有违反穿山甲国际贸易禁令的风险。
按规定,含有穿山甲成分的药品包装必须同时标注国药准字和野保标识。研究发现81%以上的广告都有展示国药准字,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严格审查后颁发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而电商平台如何展示野保标识,尚未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全球倡议分析师亚历山大·麦克比思(Alastair MacBeath)认为,过去几年,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在不断提高,所以会更关注国药准字的标识。然而,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对使用野生动物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
这个观点与2020年的一项研究一致,该研究发现中医从业者对药品中使用的穿山甲鳞片及其相关监管情况认识不足, 贸易链末端的参与者(即终端卖家)的意识尤其差,公众对市场上的穿山甲产品也普遍缺乏了解。
美国弗吉尼亚结合医学大学校长劳力行教授告诉中外对话 ,要求含有穿山甲鳞片的药品加载专用标识的通知由国家林业局、国家中药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但是最终执行和监督的部门并不清晰,从业人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
不透明的合法库存
事实上,野保标识不仅没有在在线平台上得到有效的执行,其本身也有些争议。正如前文所述,该标识的功能之一是告知药物的野生动物成分来自合法采购。中国的药品制造公司有两种渠道可以采购穿山甲鳞片:经过验证的政府库存和穿山甲繁育中心。
虽然人工培育穿山甲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是在中国的所有尝试均以失败告终。因此,实际上只有政府库存的穿山甲鳞片才算合法来源。
环境调查署(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gency,简称EIA)的资深倡导者詹姆斯·图恩(James Toone)介绍道,中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全国穿山甲库存管理体系,而是一个由私营实体自主登记库存的分散体系。2006年,所有持有穿山甲鳞片库存的个人和私营企业向相关省级林业部门申报其库存收购数量和时间。 林业部门随后被要求对私人持有的库存进行检查和核实,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从而形成了国家合法库存。
不过,政府合法库存的数量是个谜团。2016年前,每年国家林业局均下达穿山甲麟片的消耗控制量。根据2008-2015年这7年的数据显示全国总消耗控制量约为186吨,平均每年在26.6 吨左右。但是自2016年起,林业部门没有再公布相关数据。
目前全国共有多少合法库存、不同的定点医院和药企各申请了多少配额,这些数据都是不公开的。穿山甲鳞片库存信息的不透明和监管缺位,可能导致非法来源的鳞片披着“合法”的外衣入药,让穿山甲保护功亏一篑。
2021年,三和药业被曝在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非法收购穿山甲鳞片,共计9.89吨。一只穿山甲身上约有0.4 – 0.6公斤的鳞片,这将近10吨的穿山甲鳞片背后有约2万只穿山甲遭到了杀害。据财新的调查,该药业公司通过伪造鳞片来源文件、贿赂相关机构的方式,顺利通过了两次有明显漏洞的申请,取得的“合法库存”的认定和野保标识,并从中牟利。
加强监管和追溯
野保标识是消费者分辨药物中的穿山甲鳞片是否来自合法渠道的最可靠方式,而电商平台上呈现的商品信息决定了消费者是否能够知情购买。全球倡议建议中国有关部门更加严格地执行野保标识制度,要求销售穿山甲产品的网络平台在产品页面展示野保标识,确保消费者知晓药品中含有穿山甲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5月,国家林草局研究起草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将建立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信息系统,以衔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有关标识管理的技术,实现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准确追溯,并按年度统计和公开标识的使用情况。
除了海关缉私局严厉打击违法走私以外,让野保标识在含有穿山甲成分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中发挥其监管作用,也是穿山甲保护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