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联合国生物多样性谈判被一些人称为“第二气候大会”,但这个关于修订生物多样性目标、修复和保护大自然的新国际框架在媒体上和政治上都没有气候变化谈判那么引人注目。
然而,自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的科学家发表了一份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问题在过去10个月里取得明显进展。该报告指出,有100万个物种正面临灭绝。
世界经济论坛和咨询公司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 一份报告显示,企业对自然的依赖程度也比之前想象的要高,约有44万亿美元的经济(相当于全球GDP的一半)中等或高度依赖大自然提供的各项“服务”。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最近公布了该框架的初步建议。在今年10月的中国昆明缔约方大会(COP)之前,将会有一系列会议来讨论这份 “零草案”,第一次会议将于2月底举行。
现在,切实的建议已经摆上桌面,中外对话分析了其中五个关键点。
1. 应增加自然保护区数量
国家公园和其他保护区覆盖了15%的土地和17%的领海。人们普遍认为,这远远不够。第一版草案提议,到2030年至少60%的重要区域将受到保护,至少覆盖30%的陆地和海域,至少10%受到严格保护。
这一提议受到科学家和环保人士的广泛欢迎,因为这也是他们的主要诉求。绿色和平组织中国气候与能源政策高级官员李硕说:“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但我们并不天真,关于这一点预计会有很多激烈的政治讨论”。
约克大学海洋保护生物学家卡勒姆•罗伯茨教授认为,围绕保护区的政治问题将会很棘手。“这里正在上演一场微妙的权衡。如果文本对保护区的规定过于规范,将会吓到一些国家。他们可能不愿签字,我们也无法达成必要的协议。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没有目标,草案中的雄心壮志是很重要。”
对“自然运动”负责人布莱恩•奥唐纳来说,草案中的目标虽然是好的,但是太模糊了。他说:“有人对措辞表示担忧,只有10%将受到严格保护,剩下的呢?为了确保得到保护,又将如何进行管理呢?”
2. 须显著改善落实情况
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FFI)的保护计划高级主任马特•沃波尔强调,先前遏止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努力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对落实缺乏关注。
与《巴黎协定》各国政府将其行动承诺带到谈判中进行磋商不同,《生物多样性公约》只是就框架措辞达成一致,然后由各国政府将其付诸于行动。
他说:“在机制达成之时,没有采取行动的承诺。它也没有让我们了解如何进行改变的细节,这大大削弱了公约的作用。”
大自然保护协会高级政策顾问琳达•克鲁格说,落实取决于全社会的参与。“恰恰那些利益相关者没有参与进来。能源、交通和工业部长都需要参与协议的落实。他们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3. 增加资金至关重要
李硕说,这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政治上的另一块烫手山芋。“这种动态与气候谈判类似:发展中国家向那些更发达的国家寻求资金支持。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上,提出这一要求的主要是非洲国家。”
罗伯茨说,必须大幅增加用于生物多样性的资金。他说:“如果我们要尽可能实现草案的目标,未来几十年需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投入比现在多得多的资金。”
奥唐纳说,资金应该来自所有部门,包括政府、企业和慈善事业。但他认为,关于资金的讨论还没有真正开始。“政策、科学和保护地的讨论得到了更多关注。如果这些目标得不到更多资金支持,它们就无法实现——这才是成败的关键。”
4. 需要考虑间接驱动因素
第一版草案点明了不可持续的消费在生物多样性丧失中的作用,称“世界各地的人们”应该节制消费和生活方式,以便在2030年达到可持续的水平。但李硕预计,该框架将在多大程度上针对这些问题(还包括人口、贸易和采掘业)将是一场“大辩论”。
他说:“其中一些问题不一定反映在草案中,但它们在谈判中讨论得很多。间接驱动力有点超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范围,但同时也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
5. 气候与生物多样性问题要一并解决
第一版草案承认了自然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提出了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如土壤、树木和海洋的固碳作用可以为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做出约30%的贡献。奥唐纳对这一举动表示欢迎,并说过去缺乏这两个目标之间的协调。
罗伯茨也很欣慰。他说,这两个挑战需要一起解决,才能取得成功。“我们必须在气候目标上更进一步,否则就无法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我们还必须扩大保护区域的面积,否则就无法在足够大的范围内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来缓解气候变化,无法产生任何影响。”
随着这些问题在10月之前逐步具体化,许多评论者认为中国是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的理想地点,因为中国已经通过生态红线战略来落实其“生态文明”的概念,以平衡经济增长与生态和环境保护。
克鲁格说:“中国地位独特,可以引领世界打破《生物多样性公约》一贯的狭隘视野,并引入一些概念。如果我们要实现所需的转变,这些概念是绝对必要的。”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