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中国:十年漠视地下水

十多年来,中国科学界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呼吁从未停止,但最终成为政策的有效行动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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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在一项涉及水价调查的课题中,发现一个奇怪的数字:中国所有工业企业的用水量,是统计的污水排放量的4倍。考虑到各种耗损、使用,仍有160亿吨污水不见踪影。他怀疑消失的污水被灌入了地下。这个发现被告知了环保部,但随后并没有看到更多针对地下水的行动。 

十年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助理李文鹏和同事们,着手联合40位院士上书国务院,呼吁建立国家级的地下水监测站。2011年,这个填补空白的地下水国家监测工程终于启动后,拥有几万人的“地下水”队伍先是兴奋了一阵,很快又难掩失望。
 
由专家、院士的陈情书进化而来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自2011年10月经国务院专题办公会通过、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2年8月由国土、水利两部门报给了发改委。
 
一年半过去了,蓝图中的两万多个地下水监测站,“一个都没建”。经费下达后三年内覆盖1/3国土面积的宏伟计划,还没出北京城。而当年第一个在联名书上签名的院士刘东生已经去世了。
 
这个地下水监测站国家工程的最新状态是:等待环保部的环评审批,等待“稳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等待更重要的新一届政府的“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方案。后者将在3月的全国两会结束后启动。
 
水利部水文局副局长林祚顶也很着急。2002年,水利部就组织编制了《全国地下水监测规划》,2004年提交了了关于黄淮海重点平原区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的建议书。一晃七八年过去,临到破土动工前,新增的“稳评”环节又拖慢了速度。
 
尽管地下排污现象由来已久,但在《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直到2015年,地下水的污染状况才能被“基本掌握”,到更远的2020年,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才能实现“全面监控”,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才能“基本建成”。
 
明显的滞后还存在于数据中。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研究所(下文简称“水环所”)所长石建省介绍,国土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2002年前后,分别进行过两轮地下水资源评价。迄今,地下水领域被反复引用、转载的面上数据,主要源于此。
 
“地下水的状况是动态的,普查却静态地停留在十年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田延山说。
 
一位水文地质专家披露,国土部门每年用于地下水监测的资金只有1000万,省均20多万。而一个水质样品的污染物全分析,至少1000元,近年日益突出的有机污染物,仅一个样本的全指标分析,就要2000元。如此资金现状下,现有的地下水监测只能因陋就简,做些常规分析。
 
上述专家担忧,目前地下水防治的现状,几乎陷入一场难以自救的恶性循环:因为重视不够导致投入不足,因为投入不足造成家底不清无法支撑决策,从而加剧被漠视。
 
中国特色的“领导批示”,遇到地下水污染防治竟也不灵了。
 
2011年10月前后,在国土资源部的组织下,中国地质科学院水环所科研机构向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状况及防治建议”。
 
基于翔实调查的建议书中,有着触目惊心的数据: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质量整体较差,污染较严重,未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注:污染地下水并不等于无法饮用的“毒水”)。
 
“地下偷排在华北地区比较普遍。”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记得,而科研机构上书总理的动因实属无奈,“地下水污染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单个部门不好制止,必须跨部门联合。”
 
很快,总理批示,交办国土部、水利部、住建部等相关部门,最后又加上“由环保部牵头”。
 
接到批示的部委随后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协商”。到了2012年9月,联合行动计划迟迟不见踪影,卢耀如不得已在全国科协大会上又呼吁了一次。过了不久,几部委终于拿出了初步工作计划,“报上去之后又没下文了。”
 
环保部在2011年先后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还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评估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
 
如今,形势正在变化。受地下排污传闻的刺激,山东省已启动了地下水的专项治理行动,而连日来频频曝光的地下水污染现实,已经让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据悉已有调查组奔赴实地调查。受访的专家们无不期待,数十年得不到基本关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能真正迎来一场迟到的高规格关照。
 
中国地下水的防治研究起步并不晚。位于北京西三环外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的一口监测井,自上世纪60年代起沿用至今,甚至在国际学术界小有名声。
 
国土部、水利部和环保部三部门,分别管理地下水监测、地下水开采和地下水环境。国土侧重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重点关注水文水量,环保则注重水质以及监管污染源。
 
悖论出现了,三大部门、几万人围着地下水忙碌了数十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却看似一穷二白:要数据缺数据,要法律没法律,监测井十年都没建起来,更谈不上高标准修复已被污染的地下水。
 
涉水部门之间的“协商”,已经积极启动,但也耗去了不少时间。从事地下水研究60年的卢耀如院士,毫不避讳地提出其中的要害,“责权不清,部门利益”。
政府为难,市场也对地下水污染修复挑肥捡瘦。
 
2011年9月,随着政策逐渐明朗,资本市场对土壤修复青睐有加。短短几年内,几十家土壤修复公司纷纷在国内注册成立。但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启动后,公司踊跃跟进的情景并没有再现。
 
“土壤修复的最初动力来自房地产开发商,地下水修复则明显缺乏外在推力。”中国环境修复网主编高胜达说。
 
业内公认,相比于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难度更大。
 
唯一一家参与了环保部《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修复企业、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总经理高艳丽曾表示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超预期”,但面对地下水修复产业则谨慎得多。
 
“地下水污染防治只花钱,没效益——主要效益是老百姓的健康,最后就看谁愿意埋单了。”李文鹏点出了关键所在。
 
2009年前后,北京市地下水污染的讨论仅限于专家层面,有关变化过程和关键数据,没有向社会公布过。
 
专家们更愿意视之为拐点前的沉默,纠结已久的涉水部门职权梳理已经迫在眉睫。“今年两会‘三定’方案出台之后,会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明确规定。”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一位参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专家透露。
 
冯洁,南方周末记者
原文刊于2013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