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即新“大气法”,已于2015年夏天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 日起施行。这是15年以来,中国首次对关于空气质量最权威的的法律文件予以修订。
新“大气法”的改进在于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为核心,要求各省市定期公布和上报具体规划,以达到国家制定的大气质量标准。这也是中国第一部提到要控制温室气体(GHGs)排放的法律。新“大气法” 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对燃煤、机动车船、农业,以及建设施工和餐饮行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 “大气法”对公共数据披露的标准予以提高,并增强了对公众参与的保护,从而强化了执法系统,使之更加民主化。
在将整部法律翻译成英文后,中国清洁空气联盟会同能源基金会指出了自2016年1月1日起,新法将带来的一些重大改变。
政府问责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落实大气质量目标。新法要求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的人民政府上报并公布详细明确的规划,以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城市大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制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允许公众参与。除上报最终的规划方案外,这些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对在一定期限内未完成大气质量标准的地区,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编制改进的规划,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些对大气质量达标规划的要求,部分参照于美国的州实施计划(SIP)和英国的城市空气质量管理方案(LAQM)。事实证明,这两个机制都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
原则和重点
新法是中国第一部明文规定控制温室气体(GHGs)排放的法律文件。
就此,新“大气法”介绍了几种控制燃煤、削减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新法呼吁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新法要求新建煤矿必须在现场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减少煤炭中的硫分、灰分含量;老旧煤矿应当按照环境标准进行翻新。新法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执法措施以确保煤炭质量达标,从而减少中国可用煤炭的数量,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除了对煤矿企业设立更严格的环境标准,新“大气法”还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单位将面临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约三万美元)的罚款。在大多数城市,这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发展成为“无煤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当遏制煤炭消费量的增长。区域内任何新建的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替代,设置煤炭消费的最高限额。新法还规定实施绿色电力调度,要求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本法为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近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中提到的绿色调度项目提供了法律基础。
新法要求提高车用燃料质量,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控制柴油车和其他设备的微粒和炭黑排放。新法倡导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鼓励使用非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尽管新法没有针对机动车设定“低排放区”,但是却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了“低排放区”。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公众的角色
新“大气法”将公众参与视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为鼓励社会参与,新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并公开排放信息。篡改监测数据的主体将面临最高达二十万元的罚款。排污单位应当保存原始监测数据,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有权通过污染物排放和监测系统,进行现场检查监测和遥感监测。污染排放严重的企业,将被没收相关设备。
相较于以前的版本,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条文由原先的7章66条增加到现在的8章129条,更为完善也更加具体。随着这一全面、强有力的法制系统的建立,我们期待2016年中国的大气质量会有所提升。
译者:彭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