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朗普政府正在考虑让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并且已经开始削弱国内的气候政策,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中国,看这个世界最大的排放国能否填补美国留下的领导空缺。
习近平主席将2015年的《巴黎协定》称为“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里程碑”,承诺将坚决兑现中国在此框架下的承诺。但是,正如乔安娜·刘易斯和李硕在“中外对话”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全球领导者不仅需要尽好自己的本分,还要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激励和引导其他国家踏上正轨。
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中国的外交立场不太可能在一夜之间改变。因此,要实现成为全球治理领导者的雄心,保护“来之不易”的巴黎协定,中国必须探索气候领导的新道路。幸运的是,如徐安琪和卡琳·罗森加滕在中外对话文章中所说,可以用“实际领导”对传统的外交领导进行补充。实际上,在不断演变的气候体制中,“实际领导”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此语境下,城市和商业网络以及海外基础设施投资等非传统的外交影响渠道为中国铺设了坚实的前进道路。
由内而外的领导力
尽管中国口头上说将负起领导责任、支持巴黎协定,但还没有迹象表明它将在外交上积极推动国际气候体制的强化,或者督促其他国家扩展气候宏图。因为这些措施对中国来说是外交上的一个重大转折,如果出现,也只会以缓慢渐进的方式出现。同时,中国也不太可能正式将巴黎协定中承诺的在2030年达到排放峰值的时间提前。
那么中国怎样才能在全球气候政策中发挥积极而坚定的作用呢?这就亟需为其找到超越传统外交的气候领导新路径。幸运的是,中国政府手上已经有了新的政策工具。
自下而上的行动潜力
采取气候行动的不仅是各国政府,城市、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非国家行为主体也都在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如今都集结在联合国的气候问题解决方案非国家行动者(NAZCA)平台之下)。2015年的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在政府间机制的中心掀起了一场非国家气候行动的“海啸”。
尽管这一变化是一个重要突破,但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未来世界上大部分排放将来自发展中国家,同时它们也将遭受气候变化最严重的打击。但研究表明大多数非国家气候行动仍然集中在发达国家;而那些自下而上将各国的非国家行为体联系起来的气候倡议也主要是由发达国家行为体发起和领导的。
在国际层面,中国似乎远远落在后面。中国的总排放量是印度的五倍,但在跨国网络中采取气候行动的印度城市、省邦、企业和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的数量却是中国的两倍之多。
但在地方层面上,中国开展了大量气候行动,国有和私有企业同样积极。比如,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的宗旨就是赶在国家目标之前达到城市的排放峰值。但是,这项行动的大部分与国际网络并无联系。因此,中国政府可以通过帮助本国的地方行为主体在跨国网络中发挥更大作用,来强化国内政策,彰显其国际领导地位。
让中国的省、市、以及企业更有力地融入各个跨国气候行动网络(如C40气候城市领导联盟、全球商业气候联盟和Compact of States and Regions等),可以迅速拓宽这些网络的覆盖面,同时给中国的地方和非国家行为主体带来重要的信息、人脉和融资机遇。
通过这种方式,中国不必实质上改变其传统谈判立场也能迅速提升其国际气候领导力。中国政府发出参与这些网络的有力信号也将鼓励省、市、企业进一步开展气候行动,并将其与全世界(尤其是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同道们联系在一起。
有些人担心“自下而上”的方式将导致权力从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手中,但这种担忧是有偏差的。城市和商业网络的自发性和合作性意味着它们不仅不会威胁到国家主权,反过来还会帮助各国政府更有效地实现其承诺的国家目标,同时以明显的进展证据来支撑国家的外交立场。
“绿化”海外基础设施投资
中国正在成为很多国家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来源。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等机构和“一带一路”计划,以及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行动,未来若干年中国将在很多国家的基础设施选择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坦率地说,如果这个影响力转化为碳密集的基础设施,将让巴黎协定的目标化为泡影。但若非如此,它也可能为世界经济未来数十年的去碳化提供所需的大笔资金。
幸运的是,中国非常重视绿色金融。亚投行和金砖银行首批开展的一些项目都是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亚投行的环境和社会保障措施中也明确地提到了气候变化。国际伙伴们(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英格兰银行等)也在与中国金融机构合作,对此类项目和政策进行支持。
但是,中国不能只是鼓励和支持新的绿色金融领袖,还要防止落后者将低质量、重污染的基础设施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比如,那些在国内受到严格限制的火电企业正在瞄准东南亚和非洲市场,对此要严加防控。
有两项切实的措施可以大力提升中国在气候方面的领导力。第一,中国政府可以不止在口头上支持“绿色”基础设施,还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巴黎协定目标的项目才能得到亚投行、金砖银行,尤其是“一带一路”计划的资金支持。将气候风险和2C兼容性测试作为新项目遴选的正式标准。这一做法所发出的强大经济信号将远远超出中国的国界。
第二,中国应该像在国内一样积极禁止本国企业在海外进行高碳、低效的投资。只有将所有海外投资纳入监管范围,而非仅仅着眼于旗舰绿色项目,中国才能展现出可靠的绿色金融领导力。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