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大年”。
5月1日起,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简称《指引》)正式生效。根据《指引》,满足强制披露条件的上市企业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指引》涵盖了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下简称ESG)三大方面的21项具体议题,其中第一项即“应对气候变化”。在整个《指引》中,气候议题所占篇幅也最多。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告诉对话地球,这体现出了气候变化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地位,与国际上的情况相似。
从历史来看,气候披露框架是可持续披露框架的基石。现在受到广泛认可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s Board,简称ISSB)发布了可持续披露框架(IFRS S1)和单独的气候披露框架(IFRS S2)。二者均是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简称TCFD)的披露框架发展而来,采用了相同的四大支柱。如今,TCFD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其功能由ISSB接管。
现行的可持续披露框架中普遍包含了对气候披露的要求,并另外包含其他环境、社会和治理议题。与此同时,气候披露框架在很多司法管辖区仍单独存在,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气候信息披露最终规则。
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的三分之一。作为制造业大国,中国减排的重点对象一直是企业。对话地球基于彭博终端数据分析了满足强制披露条件的全部企业,发现其2023年总碳排放量达85亿吨(含估算数据),占同年中国碳排放总量(126亿吨)的67.5%。
在此背景下,中国监管部门对上市企业气候披露提出要求的意义可能比其他国家更加重大。
强制披露
根据三大交易所的要求,2026年需要强制披露的第一批企业包括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据对话地球统计,这样的企业共有457家。
被纳入指数、境内外同时上市,通常意味着企业市值较高、具有行业示范作用。这457家企业虽然占A股公司数量的不到十分之一,但占总市值的一半以上。按行业分布来看,其中最多的是信息技术公司和工业企业,其次是材料行业、健康行业和金融业,能源企业只有14家。不过,这14家能源企业的范围一、二、三排放总量高达49.1亿吨,占全部457家企业85亿吨排放的一半以上。
范围一
这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直接排放。例如,棕榈油公司直接燃烧化石燃料,或为种植油棕而砍伐森林造成的碳排放,或其工厂的污水泄漏甲烷。
范围二
这包括企业使用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例如为棕榈油公司工厂提供热能和电力的发电厂的排放。
范围三
范围三包含企业价值链中产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量。这些排放并非由该企业拥有或控制。比如棕榈油公司的肥料和农用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以及产品的国际运输。范围 3 通常占企业排放量的最大份额。
对比文本可以发现,三大交易所发布的《指引》与ISSB标准高度一致,要求企业披露其可持续方面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指引》要求企业披露其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量,并鼓励披露范围三排放量。涉及碳信用额度和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也要披露相关信息。此外,还要披露企业为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转型计划、措施及其进展等。
从披露率来看,457家企业中约57%的企业已经通过年报、可持续/ESG报告或其他方式公开披露了其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但只有不到14%的企业披露了其范围三排放。在能源行业的14家企业中,有9家已经披露了其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没有企业披露范围三排放。
《指引》的意义
对话地球咨询了多位专家,发现《指引》的出台有三重意义。
首先是标杆性意义。张译戈是Smartesg公司的创始人兼CEO,北京绿金院的特聘顾问,曾担任标普全球亚太地区ESG 、并购和治理咨询团队总监, 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中国区总监,MSCI高级研究员。她告诉对话地球,《指引》的出台“意义大于内容”,可以看作是推动企业气候治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张译戈认为披露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目前的大环境下,考虑到企业披露的成本,《指引》的要求可能不如预期严格,比如未对范围三排放的披露做出要求,且指标颗粒度仍有待细化,但“依然是政策的风向标,会让还没有动作的企业感受到压力”。
其次,《指引》将提高中国整体的企业披露率。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数据,2021-2023年,A股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比例由7.84%提升至33.90%,在国际上仍处较低水平。例如,新加坡和美国的上市公司气候披露率分别为65%和45%。
张译戈指出,由于指引刚刚推出,A股企业的实际披露能力有待评估,但目前低披露率背后反映出A股市场上企业缺乏可持续行动的动力。
“举个例子,标普的可持续发展评估(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 CSA)以及CDP的披露都很复杂,要回答200多个问题,有的可能还有语言障碍,但依然很多中国企业有动力自发去做,因为披露和评级结果是跟金融产品或采购方订单挂钩的。”她解释道,“表现好的公司被纳入指数产品或者更容易获得采购方的认可,就有更多机会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在市场占得先机,赋能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
在中国市场虽然也有类似的实践,但是整体还在起步阶段。部分企业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个开支项,增加企业成本,因此动力可能不足。
《指引》可以为企业提供政策动力。未来,除了规定企业必须披露其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信息外,张译戈和郭沛源都提到,对于不在强制范围内的企业,在供应链和同行竞争的传导作用下,很多企业会考虑开始为披露作准备。
最后,《指引》提供了统一的披露框架,可以提高企业披露的数据质量。郭沛源指出,目前一些企业虽然可能发布了可持续/ESG报告,但其披露信息并不完整。“比如说,企业可能没有就其全部业务进行披露,也可能数据的可比性相对差一些,包括计量单位不统一等等。”
业界普遍认为,在《指引》的统一披露框架下,数据有了可比性,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做出决策,也让公众更容易对比和监督。
从披露到行动
信息披露只是第一步。理想的闭环是“披露-评级-投资-改进-披露”。在评级和投资者要求的压力下,企业会根据披露的反馈改进其气候行动。例如,气候行动100+是一项全球各地投资者合作、与高碳排企业进行沟通并提出减排要求的倡议。企业定期披露其排放数据和气候治理的变化,投资者会据此采取加持或撤资等决策。
南方周末的一篇评论文章指出,从全球角度来看,气候问题在众多ESG议题中最有可能实现从披露到改进这一闭环。一个重要原因是能源转型的趋势已经无可逆转,可再生能源投资可以实现经济回报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增加了部分企业的动力。另一方面,在数据的可获得性、评级模型还有估值方式这些痛点上,气候领域的发展都较其他议题更快。
郭沛源认为,披露的背后就是要“以报告促管理”:披露不是写出一份报告就可以,企业应该在披露过程中发现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信息披露后,企业也会发现每年还是要做一些工作,下一次披露的数字才能有向好的变化。”
不只是上市公司
根据国际能源署分析,中国碳排放源的主要来源行业是电力(48%)、工业(36%)、交通(8%)和建筑(5%)。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能源政策中心的一项研究指出,中国很多高排放企业并未全集团上市,例如五大电力集团均只有部分子公司上市。该研究由此指出气候披露要求不应仅限于上市公司。
对此,中国已经表明态度:上市公司只是气候披露的开端。财政部于5月27日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同日发布的起草说明中提到,可持续披露要求将“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郭沛源告诉对话地球,非上市公司的披露已经受到业内重视。“虽然政府部门和交易所还没有对这些中小型企业提出披露要求,但客户或者银行会对其提出要求。”他还提到,这些企业的披露能力会比大企业更差一些,因此需要更多支持。
张译戈认为,接下来的标准会逐步趋于严格,可能会有一系列的地方和行业标准出台,这些标准的颗粒度更细,可以为想要做好披露的任何企业提供指南。“另外,各行各业的能力建设也要开展起来,帮助企业披露高质量的、可比较的数据。”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