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黄河东岸,400多万片光伏板齐齐迎向太阳,光伏板下方,万亩枸杞苗结出了点点红玛瑙般的果子,等待人们采摘。这是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在2016年开发的农光互补一体化项目。
在项目开发之前,这里曾是一片荒漠化严重的戈壁滩,只有滚滚的黄沙。现如今,宝丰在光伏板上发电、光伏板下种植,依靠光伏板的遮阴效果减少地表水蒸发,将当地的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不足30%提高到了85%。企业获得绿电、收获枸杞的同时,还雇佣了周边群众来进行光伏发电组件清洁维护和枸杞采摘,帮助当地就业和增收。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该基地较传统燃煤电站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4.7万吨。
在中国宣布停止新建海外煤电并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发低碳绿色能源的背景下,类似宁夏这样的“光伏+”项目具有了更多“走出去”的空间和可能性。
在最近举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东南亚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加有效地发展,需要探索“可再生能源结合扶贫、结合农业、结合生态保护等综合技术及商业模式,增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协同效益。”
根据《2016-2025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中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东盟国家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将达到23%,而目前可再生能源仅占东盟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不到8%,市场潜力十分可观。该行动计划是2015年第33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上制定的,计划的执行情况每五年会在东盟能源部长会议上被核查审议。
“可再生能源+”:中国范本
能源基金会2月发表的一项报告指出,东盟十国位于赤道附近,有十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太阳能年总辐射量大于1750千瓦时/平米,光伏开发潜力大。东盟的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越南、老挝、泰国、菲律宾北部及各国部分沿海地区,开发规模还较小。
上述报告称,目前,老挝、缅甸、柬埔寨以水电为主,在电力需求较大的旱季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缺电问题,可以通过发展风电和光伏来弥补水电出力季节的不均衡,发展分布式风电和光伏、自发自用,也能帮助部分无电地区获得电力。对于印尼、泰国和马来西亚这类对火电依赖较大的国家来说,在煤电退出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他们满足持续增长的电力需求的重要方式和实现气候目标的重要途经。
在9月于宁夏银川举办的“中国—东盟可再生能源潜力与投融资合作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可再生能源“走出去”并不只是单一技术的出口,还应涉及技术组合和商业模式。
“把可再生能源与农业、渔业等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它的协同效应,使项目具有可持续性,”王毅在研讨会上说。
在中国,类似开头提到的宝丰集团农光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实践还有很多,比如光伏铺设在鱼塘上实现渔光互补、光伏铺设在沙漠中养护植被并帮助治沙……中国企业在光伏的应用上已经拓展出了不少绿色产业新场景,将光伏与农业、渔业、旅游等行业联合。在人口密集、土地稀缺的东部地区,“光伏+”能帮助解决选址问题,不用额外占据珍贵的土地资源即可发电;在土地贫瘠、黄沙滚滚的西部地区,“光伏+”能将缺乏利用价值的荒地利用起来,并助力当地生态保护和人民脱贫。
“中国通过可能再生能源,帮助贫困地区的居民搭建了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为东南亚地区无电人口或低收入人口的能源解决方案拓宽了思路,”在介绍中国的“光伏+扶贫”案例时,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说。
“疫情结束以后,如果能吸引更多的东南亚国家的代表来看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他们会看到中国有技术方案,且成本足够低,又是可负担、可持续的,”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可持续投资部门主任苗红说。
因国施策
“东南亚的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而且是一个高度割裂的市场,这个区域拥有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如新加坡),也拥有全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包括缅甸、柬埔寨。如果你想用一个方案来解决所有的问题,是不太现实的,”彭澎同时指出。
对于这一点,王毅也表示认可。他在研讨会上说:“(发展可再生能源过程中)每个国家都不一样,有的是能力不足,有的是技术、资金、能力都不足。针对不同国家的方案,有不同的工作要做。”他认为,中国以集中式电力为主,发展可再生能源除了要降低发电侧的成本,还需要考虑电网改造、电源互补和配套大规模储能等系统成本。而东南亚国家的情况非常多样,比如印尼等国家岛屿众多,发展可再生能源可能需要考虑不同的技术组合和技术路径。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重要经验可能是自上而下的稳定政策和长远规划。2006年,中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补贴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这五项基本制度。在可再生能源不具备成本竞争性的发展初期,政府出台电价机制进行补贴,大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和成本的降低。
“[东南亚国家] 也需要看怎么更好地谋划这个国家未来能源的供应,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增长、高速城市化进程仍需要大量能源支撑的背景下,”王毅说,“这个规划不是简单的说要增加多少台风机,而是对一个国家长远的能源安全供应的系统性思考,包括能源供给、电力分布都需要很好地研究。”
举办了上述研讨会的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EI)能源与气候变化组项目经理徐生年坦言,各国的政策、制度各不相同,可以借鉴中国的成功经验,但难以复制。他举例,比如中国是土地公有制,但有些国家是土地私有制,当一个项目涉及多个地主时,在当地征地或租地问题就变得比较困难。再比如中国过去对光伏、风电有电价补贴,发展速度快、能力强,而其他发展中国家缺乏政府补贴和政策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就不可能那么快。
“走出去”,不简单
东南亚国家能源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来自国内外的投资和能力建设。
以印尼为例,印尼要发展可再生能源,目前的资金依然缺口很大。印尼国家电力供应商业计划(National Electricity Supply Business Plan,RUPTL)指出印尼需要350亿美元投资才能在不晚于2025年将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从13%提高到23%。
据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馆政务参赞芦媚妮(Rukmini Tri Setiati)介绍,在做出转向低碳经济的承诺后,印尼政府推出了一些法律法规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印尼也已经规划要淘汰一部分传统煤电,打算与合格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合作,提高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印尼基本服务改革研究所(IESR)可持续能源获取项目经理玛利西亚(Marlistya Citraningrum)认为,中国海外“退煤”对印尼是一大“利好”,这将迫使印尼重新审视火电发展,并释放了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信号。
但对于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来说,“走出去”并不简单。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张菁告诉中外对话,光伏项目的投资主体目前主要是民营企业,国有电力企业参与相对较少。光伏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融资成本较高,加上东道国很多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缺乏主权担保,使得企业可能会承担较大的潜在风险。未来开展海外光伏业务,需要企业去寻找更多样、灵活的投融资渠道,比如多边银行的支持。
“国内的金融机构对于海外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的风险评估体系有待完善,应该与煤电的风险评估有所区别。同时,海外投资项目需要出口信用保险,但海外火电项目已经分走了大部分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张菁说,“在中国‘退煤’政策出台后,我们看到中国银行宣布不再向海外新建煤炭和煤电项目提供融资,我相信其他的金融机构也会尽快出台新的、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
王毅呼吁中国和东盟各国加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需要在不同的平台之上、不同的国家之间,构建更好的互信关系,分享各国的最佳实践。通过新的平台或者新的伙伴关系,使中国和东盟的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成为绿色“一带一路”的典范: “一个巴掌拍不响,气候变化行动需要大家更好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