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城市需“重启”经济特区政策

中国城市对碳交易的需求,使其重新审视经济特区政策的性能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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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12个月中,中国的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纷纷开始进行碳交易的尝试。这些都是国家规划机构的试点计划,为的是帮助中国走出“发展即排放”的困境,应对日益严重的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试点计划中包括了被规划为经济特区(SEZs)的地方。这一点很有意思,因为过去三年中各地方政府对发展低碳经济特区的兴趣越来越大。在这方面有一些国际上的先例,如英国亨伯塞德的海洋能源,以及美国密尔沃基的水处理

中国类似的先例是保定市和吉林市。保定市如今有两万人从事太阳能板生产等清洁能源产业,年产值达到72亿美元,2016年有望再增加30%。吉林市则制定了一个将可再生能源生产放在优先地位的2020年新路线图,主要生产的能源形式包括水能、生物能和风能。

经济特区的复合性成功
 
所谓经济特区,指的是为划定的地区提供某些激励措施,如为在区内进行实际经营的企业提供税务减免优惠等。经济特区通常被作为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旨在加强制造和服务业厂商的竞争力。它的另一个目的是通过将产业集中在同一个地理区域、加强产业间的分包关系,实现集聚效益,比如,可以提高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基础设施配套、改善环境控制以及增加供应等方面的效率。
 
英国在这个“现代”经济概念上大有功劳,上世纪70年代,正是它将“经济特区”作为一种克服经济衰退的方法提了出来。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截至2007年,仅在澳大利亚、法国、马耳他和英国四国就约有160个经济特区。
 
尽管证据并不都对经济特区政策有利,但总的来说这一政策对于创新的贡献比对发展更大。一项关于美国经验的研究发现,这一方式整体上并没有成功提升美国经济活动的层次,经济特区对新企业的建立有积极影响,但对既有企业的影响却是消极的。
 
这与中国的经验形成了鲜明对比。中国进行了特别贸易安排,允许并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让深圳从一个毫无经济发展基础的小镇成长为带动整个珠三角地区发展的大型现代经济中心。然而,中国的经验也不全都是成功的,海南就被人们视为一个失败的典型。这个中国最小的省当年被辟为最大的经济特区,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对手续的管控不足,再加上腐败,最终失败了。
 
由于深圳特区的成功经验,中国将同样的经济特区设想套用在低碳日程中一点也不会让人吃惊。各个城市推出低碳经济特区有各种原因:有的是通过吸引较高技术劳动力资源和振兴就业困难地区来提高人均GDP;有的是进行排放控制,减少经济活动对化石燃料依赖;还有的则是通过提高能源和用水安全,增加当地的弹性。
 
低碳经济特区并没有一个普世的标准,定义和实践因地而异。其政策干预措施也多种多样,从为低碳厂商提供财政激励,使其迁徙到一个划定的地区,到为该地区制定低排放建设法规。除了地方或国家战略,另一个对低碳经济特区政策的制定具有同样重要影响的是行动的动机,而且这个动机是在不断变化的。目前,中国主要的行动动机是为了保证其竞争力不会被对化石燃料不可持续的依赖所削弱。相比之下,英国的主要动机则是启动经济复苏,应对经济衰退领域的问题。
 
低碳经济特区:自相矛盾?
 
看到以前经济特区的成败,在制定一个现代经济特区计划之前,至关重要的是要弄清楚城市在其中的得失,究竟这个特区是否是“碳中心”性的。这个计划是不是只会增加全国或地区的GDP,但对当地的扶贫却不一定有作用?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需要在计划里加上一些额外条款,比如要求迁移来的产业雇用当地学徒,或者使用当地的供应链?
 
从非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说,低碳经济特区或者低碳城市的概念,在保持增长与减少排放之间或许是自相矛盾的。以保定为例,由太阳能板产业带来的经济繁荣意味着其碳强度要比同等城市高得多,因此中国政府重新校正了其发展方式,实施了新的碳交易试点。这也是单靠城市自身难以做到之处。联合国人居署认为,一个全国性的低碳经济特区战略至关重要,它可以保证产业集群的适当选择、完美落实、建立信任并且避免不必要的竞争。
 
如果我们想要“回到未来”,让经济特区政策产生正能量,就必须“重启”概念,以保证它建设的低碳产业能为周边社区带来利益。
 
作者简介:菲利普·莫纳汉,复原力战略咨询公司及智库 Infrangilis的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官。著有《朴素中的可持续》(2010年)以及《地方复原力如何创建可持续社会》(2012年)等书。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