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长江开启“十年禁捕”,洄游鱼类仍在寻找“出路”

洄游通道的阻断和栖息地的生态恶化都威胁着长江洄游鱼类的繁衍生息,这是禁捕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为了不让它们走向濒危与灭绝,全流域协调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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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9年,中华鲟放归长江。上世纪80年代,野外种群还有2000多尾,2013年后骤降到不足100尾。图片来源:Alamy</p>

2019年,中华鲟放归长江。上世纪80年代,野外种群还有2000多尾,2013年后骤降到不足100尾。图片来源:Alamy

如果四年一度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大会没有因为疫情推迟,中国长江白鲟功能性灭绝的事实很可能已在今年6月录入IUCN红色名录,成为又一个正式和人类告别的物种。

2019年12月底,中国研究人员在一份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估计长江最大的鱼类白鲟可能已在2005年灭绝,最晚不晚于2010年。

这个迟到的消息,意外成为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捕”的前奏。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自2020年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开启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这是中国2016年启动的“长江大保护”战略的举措之一。

禁捕让人对长江鱼类的保护与种群恢复更多了一份迫切期待。

不过,这样史无前例的全流域长期禁捕,恐怕无法解决和白鲟一样的洄游鱼类所面临的威胁。因为根据上述论文,造成白鲟灭绝的主要原因不仅是过度捕捞,还有栖息地的破碎化,而这是禁捕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生态修复项目来配套解决。

禁捕所无法解决的

从设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到实施春季休渔制度,再到彻底禁捕,不过二十多年的时间。保护没有跑过长江的捕捞和开发,结果不仅是渔业减产,更是长江生态系统的严重衰退。

在9月27日“世界河流日”,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8家科研院所共同发布的《长江生命力报告2020》将长江干流生命力指数总体定为“B-”,说明长江确实“病”了,而且中游区域和洞庭、鄱阳、太湖和巢湖“四大淡水湖”的水生态指数更低于干流总体水平。

上世纪50年代,人们运用简单的捕捞方式在长江流域每年获得的捕捞量超过42万吨,而如今运用现代捕捞技术每年的捕捞量却不足10万吨。用中科院院士、鱼类生物学家曹文宣的话说,长江的鱼已经少到渔民用正常渔具很难捕到鱼,只能用非法渔具

前述宣布白鲟灭绝的论文的通讯作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曾在2017年参与了长江摸底调查,发现除了白鲟,另有140种曾有过记录的鱼类也未被搜寻到,其中六成是濒危物种。他向媒体表示,其中一些品种可能也已经灭绝。

白鲟。图片来源:Alamy

曹文宣自2006年便提出长江应禁捕十年,让鱼类资源休养生息,因为长江中的很多经济鱼类性成熟的周期在三至四年,十年时间可以让它们繁殖两至三代。

不过,洄游鱼类的状况要复杂得多。江海洄游鱼类中华鲟,野外种群在上世纪80年代还有2000多尾,2013年后骤降到不足100尾;江湖洄游型的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在2007年长江中游产卵规模仅为1986年的1%,后因保护措施勉强恢复至1/5;还有河道洄游型的圆口铜鱼,被认为“极有可能成为长江上游第一个因水电开发而灭亡的特有鱼类”。在中科院水生所的一份研究看来,它们都是江湖坝闸工程的典型受害者,恐非禁捕一力可以拯救的。

曾经,白鲟每年3、4月从长江中下游洄游到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产卵。但自从上世纪80年代长江中游的葛洲坝大坝修建,这一年一次的旅程便被截断了。

76%

1970至2016年间,世界范围内洄游淡水鱼类种群减少了76%。

今年初,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白鲟灭绝的原因是“洄游通道阻隔、产卵场消失、过度捕捞、航运、水污染和饵料鱼类资源下降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危起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葛洲坝的建设是白鲟灭绝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白鲟、中华鲟、长江鲟(达氏鲟)这些长距离洄游鱼类念念不忘的金沙江,如今已经修建了相当于两个三峡的发电量的四座梯级水电站。而喜好急流的圆口铜鱼,在三峡蓄水后失去了大量栖息地,随后又因为金沙江、雅砻江梯级水电开发导致其上溯洄游通道和受精卵及仔稚鱼下漂通道的阻断,使种群规模急剧下降。

作为全国最大的“水电基地”,金沙江全流域一共规划了20多座水电站。中国国家审计署2018年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10省份建成的小水电达2.41万座,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河湖洄游的“四大家鱼”,还面临着通江湖泊上的坝闸威胁。如前文所述中科院武汉水生所的研究指出:“长江流域的附属湖泊除了鄱阳湖、洞庭湖和石臼湖外均建有闸坝”,加上水电站,长江上各类闸坝近5万座。

除了不能回到产卵地,闸坝导致的栖息地破碎,以及对河流流速、水温、水量带来的变化,也改变了洄游鱼类的卵和幼鱼生存环境,进一步降低了鱼群存活率。

金沙江的乌东德水电站。图片来源:Alamy

一种补救办法,是在水利工程上修建鱼类的洄游通道。不过,现有闸坝修建鱼道的数量寥寥。一项研究提到,葛洲坝80年代初采用了增殖放流来补充鱼群资源,此后近20年,多数新建大坝都放弃了鱼道。直到2006年后,受政策影响,水电工程环评报告中鱼类保护措施才开始强化。

中国修建的第一座大型鱼道,是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鱼道,长1423米,上下游水位落差15米,可供中华鲟、鲥鱼等鱼类靠自力抵达上游。不过目前尚未观察到受保护的珍稀鱼类通过。当前鱼道修建和规划最多的地方是在以四川为主的西南山区,不过水位落差通常只有几米。

不过,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上海区域主任(原中国淡水项目主任)任文伟看来,目前国内的一些鱼道离实际的保护洄游性鱼类的作用还有不少距离,有些还在试验阶段。他认为,用鱼道解决洄游鱼类因为水利工程面临的阻隔是一种理想的状态,需要大量的基础研究跟上。

洄游通道的阻隔并非中国特有的问题。世界鱼类迁徙基金会(World Fish Migration Foundation)在2020年7月发布的报告《洄游淡水鱼类地球地球生命里指数》指出,1970至2016年间,世界范围内洄游淡水鱼类种群减少了76%,而水坝和其他河流障碍物对此负有重要责任。而美国数十年来的移除水坝运动则有效减缓了该国洄游淡水鱼类的衰退。。

问题也不限于闸坝。世界自然基金会最新发布的一份针对全球淡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紧急行动方案指出,保护这些洄游鱼类和它们的生境,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这包括改善水质、保护及恢复关键栖息地,以及水库的“生态调度”等。

放大“一丝希望”

在任文伟看来,在葛洲坝存在且没有鱼道的前提下,中华鲟这种长江仅存的,且同样面临功能性灭绝的江海洄游鱼类的保护,只能探讨保护其在葛洲坝以下尚存的栖息地。

他告诉中外对话,目前中华鲟的自然繁殖还有“一丝希望”——近五年来,科研人员在长江口偶尔能监测到中华鲟的幼体,这是多年来没有过的现象。这说明中华鲟正在设法适应人类造成的洄游范围的改变,发展出了新的产卵场以取代上游的金沙江。于是,它们在哪里产卵变成一个人们争相探讨的话题,学者们一般认为是在葛洲坝以下80到100公里。目前湖北省在宜昌建立了一个“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葛洲坝至枝城杨家溪,全长约60公里。

“关键是如何将这一丝希望放大”,任文伟说。他认为“十年禁捕”无疑有助于此,因为随着小型鱼类种群的恢复,长江的淡水生态系统也会逐渐恢复起来。另外,对每年数百亿吨入江污水加以治理,无疑将极大地有利于中华鲟的生存繁衍。

水库的“生态调度”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手段。通常水库调度是从发电、防洪和灌溉的目的出发,而生态调度则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他告诉中外对话,中华鲟是一种冷水鱼,其产卵的适宜温度一般在16-20摄氏度之间,而由于上游众多水库叠加的滞温效应,导致其产卵的10月至次年2月水温升高最多达3.6度,并要在1个多月后才回落至20度以内,造成中华鲟繁殖推迟。在葛洲坝以上尚有产卵场的“四大家鱼”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除了水温,流量同样影响鱼类繁殖。另外,三峡水库春季防洪调度增加流量会影响“四大家鱼”的自然繁殖,而秋季蓄水,减少流量,又影响中华鲟的自然繁殖。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三峡以上一系列梯级水电站的综合调度。

为促进“四大家鱼”的自然繁殖,2011年以来,在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组织下,三峡集团曾连续7年共开展10多次三峡水库生态调度试验,通过改变水库下泄流量过程,人工创造了适合“四大家鱼”产卵繁殖所需的水文、水力学条件的洪峰过程。2017年,溪洛渡、向家坝和三峡三座水库首次实施联合生态调度试验。这些调度过程中均发现了“四大家鱼”的大规模自然繁殖现象,产卵量较以往年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说明流域水库生态调度试验对促进“四大家鱼”自然繁殖效果明显。

任文伟说,生态调度不仅被用来帮助鱼类繁殖,还被用来满足人的需要。比如2014年三峡水库曾经专门启动生态调度,压制长江口咸潮,保护上海青草沙水源地。

用他话说,生态调度就是“尽可能同时满足人的需求、鱼的需求,和鸟的需求”。尽管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他认为长江流域的生态调度“目前还有很多优化的空间,需要更多的基础研究和科学试验来支持”。

迈向全流域协调

生态调度是一项典型的需要跨部门、跨地域配合的工作,而这种配合在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工作中,恰恰尤为缺乏。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曾在今年初农业部的一个会议上直言不讳地指出,各管理部门间没有通力协作是致使长江水生物种没能保护好的原因之一。而拦河筑坝、水域污染甚至挖沙采石等多重不利因素最终导致长江水生生物持续衰退,也是共识。

长江从西向东曲折绵延6300公里,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对媒体介绍,流域涉水事务管理有30多部法律授权给中央15个部委、76项职能,在地方则属于19个省级政府、100多项职能,架构庞大而复杂。

有时恰恰是部门与属地之间的竞争格局造成了对鱼类栖息地的阻隔分割。一个典型例子是,三峡截流后降低了下游水位、减少了长江涌入湖泊的水量,在枯水季鄱阳湖水甚至会倒流入长江。为了保障本地用水,许多通江河湖都在沿江修建了闸口,如缺水便在长江放水时收水。鄱阳湖也曾计划在江湖间建设长2.8公里的混凝土大坝,以保护当地生态用水,所幸最后并未执行。

长江管理职能的分散,还导致各项生态数据分布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由于用途各异,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长江缺乏一个统一的数据平台,而且也没有系统性的生态数据摸底,这让保护很难落到实处”,任文伟说。比如,在鱼类生物多样性的监测方面,他建议流域内部分因禁捕而面临转岗的渔民进行系统培训,让他们成为部分鱼类种群数据的监测人员,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平台把这些数据实现共享。这样一来,有了这些系统监测的数据,长江生态保护得好不好就不再仅仅是人说了算,而更要是“鱼说了算”。

2019年12月,紧随长江禁捕令的发布,《长江保护法》草案也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彭峰的说法,不同于现有的水事立法,这是一部从流域整体生态系统出发的保护法。此外,草案还提出,将“生物完整性指数”纳入长江流域标准体系建设,以克服当前水环境质量标准仅采用化学指标因而不足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一缺陷。

草案说明中提到,长江保护法将“科学合理划定各方职责边界,理顺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据农业农村部官员介绍,协调机制的相关规定,贯穿于整部草案,涉及多部门协同或职责交叉的工作,以解决管理体制中的“九龙治水”问题。10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长江保护法》草案进行了二审,二审稿明确“国务院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但是,对于光靠“协调机制”是否就能有效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合作,仍存在疑问。吕忠梅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如果不设立一个对流域事务拥有决策权的特别机构,那么制定《长江保护法》的意义将大打折扣。对于初审稿中的“协调机制”她发问道:“没有机构,何来职责?没有职责,何以协调?”任文伟则告诉中外对话:要实现立法目标,“当务之急是要成立一个相对强势的流域管理机构,设立一套健全的长江流域生态标准体系”,否则,法律的落实仍然是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