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四年马拉松式的谈判和多次推迟之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COP15)终于将在12月5日至19日在蒙特利尔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这场关键的大会预计将通过一项全球行动计划,以在2030年前扭转令人担忧的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
关于这项“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简称GBF)计划的全球谈判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各方对框架整体结构有了更大的共识,保护30%的土地和海洋的目标获得了更广泛的支持,对基于权利的保护方式以及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也有了前所未有的认识。
然而,各方仍需在大会上就GBF有效性和公平性的许多实质性问题达成一致。
由于在此前的一系列筹备会议上各项议题进展缓慢,加上各方并未做好妥协的准备,导致代表们和民间组织忧心忡忡,特别是以下六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雄心:GBF和“30×30目标”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有三个官方目标: 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因此,虽然GBF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但其四个长期目标和22个具体行动目标必须均衡地实现上述所有三个目标。
尽管如此,在哥斯达黎加和法国领导的“自然与人高雄心联盟”(HAC)的成功推动下,在2030年前保护30%陆地和海洋的目标已经被纳入GBF和COP15的目标之中。纳入框架后,这一目标会像2摄氏度全球温控目标在《巴黎协定》谈判中的角色一样,在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中起到凝聚性的作用。该目标是到2030年,将陆地和海洋的受保护面积占比从目前的15%和7%分别提升到30%。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目标原则几乎获得了普遍支持。
然而,各方在框架文件的具体内容上依旧分歧严重,争论不休。最具争议的问题包括是否涵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进入保护区的权利,以及为确保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并落实 “其他有效的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简称OECM)提供必要的执行手段。
在GBF的所有其他内容达成一致之前,不太可能就“30×30”这个旗舰目标达成任何全球共识。
牙齿:审查和履约机制
2018年举行的COP14承认,2010年在日本爱知县通过的生物多样性“爱知目标”一个都没有实现。许多人认为,失败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缺乏一个机制来监测和核查各国政府执行目标的情况。
2020年后的GBF有望改变这一状况。它将建立一个全面的、以科学为基础的监测框架,要求缔约方承诺将GBF目标纳入其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NBSAPs),并承诺以透明和可比的方式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然而,关于如何在NBSAPs、国家进展报告及多边核查中明确各国对实现GBF目标的不同责任,讨论充满了争议。
各方在COP15上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难点问题就是是否要定期进行全球核查或“盘点”。一些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担心,这种机制可能会变成一场对他们进行指责和羞辱,践踏他们对本国资源的主权,忽视发达国家提供足够执行手段的责任的大会。
助推剂:实施资金
“爱知目标”之所以失败,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就是执行资金明显不足,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根据目前的估算,至少需要在2030年前将现有投资增加两倍,在2050年前增加三倍,才能填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缺口。
因此,与气候谈判一样,COP15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为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充足的资金和非资金(科学、技术、工艺)支持。
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国家集团,坚持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更加强调涵盖《生物多样性公约》所有目标(不仅仅是保护)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基金,并简化获得资金和快速落实措施的流程。这种提议遭到了一些捐助国的强烈反对。后者担心资助机制的无序扩张,更愿意继续与(改革后的)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但是“更多的基金(机构)并不意味着更多的资金”的论点未能说服发展中国家的同行。
说服所有发展中国家签署雄心勃勃的GBF,还需要在COP15上做出更多资金承诺。
责任和公平问题也是需要克服的巨大障碍。虽然发达国家坚持认为有必要扩大对非国家行为体的资金供应,并根据”协调所有资金流向”以取得”正面自然保护效益”的原则减少有害补贴,但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认为官方发展援助(ODA)是最可预测和最稳定的全球融资来源,并坚持发达国家有责任提供这种援助。尽管包括日本、欧盟和中国在内的一些缔约方以及一系列私人组织和金融机构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资金承诺,但要说服所有发展中国家签署雄心勃勃的GBF,还需要在COP15上做出更多资金承诺。
保障:基于权利的保护
与以往相比,这些谈判更支持一些民间组织提出的论点,即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维护社会各群体的权利,特别是妇女、土著居民和地方社区等边缘化群体的权利。
为了将保障和促进这些权利的内容纳入GBF,各代表团和民间行动者几乎就每个目标和章节都进行了多次斡旋。正是因为这样,在过去几个月里,GBF中又新增了一个关于性别平等的目标(目标22)和一个关于”原则性指导和跨领域问题”(B.bis )的新章节。
在GBF最终文本敲定前,预计各方将就B.bis的具体内容及其在GBF中的总体地位展开激烈辩论。
与此相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决定是否仍然需要以及哪些长期目标和具体行动目标需要明确提及这些权利。许多民间组织担心,B.bis可能会将这些权利排除在可执行目标之外,这将削弱这些目标的可操作性。
怪牌: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igital Sequencing Information,简称DSI)——泛指以数字方式存储和转移的基因序列。这个问题最初似乎与GBF核心无关,但在过去两年中已经成为了谈判的中心议题。
发展中国家声称,数字序列信息应被理解为遗传资源的一部分,因此应纳入《生物多样性框架》的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以及GBF的相关规定中。非洲国家集团一再声称,如果惠益分享解决方案问题得不到令人满意的解决,他们将不会采纳GBF。
然而,发达国家,特别是那些拥有大部分可公开访问的生物数据库以及相关研究和开发者的国家,则坚持认为这些数据应该保持开放访问的状态。他们反对会影响开放访问的解决方案,并主张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以及在COP15后继续开展广泛的多利益相关方对话。
尽管在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Open-ended Working Group)下进行了密集的磋商,但达成的共识有限。专家们研究了一系列政策选项。但是考虑到科学和经济利益得失,各方不太可能在COP15上就其中任何一项达成一致。这样一来,关键就在于各方能否同意达成一条短期路径,并经由这一路径达成一个令人满意的长期解决方案。
桥梁: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
气候危机和生物多样性危机是相互交织的。新冠疫情更加深了人们对这一点的认识。越来越清楚的是,二者必须同时解决才能避免顾此失彼(例如,通过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有损生物多样性的气候变化),并增加协同作用(例如,推动相对充裕的气候资金流向生态修复项目,以提高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COP15)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被认为是制定一致的政策框架以及协调方法和目标的重要窗口。
的确,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分别是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供科学支持的机构。它们联合发布了一份报告,强调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如何为实现全球气候和环境目标提供了一条前进的道路。COP27上提出了一系列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举措,如“增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加速气候转型”(Enhancing Nature-based Solutions for an Accelerated Climate Transformation,简称ENACT)。协调两个《公约》资金机制的备选方案也已提交讨论。
虽然GBF的“30×30目标”被一些人誉为促进基于自然的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重要载体,而其实GBF中直接针对气候问题的是目标8。但是将这一目标以及“NbS”的概念放在CBD的语境下来看,都非常具有争议性。
几个代表团以及一些民间倡导者认为,应该使用“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这个由CBD提出的概念取代NbS,并且他们还认为任何会导致生物多样性保护从属于气候变化议题的框架都可能偏离其目的,并为”碳殖民主义”铺平道路。
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COP15是中国担任主席的首个重大全球环境进程。过去两年,中国与其他参与者一道,在疫情带来的诸多严重限制之下,共同维持着生物多样性谈判的政治势头。为此,中国做出了诸多贡献。例如,在昆明召开的COP15第一阶段会议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会上通过了《昆明宣言》,并且中国还宣布投入15亿元人民币(约合2.33亿美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随后,中国承认有必要并支持在日内瓦和内罗毕召开额外的谈判会议,同时继续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以及欧盟、印度尼西亚、加拿大等其他缔约方的代表保持沟通。
然而,受疫情的限制,各方在2022年6月决定将缔约方会议改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尽管联合主办并非史无前例,但却让人对中国是否有意愿和能力持续发挥领导力,推动达成一项雄心勃勃的协议产生了一些疑问。
在之前的谈判中,中国在某些问题上更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如反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划定“具有生态或生物重要性的海洋区域”(Ecologically or Biologically Significant Marine Areas),并反对将这些区域纳入“30×30”目标(《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3)中。另外,中国也坚持认为需要保持发展中国家使用GBF监测框架指标的灵活性。
有时,中国还试图在全球南北阵营之间寻求妥协,例如接受NbS和基于生态系统方法这两种提法的并存;以及既支持在GBF中解决数字序列信息问题,也支持用两步走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在大多数谈判议题上,相对于其他缔约方更加自信和积极的参与,中国主要扮演的还是一种从旁观察的角色。
自谈判开始以来,中国一直表示要努力达成一个兼具雄心、务实和平衡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而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生态环境部自然与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则在其中增加了“可达”一词,表明此次缔约方大会在某种程度上对期望值进行了下调。
各方需要做出巨大努力,避免期待已久的COP15再一次以我们错失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宝贵时机而宣告落幕。
翻译:Est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