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北方省份的居民对肮脏的空气早已司空见惯,但河北省的一位市民却决意以治霾不力为由,将当地环保部门告上法庭。
近日,市民李贵欣将石家庄市环保局一纸告上公堂,要求赔偿其购置空气净化器及室内跑步机的花费。石家庄地方法院将于2月28日前决定是否接受立案。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戴仁辉律师告诉中外对话,尽管该案符合诉讼条件,但不能确定地方法院是否会予以立案。他说:“即便立了案,法院也将很难进行裁判。”
戴律师补充道,本案的意义,主要在于公众因空气质量日益恶化而决定以法律武器来进行环境维权,因而不应忽视。
李贵欣在接受河北地方报纸《燕赵都市报》采访时说,诉讼的本意不在于要求赔偿,而在于表明态度。
“我之所以提出行政赔偿,是想让每一位公民看到,在雾霾当中,我们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不仅是健康受到威胁,经济也遭受损失,而这个损失是应该由政府、由环境管理部门来承担的,因为政府收了企业的税,是受益者。”
李贵欣还认为,政府应为市民提供防霾口罩和空气净化器购买补贴,而花费则应由政府和污染企业共同买单。
石家庄环保部门在回应因雾霾被起诉一事时称,该市空气质量比去年同期明显改善,2013年石家庄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投入了近30亿元的财政资金,并取缔了476家重污染企业。
据环保部空气质量检测数据显示,2013年石家庄有超过85%的天数污染超标,空气质量排名74个重点监测城市的倒数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