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举行的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中释放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中国在建立新的南极海洋保护区(MPAs)问题上的态度或许正逐渐改变。
欧盟虽未制定南极政策,但其自2012年以来一直提议在南大洋海域建立海洋保护区。
欧盟一直与澳大利亚合作,致力于推动在南极洲东部建立新的海洋保护区;此外,自2016年以来,欧盟还一直主张在威德尔海建立海洋保护区网络。
但这些提案遭到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CCAMLR)内中国和俄罗斯的强烈反对。该组织由24个成员国及欧盟组成,共同管理南极洲水域。
然而,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上,中欧首次签署协议,建立海洋蓝色伙伴关系,旨在加强国际海洋治理。
问题是,欧盟与中国能否借助该伙伴关系,成功携手推进南极保护的进程?
需要保护的南大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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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漫漫
欧盟或与南极相隔较远,但自20世纪初人类开始探索南极时起,英国和法国就 一直是积极的参与者。
两国还与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挪威一道,宣布对该南极大陆享有主权,并密切参与欧盟的决策进程。
欧盟在南极治理机制中,特别是南极条约体系(ATS)的制定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欧盟的28个成员国中有12个为ATS的协商国,这意味着根据《南极条约》中“开展大量研究活动”的规定,它们在决策中拥有一定的投票权。另外还有8个欧盟国家则是ATS的非协商条约缔约国。
欧盟在2012年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会议中正式提出在南极洲东部建立海洋保护区。同期,美国和新西兰也提出在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
可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罗斯海海洋保护区已于2017年设立,但在南极洲东部海域设立保护区的提议仍在谈判之中,欧盟提议的威德尔海保护区也是如此。
反对欧盟提议的成员国有中国和俄罗斯。对中国来说,反对这一提议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失去在南大洋的捕捞权。
中欧合作
那么欧盟和中国是否有望共同推进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但双方达成中欧海洋伙伴关系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欧盟建立新的海洋保护区的提议可能会得到中方的支持。
必须指出的是,海洋问题上的合作是中欧关系中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当前合作领域集中于贸易、投资、气候变化和人权等方面。
例如,在2013年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发布的《中欧合作2020年战略规划》(2020规划)中,海洋合作(第六部分)中仅指出:
“加强在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空间规划、海洋知识、海洋观测与监测、海洋科技研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能源利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016年,欧盟通过了一项新的中国战略。该战略侧重于在南海建立规范的国际秩序,以及消除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的捕捞行为。
直到2017年召开的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中,双方才同意建立侧重于海洋管理和蓝色经济的“蓝色伙伴关系”,即所谓的“中国-欧盟蓝色年”。
这为2018年欧盟-中国海洋伙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伙伴关系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作为未来合作的一个领域。
灵活性
中国将极地地区视为新的战略前沿。但不同于台湾和南海这些核心利益地区,中国外交在此类新的前沿领域中表现出了更大的灵活性与协作性。
就拿2017年11月通过的《防止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来说,在该协定谈判过程中,欧盟与中国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欧盟或许可以从罗斯海海洋保护区的设立中汲取到这样的经验:美国将中国和俄罗斯视为重点外交对象。在自上而下的体制下,下级中国政府官员会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高层领导同意的问题。
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欧盟领导人与中国总理李克强和习近平主席共商南极海洋保护区的问题。双方达成的共识在中国—欧盟海洋伙伴关系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欧盟委员会与中国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则为该伙伴关系的重要合作方。
即将于2018年10月在澳大利亚霍巴特举行的CCAMLR年会上,中国代表团可能会在这一问题上做出进一步的表态。
至少,欧盟—中国海洋伙伴关系的建立使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翻译:于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