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规模达到该倡议启动以来的最高水平,其背后的主要推动力来自油气项目的强劲增长。
据绿色金融发展中心的报告显示,包括投资与工程承包在内的能源合作去年达到939亿美元,是2024年的两倍多。其中,仅油气项目就约占71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较历史峰值翻了三倍,占中国海外能源合作总量的74%,为2014年以来化石能源投资占比最高的一年。
宏观数据看似中国大规模回归油气投资领域,但更深入的观察揭示出背后一种更为复杂的结构性转变。与东道国政府的目标相契合,中国企业正在努力挖掘能源资源的全产业链价值,贯穿生产、加工到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全流程。企业不再局限于获取油气田的直接股权,转而依托一站式服务模式,参与工程设计、采购与施工(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简称EPC),全权负责项目实施。
然而,这一转向也为未来埋下巨大不确定性。在全球环境监管日益趋严、贸易规则不断调整以及属地治理挑战加剧的背景下,去年中国大量能源合作项目主体是存续周期长、高碳排放型资产,这类项目能否最终经受住考验,仍有待观察。
集中式大型交易:尼日利亚与刚果
2025年的数据并不意味着出现了新一轮大规模、大批量的油气项目落地。相反,这一轮增长浪潮高度集中:仅两笔交易就占到715亿美元总额的约60%——尼日利亚的奥吉迪格本天然气革命工业园(Ogidigben Gas Revolution Industrial Park)项目,以及刚果共和国(刚果布)与南方石化集团子公司永华石油(Wing Wah)达成的协议。
这项总投资200亿美元的奥吉迪格本项目规划涵盖天然气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电、铝冶炼,以及化肥、石化产品和甲醇的生产。中国化学工程国际有限公司的参与重点在于项目的开发、融资与建设,而非获取上游资产的股权。
与此同时,刚果共和国与永华石油签署了一项总额230亿美元的协议,拟对邦佳佳柔(Banga Kayo)、霍尔莫尼(Holmoni)和卡约(Cayo)三个油气区块开展一体化开发,涵盖陆上油气田及相关生产基础设施。该项目以上游油气开发为核心,同步配套液化石油气(liquid petroleum gas,简称LPG)、丁烷、丙烷、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简称LNG)等加工设施,以及自备电站和水资源管理系统。目前尚不清楚这些产品的最终销售去向,不过该国石油产业本身以出口为主,中国是其主要市场之一。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其商业逻辑并不局限于为国内获取可作为燃料或化工原料的碳氢资源。同样重要的是建设基础设施、销售设备与工程服务,并参与契合东道国发展重点的长期项目。例如,尼日利亚希望利用天然气推动本国工业化发展,这与中国企业的项目模式高度吻合。
多元化与不断演变的融资模式
这些项目现在之所以得以推进,一大动力来自东道国的需求,这种需求又呈现出不同形式。
在尼日利亚,其逻辑主要围绕下游工业化展开:天然气不仅被视为出口商品,也被定位为化肥、石化产品、发电以及工业生产的关键原料。在刚果,Wing Wah协议则更直接聚焦于上游油气开发,同时涵盖面向国内消费和出口的天然气衍生品生产。在这两种情境下,中国企业都能提供对东道国具有政治吸引力的方案:不仅是资金投入,更是涵盖EPC、设备供应与项目交付的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报告,在“一带一路”沿线,中国在2025年的合作项目中,建设类合同约占60%,而投资约占40%。在能源领域,这一特征更加突出:建设类项目约占全部合作的80%。在油气领域,情况并不完全一致:大型投资仍然存在,但与天然气相关的活动主要以建设为主,未发现任何与天然气相关的股权投资。这表明,在2025年这波增长中,中国企业更倾向于优先提供工程建设、设备供应和融资等服务,而在是否承担油气资源本身的股权风险方面则更加谨慎。
随着西方公共金融机构和出口信贷机构不断收紧对化石燃料项目的限制,这种一体化“项目交付型”模式具备极高的适配价值。2021年在COP26气候大会上发起的“清洁能源转型伙伴关系”承诺,除与《巴黎协定》一致的极少数例外情形外,签署方将停止对国际上未配备减排设施的化石能源产业提供新的直接公共支持。这一趋势反过来为体系之外的参与者创造了空间——那些愿意继续提供项目交付、设备供应和融资的企业与机构。
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资本已从油气领域退场。西方企业依然活跃,尤其是在它们认为具有更强战略性或商业契合度的海上油气和一体化天然气板块。例如,壳牌在2025年完成出售其尼日利亚陆上子公司后表示,此举将使其能够将尼日利亚业务重点聚焦于深水油气和一体化天然气布局。
但西方资本对大型、政治复杂或高风险的陆上化石燃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意愿已明显下降。在这一领域,中国企业凭借其在EPC、设备供应和大型项目交付方面的经验,占据了有利地位。报告指出,国有企业往往在以工程建设为主的合作中更为活跃,而民营企业更倾向于择优挑选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这种结构使中国企业能够通过服务合同和项目交付获取回报,同时在是否全面持有资产或直接暴露于资源风险方面保持更高的选择性。
“一带一路”金融模式已经发生演变。早期以大额主权担保贷款为主,随着东道国债务压力上升以及中国态度趋于谨慎,当前的投融资环境更为趋紧,也更强调审慎评估。波士顿大学“全球中国倡议”高级研究员梁艳指出,现行模式更具选择性;在某些情况下,风险被转移至项目自身经营收入、私营开发商、资源抵押合作模式或本地合作伙伴。这一变化意味着融资结构更加多元,也更强调风险分担机制。
新兴的监管与贸易挑战
对于东道国而言,以天然气为基础的工业项目往往具有明确的发展逻辑:既能支持化肥生产、保障电力供应、推动本地制造业发展,又能减少对进口工业投入品的依赖。也正因如此,即便国际气候融资逐步削减化石燃料投资,但这类项目在国内政治层面仍能保持相当的吸引力。
然而,这类存续周期长、碳排放密集型资产正面临不断变化的贸易与监管环境。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一项针对高碳足迹商品的进口税,已于2026年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直接影响化肥和铝等大宗商品。若奥吉迪格本等项目生产的产品落入碳边境调节机制范畴并试图进入欧洲市场,碳强度可能成为影响其贸易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从长期来看,与碳相关的边境措施和买方标准或将重塑市场选择,可能将出口引向那些碳边境相关税费更低的市场。
中国自身的贸易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助推这一趋势。今年5月,中国将零关税待遇扩大至与其保持外交关系的53个非洲国家。对于那些在进入欧洲市场面临更严格限制的生产商而言,中国因此可能成为更具吸引力、甚至愈发重要的出口目的地。
此外,属地环境治理仍然是关键议题。大型天然气、石化和石油项目,在排放、水资源使用、甲烷泄漏、污染控制、土地利用以及社区影响等方面都需要具备强有力的监管。在监管能力有限的国家,相关风险不仅涉及气候层面,也深深嵌入当地的环境与社会结构之中。污染、信息披露不足、收益分配不均以及长期环境责任等问题,往往会在最初的政治热情消退后依然存在。
尽管2025年出现的超大规模项目实属罕见,难以复制,但其背后的发展模式仍将持续。只要东道国的工业化发展规划、项目层面的回报预期以及风险分担机制能够形成足够的商业吸引力,中国企业可能仍会继续布局油气项目。
去年这波增长体现出一种更为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即将化石资源开发与本地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其最终成效取决于这种模式能否真正带来发展收益,而不让东道国背负不透明融资债务,以及未来可能被淘汰的高排放资产。这正是中国新一轮海外油气布局的核心张力所在:一方面,可能帮助东道国构建其所期望的工业体系;另一方面,也可能让这些国家被锁定在经济与环境前景日益不确定的资产之中。